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非基督徒網友質疑基督教信仰,「上帝如果真的愛世人,應該就沒有所謂的揀選!因為愛是無私的!也要愛撒旦及地獄裡需要愛的眾生!其實地獄裡的眾生才是真正需要被拯救的!」
像上述的概念是非常吸引人,甚至在神學界也有「普救論」這種觀點。以往,這樣的說法總是得到大多數網友的認同,不過真的遇上了實例,像「陳進興」這種大壞蛋出現,結果許多網友們卻紛紛放棄「地獄的眾生該被拯救」的想法。陳進興受洗,有可能被上帝拯救,還導致不少人感到非常憤怒,因為這太不公義、不公平,惡人沒有得到應有的懲罰。
如果單單只提到「愛」,本來就沒有所謂揀選。在聖經的記載中,從來沒有明確的表示每個人之所以得救與不得救,都是上帝揀選、干預的(神學術語「雙重預定」)。頂多僅僅知道「得救」有上帝的干預,也是人意志的選擇,「不得救」卻未必有上帝的干預,大有可能僅僅是「上帝不干預」的結果。
上帝的愛本來就是「沒有選擇的」臨到眾人,馬太福音中耶穌甚至要人跟天父一樣完全,因為他讓太陽照惡人也照義人,這就是「上帝愛的普遍性表現」。如果上帝只是「愛」或者「愛就是上帝」的話,那一切都簡單多了,基督教信仰也不會有那麼多「似非而是」(paradox),而可以值得深刻討論的地方了。
但聖經中的上帝除了「愛」之外,尚有其他的屬性,「公義」就是上帝的重要屬性之一。正如我們理性上會要求陳進興應該為他的罪惡付出代價,如果上帝是公義的,那犯罪的人也必須為自己的罪惡付出代價,這就是「地獄」的意義。即使上帝是愛,也不能不公義,也僅僅能用「替代」的方式來處理人已經犯了罪的問題。就是因為上帝既是愛、又是公義,才有耶穌的替死,才不是隨口一聲「赦你免罪」就把人實際犯過的錯誤一筆勾消。
其實,大部分人不認為陳進興值得被拯救,卻認為自己或者地獄中的人理應被拯救,背後的因素是因為「不曉得自己原來跟陳進興相去不遠」。這樣說不是要高舉基督教教義,貶低人類的價值。只是我們捫心自問,誠實的面對自己內在的黑暗面,應該很容易瞭解陳進興只不過是把我們在思想裡面的黑暗行為實際做出來罷了。
我們常常浪漫的想像「愛」的超越與偉大,但我們自己的罪惡問題卻從未被正視過。聖經的羅馬書是一本很有意思的書,保羅說上帝審判不認識上帝的人就是用「他們的良心」當標準。但是即使是用自己的良心當標準,保羅還是在羅馬書中宣稱:
羅 3:23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
親愛的網友啊!當我們上來討論信仰,討論宗教,您我是否瞭解到自己其實是有問題的個人?是基督教中的「罪人」,是佛教中的「無明」者?如果我們不自覺有問題,看到宗教信仰,這些宣稱人們有問題,而他們提供解決方案的思想體系,豈不是覺得可笑?好的就用浪漫的文句提問,差的不就是淪落到冷嘲熱諷去了。
你我面對自己黑暗不為人知的那一面,不妨再多想一想「普救論」與「陳進興被救贖」這個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