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onica Augustine Chen 2023.03.12
圖片來源/Netflix官網
曹聖鉉執導的Netflix原創犯罪紀錄片《以神之名:信仰的背叛》[1]本月三日上線後,「邪教」馬上成為時下最夯的關鍵字。這紀錄片介紹了鄭明析的「攝理教」、朴順子的「五大洋」、金己順的「嬰兒花園」與李載祿的「萬民中央教會」這四個被一些人視為「邪教」的團體(學者則多以「膜拜團體」(cult)稱之)。
由於鄭明析的「攝理教」(基督教福音宣教會)早在1988年就開始在台灣傳教,1993年以「中華基督教新時代青年會」向內政部登記,在全台灣曾有30個攝理教會及福音站,是四個團體中最廣為人知的。
但攝理教的教主,也就是其信徒口中的「老師」鄭明析,先前因女教友「性侵」的指控早在2008年遭逮捕;所涉性侵刑事案件更在2009年4月23日經韓國最高法院三審定讞,直到2018年2月方刑滿出獄。此外,鄭明析因多名女信徒指控又不到案,2003年6月就遭台北地檢署通緝迄今。
不料恢復自由身後,2022年10月鄭明析又因為來自香港的葉萱與一名澳洲女子的舉報而被韓國警方逮捕,Netflix紀錄片所曝光的正是29歲的葉萱( 韓文名字鄭秀晶)疑遭性侵的錄音檔。
需要注意的是,鄭明析此次涉及性侵或性騷擾的案件仍在司法程序中,紀錄片所公開錄音檔的證據能力也待法官裁定,鄭明析是否「犯罪」仍要看韓國法院的判決結果。
但媒體所曝光前女教友葉萱「疑遭性侵」的錄音檔[2]仍讓外界大感震驚,所公開34秒錄音檔裡的男性要求葉萱「抱緊我,說妳會永遠愛主」,又說「哇我們秀晶的屁股真大」、「是不是很開心?」「我好像高潮50次了」,錄音檔中也伴隨著葉萱的哭聲與拍打屁股的聲音[3]。
台灣攝理教8日所發出的聲明表示:「基督教福音宣教會的女性教友沒有媒體報導的被侵害、挑選共浴等情事」[4]。鄭明析出獄後是否曾與女教友發生「性關係」(不論自願或非自願)一如上述也仍待司法釐清。但「以神之名」要女信徒「獻身」,卻是時有所聞的宗教醜聞,也因此我們不妨藉此機會來思考聖經所說「基督與新婦」的關係。
《啟示錄》所說:「羔羊婚娶的時候到了;新婦也自己預備好了」(啟十九7)是聖經最明確提到「羔羊」要娶「新婦」的經文,這觀念則是來自聖經以「丈夫-妻子」的婚約來比喻「神與其子民」的關係。
例如「那時候,她要再一次承認我—上主是她的丈夫」(何二16,現代中文修訂本)、「我要聘你永遠歸我為妻」(何二19)、「耶和華召喚妳,如同喚回一個被離棄、心靈悲傷的妻子」(賽五四6,環球聖經譯本);保羅也說「我曾把你們許配一個丈夫,要把你們如同貞潔的童女,獻給基督」(林後十一2)。
有學者則認為約翰在《啟示錄》所用「婚筵」、「新婦」或「婚筵禮服」等概念可能更接近耶穌所說「王為其兒子擺設婚筵」及「十個童女等候新郎回來」的比喻[5]。
聖經使用「羔羊婚娶」這觀念,是因為對猶太人來說一旦「訂婚」,即使還未舉行婚禮,雙方就被認定為丈夫和妻子。所以約翰借用《以西結書》十六8-14新婦「預備」的觀念,強調做為神「新婦」的子民必須「持守忠心和堅忍,預備主的回來(大婚)」,「就如新婦妝飾整齊,等候丈夫」(啟二一2)[6]。
所以「羔羊」娶「新婦」,並不是暗示「再臨的基督」要與教會中的女信徒「發生性關係」。保羅也說基督把教會(新婦)「獻給」自己(新郎),為的是使信徒變成「毫無玷污、皺紋等缺陷,聖潔沒有瑕疵」的「榮耀的教會」(弗五27),好與教會的「頭」,也就是那榮耀的主「永遠同在」[7]。
《啟示錄》形容被救贖的十四萬四千人「都是沒有親近過女人的童男」(啟十四4,現代中文修訂本),自然也不是表示「女性」被排除在「救贖群體」之外,或想要得救就不能婚嫁。這裡「未曾沾染婦女」指的是「沒有婚姻外的淫亂」,表示他們「在信仰上忠於耶穌」;至於「童身」同樣是「象徵屬靈上的貞潔」[8]。
因此,《啟示錄》羔羊娶新婦的比喻所指的其實是「屬靈或信仰上的貞潔」,「新婦也自己預備好了」,下一句「就蒙恩得穿光明潔白的細麻衣(這細麻衣就是聖徒所行的義)」(啟十九7-8)也說明了這「新婦」是與「巴比倫的淫婦」作對比,強調的是蒙恩的子民會「活出聖潔與公義的生命」。
回到這幾天成為熱門話題的攝理教,雖然其教主曾因性侵被判重刑入獄,但其信徒卻多半認為他們口中的「老師」遭定罪是司法迫害的「冤案」。
如蔡至哲就在《宗教自由和東亞新興教會:以基督教福音宣教會為中心(下)》一書以〈鄭明析先生冤案與新興教會司法迫害〉這一章替其辯護,所提理由則包括「有證人之一事後翻供」,或鄭明析「行為時已是六十一歲的老人」,為何證人會「任由鄭明析做出如此暴力的行為而全無還手之力」[9]。
值得注意的是,攝理教在其教主入獄這十年的教勢似未受到明顯影響,蔡至哲去年(2022)這本新書就指出該教在台灣的組織經過重整後,「全台仍有十九個教會,總人數已經接近五千人」[10]。幾天前知名YouTuber阿滴及滴妹也承認曾加入攝理教,但強調六、七年前已退出。
為了更了解這團體,我曾「深入虎穴」到攝理教位於某大學附近的教會考察。一如許多人所指出的,其教會多隱身商業或住商混合大樓,低調到從外觀根本看不出是教堂。若未事先聯絡或熟人引路,通常也不得其門而入。
教會空間其實還算寬敞,除學生活動場地外,還有立有鄭明析人形立牌的祈禱室。對於新來者,攝理教則是預備了一套涵蓋涵蓋「入門、初級、中級、高級」課程的「三十個論」,去的第一天傳道師就替我上了兩堂。
若對釋經學稍有概念,很快就會發現其「入門」課程中「彼得與釣魚」、「日月停止」與「以利亞與烏鴉飯」這三堂是鄭明析用「靈意解經」的方式來重新解釋這三個故事。
鄭並不認為彼得釣起了一條口中有錢的魚,而是把釣到的魚拿去賣掉納稅。又如他認為「烏鴉」是代表當時「拜偶像的人」,以利亞所吃的則是這些人的祭物。這些「新奇的解釋」其實是把「神蹟」都解釋成「比喻」,很能討好「不信超自然」的現代人。不過比起他對基督的認識,這問題還算是小的。
華神前院長蔡麗貞博士指出,鄭明析質疑「神怎麼可能被馬利亞這個女人生出來?」,又認為「耶穌未完成使命就死了,功敗垂成」,他則沿襲統一教「舊約、新約、成約」三階段論,自認他自己是「最後階段(成約)的完成者」[11]。
呂一中老師也指出,「鄭明析甚而一直宣稱他就是再臨彌賽亞,這可從JMS教團的禱告之中得知,如他們會說:神、聖靈、耶穌、老師的靈都與我們同在」。此外,鄭也強調「新約時代的靈若沒有遇到再臨主的話,也不可能復活到成約」,又認為「耶穌只完成了靈性的救贖,卻沒有完成肉體的救贖以及天國的救贖」,宣稱「耶穌來後樂園的門打開,天國的門再臨主來臨之後才能打開」[12]。
與我對談的攝理教傳道師也不否認他們口中的「老師」是「聖子分體」,這也說明了攝理教為何將鄭明析的「話語」看的比《聖經》更重要,更把「老師」的地位提升到等同或高於「基督」的地位。因此攝理教不論在「基督論」、「救恩論」或「啟示論」等基要信仰上都有嚴重的問題。
韓國基督教的異端特別多,教主也往往以基督自居。 如統一教已故教主文鮮明是「再臨主」:安商洪證人會(母親上帝教)已故教主安商洪是「父親上帝」,其太太是「母親上帝」;近來在網路很活躍的新天地教會教主李萬熙也是「再臨主」[13];攝理教的鄭明析則是「聖子分體」。
這些都是「無視」聖經所說的:「你們見他怎樣往天上去,他還要怎樣來」(徒一11),「看哪!祂駕雲降臨,眾目要看見祂」(啟一7)。但這些團體自有否定聖經的一套說詞,如統一教的文鮮明在《原理講論》說,耶穌之所以說要「駕雲降臨」是「為了防止假基督的迷惑」;但「現在時候到了,所以必須明白教示耶穌要再度誕生在地上的事實」[14]。
講白了,這無異於主張《聖經》當初說了謊。這些團體敢如此明目張膽的否定聖經的明文,則是因為不承認聖經的「充足性」,也就是《比利時信條》第七條所說的「得救的要道都在其中充分教導了」,因而擅自加添、減少或更改。
鄭明析是否在服刑期滿後又再涉性侵,要等韓國司法判定。但我們可以肯定他不是再臨的基督或所謂的聖子分體,他的言行也不像聖經所描寫那「把羊看得比自己性命更重要」的耶穌。耶穌基督的工作也絕沒有失敗,他在十架所說「成了」(約十九30),不但表明他工作完成了,也是勝利的歡呼。
攝理教在台灣大學校園的活躍,說明了我們在校園福音仍有太多虧欠,以至於許多年輕人在對聖經不熟悉之下,就在攝理教學長姐的溫情攻勢下加入這團體。
然而鄭明析那些「心靈雞湯」式的「話語」並不是「福音」,也因此該團體不論有沒有媒體所報導的醜聞,其教徒可能也比許多基督徒更虔誠或熱心,仍因為不符合「真實地傳講神的話」這「真教會的標記」[15]而不能被稱為基督的「教會」。
耶穌早已提醒「你們要防備假先知。他們到你們這裡來,外面披著羊皮,裡面卻是殘暴的狼」(太七15)。既「披了羊皮」,就說明假教師並不都容易分辨,且可能就出現在您我的教會裡面。所以不要以為不在攝理教就自認安全,總要保持警覺,且深化我們對聖經真理的認識,才能持守所信的真道。
[1] Netflix《以神之名:信仰的背叛》官網(內有預告片):https://www.netflix.com/tw/title/81493078
[2]〈以神之名 方力申新歡被邪教領袖性侵 34秒極變態錄音終極曝光〉,香港01,2023-03-04:https://www.youtube.com/watch?v=dszkM8ZYcSU
[3]〈韓邪教主誘姦34秒「拍打」錄音檔曝光 百名台大、政大女學生慘受害〉,Mirror Media,2023-03-05:https://www.mirrormedia.mg/story/20230305edi002/
[4] 〈教主染指百名台女?台灣攝理教4聲明駁「侵害、挑選共浴」等情事〉, 中時新聞網,2023-03-08: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30308006036-260404?chdtv
[5] 羅偉博士,《啟示錄注釋(下)》,中華福音神學院出版社,2007,頁1589-1591。
[6] 格蘭•奧斯邦(Grant R.Osborne)博士,《啟示錄註釋(下) 》,中華福音神學院出版社,2008,頁898-899。
[7] 馮蔭坤博士,《以弗所書(卷下)》,明道社,2016,頁860-863。
[8] 吳道宗博士,《啟示錄:得勝君王的啟示與作為》,聖經資源中心,2013,頁229。
[9] 蔡至哲,《宗教自由和東亞新興教會:以基督教福音宣教會為中心(下)》,萬卷樓圖書,2022,頁234-241。
[10] 蔡至哲,《宗教自由和東亞新興教會:以基督教福音宣教會為中心(下)》,萬卷樓圖書,2022,頁220。
[11] 蔡麗貞博士,《十字架討厭的地方:世紀末教會爭論議題》,中華福音神學院出版社,2001,頁82-85。
[12] 呂一中老師,〈分析JMS教團〉,2011-01-16。
[13] 莊祖鯤博士,《真道辯:論異端、別異教派與異教》,加拿大恩福協會,2020,頁70、87-93。
[14]文鮮明,《原理講論》,言鼎文化,2011,頁520-521。
[15] 史鮑爾(R.C.Sproul)博士,《神學入門》,更新傳道會,2008,頁207。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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