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唐崇懷 2001.03.11
在神學上,要瞭解神的救贖先得瞭解神的創造。聖經清楚並全面的闡述了神的創造,包括了神創造的內容、目的和神在造物中的旨意。對基督徒來說,神的創造都是在基督裡的創造。簡單來說,人對創造的瞭解只能在基督論的先決理解裡得著明白。
一般來說,人都是以人論作出發點來瞭解創造和救贖,啟蒙時期所提倡的人本主義和它在十九廿世紀學術界的影響,使人類單從人本身的角度去探討自然或神的創造。人也因此失卻了了解事理的終極意義和目的。這麼一來人也只能本著自我的意願和盼望來衡量一切。納粹主莪所提倡的自我神化所達成的社會形態本體性的混亂,正是這種導向所造成的必然後果。廿世紀的人文科學也自然的讓心理學獨占鰲頭。相對原理也成了自然標準,這真是人類的悲劇。
很明顯的,當人以自我為中心時,他就必然的陷在刻木求劍的虛妄中,因此他也就無法瞭解事態的真像,更不能瞭解神的心意。要從這種虛妄的困境中出來,人類需要神的救恩。基督教神學對救恩的理解可以從三個角度來看:本體論、認識論和存在論。我們可以從這三個角度來瞭解神救贖的意旨和目的。
- 從本體論來看神的救贖
從本體論來看,存在乃基於神和神的創造,離了神和神的創造,存在就自然的成了一種虛無和虛謊的理念。很明顯的存在並不在乎人意識的肯定或否定,乃在乎存在的本體實質。而這實質能被人理解乃在乎「道」的真實和意義。這也就是基督教神學所說的神的自我啟示。所以從本體論來看救恩時,我們可以說救恩是存在本體的重新肯定。存在的本體意義在人的罪惡中,因人惡意的否定神而成了虛謊。所以需要神的更新作為使人歸回引人的本位中。神的這種使人歸回本位的作為就是救贖。耶穌說:犯罪的就是罪的奴僕,罪使人失卻人以神中心的地位,存在成了虛妄,也失卻存在的意義。在神為人成就的救贖中,人重新為存在尋到了原本的意義。這也就是保羅對唯智者所說的:「祂是元始,是從死裡首先復生的,使祂可以在凡事上居首位」(西1:18);「萬有也靠祂而立」(西1:17),祂因救贖成了萬物意義之軸心和焦點,使物因祂,也在祂裡面,成為一個整全的真體(Integral realty)。整全的意義也因祂而,這是基救贖存在的本體意義。 - 從認識論看神的救贖
哲學上的認識論不但致力於對存在的認識,更在乎於確定認識存在的實在,它不單在乎如何認識,更是在乎為何認識和如何確定認識的實在。從笛卡爾、康德,至近代的驗證認識論,在最後的分析中這一切都逃不了康德所謂的「先行假設」的出發點。從基督教的觀點來說,這就是所謂的信仰基礎。這是一種自證性的先存設定,這個設定自然的操縱指定了思維推理方向。難怪我們會常說,思維的起點正是它的終點;你的假設兜了一圈後竟然成了無可推諉的結論。這也是人類的悲劇。人總脫不了認識論的先設。這麼說來,除非一切的先設是共識和共認的一元真體,不然就絕對沒有真理可言了。事實正是如此,人就是不肯也不能承認思維先設的共識一元真理。難怪今日會有這麼多分門別類的主義,學說和派系了。事實雖是如此,人仍在相對和多元先說的基礎上交談和溝通,說它是無奈,不如說它是人理性對一元真理的一種默認。在基教的立場裡,這不只是人無奈的默認,而是因基督耶穌救贖所成就的一種無可推諉的呼召和定奪。正因為基督是神的終極自我啟示,認識論只有在基裡才有純正的路線和方向。基督的救贖轉回了人理性的背逆和虛妄;讓人在亞當的xxxx裡所「丟失」的本位,可以從「分別善惡」的自擇虛妄裡回歸到「你的旨意」得成生命果的肯定中。這樣的認識論本著對人本位不配的領悟而珍惜與神的關係,生命也就從希臘文體的有限認識(gnonis),進入希伯來文體的無限體認識(yadaa)。所以說沒有基督的救恩,認識論就不能回轉,它也因此沒有起點、沒有方向,也沒有終點。 - 從存在論看神的救贖
在學術界存在和本體的關係是表裡性的。但對一般人來說:談到存在就要談存在的實際應用和價值。當然神的救恩不是以人的好處為目的,更不是以人為中心。所以從人的實際價值觀來瞭解救恩是不應該也不可能的事。傳統基督教的信仰告白,本乎聖經真理清楚宣稱救恩不但是出於神,也是為神的榮耀而成全。雖然人因基督的救贖而得救蒙福,但到底人得救恩不救贖的終極目的。我們能悔改,重生得救贖成為神的兒女,是基督救贖的必然後果,但竟不是救贖的目的,救贖的目的乃是要使「萬有服在祂的腳下,使祂為教會作萬有之首」(弗1::22);「使祂可以在凡事上居位」(西1:18)。
奧古斯丁說的好,他說神賜萬物給人使用(uti)乃要人在使用萬物的過程中享受(frui)上帝。我們若將這兩種關係混淆了,那就很悲慘。一般的宗教都想利用神以取得萬物來享受,在這種架構和程次中,人的存在自然的成了萬物的奴役,而丟失了存在的自由和意義。唯有一位得著基督救恩的人才能與神親近、享受神。他可以兒女的身份瞻望神,也能對神一無所求的享受神的同在和恩惠。
為此,只有蒙救贖的人能持定那真正的生命,這真正的生命更能超越創造程序(creation order),而活在救恩程序(salvation order)中。前者置人於自然律和普通恩典中,讓以奴僕的身份處理個人、家庭和社會的秩序,在倫理道德的窘境中喘息掙扎,被人奴役也奴役別人。惟有在救恩的程序裡我們才能活在寬闊之地,以蒙應許神後嗣兒女的身份活在神的創造中。我們的存在就是一種祝福,我們也可以泰然的設身於任何制度和狀況中,因為「因信信基耶穌都是神的兒子,你們受洗歸入基的,都是披戴基督了,并不分猶太人、希利尼人、自由的、為奴的、或男或女,因為你們在基督耶穌裡都成為一了」(加3:26)。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在神的國度中,成了承受產業的嗣子。這是救恩在存在中的真諦。
所以說神在基督耶穌救贖神的意旨並不是以人為目的,更不是以人為中心,乃是要人在本體論、認識論和存在論中,理解神的作為,瞻仰祂的榮耀,能宣稱我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祂是愛我,為我捨己」(加2:20)。
本文作者為美國洛杉磯國際神學院院長
參考:美國洛杉磯國際神學院(International Theological Semina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