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大大狼 2011.07.10
在〈基督徒,別再「裝可愛」了!〉中,我們談到了基督徒要把自己當作成人。這次,我們想說的是:教會請給我們這些基督徒「大人的基督教」吧!給我們完整版的內容、在兒童主日學沒有的內容。我們要的是真實而完整的「成人版」基督信仰,來點「限制級」的福音吧!
在兒童主日學、青少年團契當中,我們為了保護小朋友,將一部分不是那麼適宜的聖經內容先擱置,將一部分可能讓小朋友失望的信息「導正」。我們將創世紀十九章30節之後的內容先擱置,我們將大衛王塑造成我們心目中「王」的形象,而不是一個好像老是在逃跑的統治者,我們更不會讓孩子背誦「你的兩乳好像百合花中吃草的一對小鹿,就是母鹿雙生的。」(雅歌四章5節)或是「耶和華初次與何西阿說話,對他說:你去娶淫婦為妻,也收那從淫亂所生的兒女;因為這地大行淫亂,離棄耶和華。」(何西阿書一章2節)這類的經文當作金句。這是出於保護我們的孩子,無可厚非。
可是,當孩子長大成人之後呢?當我們面對的是成人慕道友的時候呢?我們還要當作這一切都不適合他們嗎?我們還要將聖經,當作是一本兒童童話書來用,當作其中沒有提到敗壞的君王、憤怒的耶穌,沒有提到性、沒有提到亂倫,沒有提到淫亂,沒有提到上帝的公義,沒有提到坐在眾水上的大淫婦嗎?我們還要特別在聖經註解當中,強詞奪理的辯解:喇合可能不是真的妓女,而是旅店老闆娘嗎?
拜託,別再沉溺在那種「可愛的基督教」裡面,基督教的確有可愛的一面,不過基督教真正可愛的是:基督教是真實、全面、全人、涵蓋一切的基督教。聖經的內容,涵蓋一切,聖經當中的人,當然也就如同我們所有人,有著各樣的身分,有著生老病死,當然也包含兩性關係的一切──追求異性、出軌、性愛。這個信仰,這本上帝所默示的聖經,是如此真實,我們怎麼可以因著我們傳統的道德觀,試圖隱瞞這些事,不讓我們的弟兄姊妹知道呢?
有些基督徒說,我們之所以保留這些部分,是為了保護初信者。可是,如果初信者本身已經是個成年人,已經接觸含有限制級內容的社會,那我們為什麼要把他們當小孩子看,不把這個信仰完整、真實、毫無保留地向他說明呢?況且,我們不單單向初信者保留,我們也同樣向許多成年的基督徒,保留這部分的內容,我們不管在主日、在小組,避開這些尷尬,與我們傳統道德價值有差異的內容。
限制級,不代表就是不好。分級制度,是為了保護孩子,不讓心智未成熟、不清楚是非的孩子,接觸到可能會讓他價值觀混淆、懷疑影響其心智的內容。實際上,這樣的隔離是否妥當,本身就有點爭議性(可參見《童年之死》等類關於兒童與媒體的專書)。不過,姑且不論這點,將限制級視為「不良」的價值觀,對成年人來說,並不恰當。分級制度,代表的不是訊息內容的好不好,僅僅只是針對年齡的保護,如果限制級真的是不好的內容,那何不乾脆全面禁止就好了,何必設個限制級呢?任何級別的東西,都會有不良的內容。舉個實例來說,一部描述耶穌受難的限制級影片,跟一個描述小偷生活的普遍級影片,究竟哪片比較「不良」呢?
所以,請給我們大人的基督教──真實且全面的基督信仰吧!告訴我們,耶穌進到耶路撒冷的聖殿,是:「趕出店裡做買賣之人,推倒兌換銀錢的桌子,和賣鴿之人的凳子;也不許人拿著器具從殿裡經過;便教訓他們說,經上不是記著說:『我的殿必稱為萬國禱告的殿』嗎?你們到使他成為賊窩了。」(馬可福音十一章15~17節)耶穌不是禮貌地請殿裡的攤販離開,他是砸了他們的攤子,把他們轟出去,罵他們是賊!告訴我們:「基列人耶弗他是個大能的勇士,是妓女生的兒子。」(士師記十一章1節),士師耶弗他是被他的弟兄排擠,趕出去的孩子,是「住在陀伯地,有些匪類到他那裡聚集,與他一同出入」的傢伙(士師記十一章3節)。他對他女兒做的事到底該怎麼解,到現在還讓牧者頭痛到不行,絕大部分的牧者,寧願跳過這段,省得麻煩。
結果,許多的部分都跳過去,甚至連當信徒問起的時候,牧者也含糊地跳過去、帶過去。想當初,奧古斯丁與摩尼教主教辯論,結果發現主教空有口才,沒有學識,無法解答他的問題,因而放棄摩尼教;今天,大概也很多會友,因為牧者空有口才,沒有學識,無法解答他的問題,因此換教會,或離開信仰。不過,大多數的信徒,並不像奧古斯丁那樣認真追求,於是,今日的教會,造就出許多許多不會思考、不懂思考、不能夠思考的當代基督徒。
基督教從來就不是保守的信仰。打從創世紀第一章開始,這個信仰簡直前衛到不行,翻遍各宗教經典,有哪個宗教會叫先知娶一個蕩婦,不離不棄地愛他,來表徵上帝對人的愛?有哪一個宗教,敢把國家用「妓女」這詞來罵?說:「人子啊,有兩個女子,是一母所生,她們在埃及行邪淫,在幼年時行邪淫。她們在那裡作處女的時候,有人擁抱她們的懷,撫摸她們的乳。她們的名字,姊姊名叫阿荷拉,妹妹名叫阿荷利巴。她們都歸於我,生了兒女。論到她們的名字,阿荷拉就是撒馬利亞,阿荷利巴就是耶路撒冷。」(以西結書二十三章2~4節)還有哪個宗教的上帝會透過先知說:你們雖然像蕩婦一樣,一天到晚跟別人亂搞,我還是愛你?沒有,一個也沒有!
聖經從來就不避諱任何與傳統社會價值觀衝突的事情,聖經從來就不擔心,會不會讓人感覺不安,會不會讓人感覺不舒服。聖經強調的是:真理、真實、真相,不管舒不舒服,是怎樣就是怎樣。猶大就是嫖妓嫖到他的兒媳婦他瑪,喇合是妓女就是妓女,路得的祖先摩押人來自於亂倫就是亂倫,大衛通姦就是通姦,而馬太福音一點都不避諱地將這些全寫進耶穌家譜!
可我們今天的基督教會,將社會上定義為限制級,用保守的價值觀篩選,用人的想法、角度篩選,然後藏起來不提。我們就是不願意面對我們生命中那些錯誤、陰暗的部分,承認他們存在,承認即便在我們最深的黑暗當中,上帝也有主權,也能夠從中彰顯祂美好的計畫。那也無怪乎,常常有基督徒從大學畢業,脫離學生時代後,就失去對教會的熱情;也難怪,我們成年人信主的狀況不佳,既然我們沒有提供,相稱於他們年齡、生活該有的信息,那我們怎麼能期待去觸動他們的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