作者 berean 2003.12.14
問:聽說基督徒若與非基督徒談戀愛,不論婚前或婚後必定會有很大的疏離與孤單,尤其婚後的傷痛會更加深;若有兒女,那樣的傷害就可不是婚前戀愛的傷害而已。…這不就是看不起不信主的人,只活在基督小框框裡嗎?
答:這裡提個例子。印度與巴基斯坦本是同一個國家,後來分為兩個。最近公共電視有在介紹新埔的義民廟,提到獻豬是給天公,獻給人是雞。我兒子就問我說,為何不獻更大的牛,不是更有誠意嗎。 我說,無論是印度教或者佛教,牛都是聖物。而在印度,甚至牛擋在路上,也不能按喇叭趕牠。
巴基斯坦信回教,印度信印度教;那麼為何不能同國?不能一起結婚呢?這就如基督教提醒基督徒,不要以為[愛情]可以勝過一切,因為價值觀終究會影響認同。認同則會影響關係。而關係不好,愛情就漸漸淡去,只剩下敵意。
牛在佛教是聖物,所以都鼓吹用豬取代之。巴基斯坦是回教,豬是不潔之物;宗教經典要求只能吃牛羊肉,不准吃豬肉。回教徒若跟佛教徒結婚,就天天看著對方一定要吃聖物或者吃不潔之物,早晚吵架。就像我有些親戚是種田的,您若在他們面前大口吃牛肉,他們會真的生氣的。
這是基督教戀愛觀所提醒的,戀愛需要真實的去考量到將來真正每天一起生活,一起吃喝,這些生活與文化中互相斥的事務,是不是會導致爭吵?因此這些對基督徒的提醒,並非歧視非基督徒,卻是現實。
就如基督教不能拜偶像或祖先,除非雙方的家人永遠不在一起過節過生日,不然,總會有一方的父母兄弟姊妹提出抗議,導致爭吵,婚姻破裂。
舉例而言,某個基督徒嫁娶了一個非基督徒,每月拿兩萬元供養對方父母,20年如一日,也相處愉快。等到父母過世只因為宗教信仰緣故而不拿香跪拜,就是大大不孝。相愛是在相互尊重的前提之下 方為可行。我們的社會可以允許和尚因為信仰關係不吃獻祭的肉,卻不能認同基督徒因為信仰的關係而不拿香跪拜。或許可以先回去問不是基督徒的父母與祖父母,看看他們能否歡喜快樂的接受嫁娶一位[死後不拜]的家人。就能明白或許基督教才是被歧視的宗教,倒非是基督教歧視其他宗教。
結婚不只是兩人的事,還會有父母親友的意見在身旁繞繞環環。會讓男女兩人真不知道要如何妥協到家人滿意,認真的信徒一定會遇見極大的困難的。希望這樣的解釋,可以讓你滿意。
關於新舊約地位的問題
遇上緊急災難,不能輸血?
聖靈的果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