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為小事抓狂
【作者:提子】傳揚小品文 2003.05.18
以掃與雅各
女兒羚羚和晴晴兩姊妹相差一歲三個月,有時也會為小事爭吵。一日與她們講聖經創世記中記載的一對孿生兄弟 ── 以掃及雅各的故事。縱然是孿生兄弟,也有著不同的性格及特性。哥哥好動外向,喜好打獵;弟弟生性恬靜。因此父母親各偏愛一人。兄弟不單是性格不同;喜好也不同,倆人因父母親的緣故,兄弟之間常有閒隙。他們為了爭寵及繼承家業的名份,因而反目成仇。鬩牆之爭不是只有古時代的故事,現今不也層出不窮嗎?
當孩子聽完以掃與雅各的故事之後。我問:「如果爸爸比較愛妳們當中的一個;媽媽比較愛另一個,那麼妳們感覺會如何?」「我們會很難過!」「那麼妳們覺得爸爸媽媽是不是兩個孩子都愛?」她們異口同聲說:「是。」(其實,在我心中不免鬆了一口氣!)養育兩個性格不同的孩子,我常常提醒自己不可偏袒。但對於一個生性自動自發和另一個較為被動的孩子,實在很難讓她們覺得父母親是公平公正的。因此妹妹常撕口大喊:「Not Fair!(不公平)」,也常常為芝麻小事斤斤計較。
和解的功課
記得她們小的時候(約四、五歲)每一次爭吵,做父母的就成了和事佬或 審判官。不知從什麼時候開始,我們一介入他們的戰場時,就有人喊「不公平」,就算要求她們道歉了事,也是勉為其難。上了學,她們的理解力及溝通能力更加進步。凡一有爭執,我們開始學做旁觀者,讓她們自己學習解決問題,這時的道歉就比較心甘情願了。孩子在玩耍中長大,也在爭執中學習如何處理人際關係。在以掃和雅各的紛爭中,或多或少讓我們也能看出一些端倪,父母親若介入得太多,甚至常常為不必要的小事抓狂,或各自偏袒所愛,就會無形中助長以孩子間的微妙紛爭及妒嫉。倘若父母親不在身旁,孩子是否學會「和解」的功課?
把情緒寫下來
一日,一位長老分享媳婦教養的心得。他有三個孫子,年紀相近。分別是 七、八、九歲,遇到紛爭時,母親的無論如何處理都有人喊冤。後來她想出了個法子,要他們坐下來寫把發生的經過寫在日記裡「訴訟」。最初三個人所描寫出的過程和結果都是指責其他二人的錯,誰都不願意寫自己的過失。不過每次坐下來之後,總是有機會讓孩子安靜思索。試了一段日子,「訴訟」的內容開始不一樣了;孩子學會如何自省,不再一味地指責對方。聽完他的分享,不免讚許這位母親的智慧,她讓孩子學會了如何心平氣和地處理紛爭。
很多時候,當我們生氣時,情緒就容易失控,因此,出口傷人或出手打人也會隨情緒強弱或大或小,把「情緒寫下來」可說是個好方法,它可以緩和孩子的情緒,也可以冷卻高漲氣勢。同時幫助孩子用文字表達自己,也用些時間來處理自己的情緒,就如現代許多心理、教育學者強調的情緒智商,相信這也是幫助孩子增加EQ的好方法。
退居旁觀者
在我成長的家庭,兄弟姊妹比較多,所以也常有磨擦和紛爭。和許多華人父母一樣,沒有一位父親或母親喜歡眼看著兒女吵架,因此首當其衝做判官的,是我的母親。父母的在孩子起爭執或吵架時,往往氣急敗壞地都急於插手處理,也許是為了「家和萬事興」吧!這是最快速及有效的「和諧」方式;但卻是消極、不具建設性的方式,因為壓抑和憤恨也會無形中產生。孩子有紛爭時,如何多給孩子一些空間和時間,先等待他們自己處理。事後,父母再適時地引導,相信在當中孩子所學到的「進退之道」會容易些,如此也能間接幫助孩子在學校或社交中,懂得處理人際關係。
孩子某些性情和特質或多或少遺傳了父母基因,出世後,他們也將受我們身教及言教影響,要教育他們以溫和、優雅的態度處理周遭的人、事、物,那麼我們為人父母親的,就得學習別為小事抓狂。
本專欄與傳揚網站合作。
上一則下一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