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每個人都有罪,一出生就有原罪;這是基督教所講的。而人一出生是苦,人信佛教是為了要知苦、了苦。這跟基督教的罪,是否有著異曲同工之處?」「另外,人禱告求上帝免除罪,不就意味著信上帝就可以離開苦難。因為信了上帝之後,每件事物都會變成上帝創造的;沒有所謂(我的)觀念,只有上帝的,這跟佛教的無我觀,是否相類似。一但建立起無我觀,可以使人痛苦的事物馬上就先減少一半了,一切都將由上帝來主宰一切,一切的苦都由眾人共同承擔。罪與苦似乎有著極高的相似度...」
答:
原罪的問題,就如遺傳疾病一樣,在人的個性上有缺陷,遇見困難時就會顯露。因著人的罪性,這個世界就會不完全,因而有著很多不必要的痛苦與死亡。
佛教與基督教都承認人在世界上,都會有生老病死的過程。佛教認為[無法永恆不變]叫做[無常],有變化就會帶來痛苦。生老病死就是苦。佛教在面對苦難的時候,知苦與了苦,通常是以忽視,閃避,永恆觀來對待。例如,百年之前無你,百年之後也無你,何苦在此苦惱與難過,人生苦短。想越多就越痛苦;越看破世事無常,就越能坦然度日。痛苦有時是自找的。
基督教的罪跟痛苦是無關的。喝酒宴樂放縱肉體是快樂無痛苦卻是罪惡。求上帝免除你的罪,並不代表求上帝免除你的痛苦,或者眼前的苦難。照聖經的角度,這是個罪惡的世界,你越想正直誠實越不犯罪前面的苦難會越多。 因為會擋人財路;或者顯露旁人的不是。例如,全班都作弊,都收紅包,都報假帳。
佛教為要化解痛苦,不只在時間上化成無我無他之別。也在人與人,人與世界化成無我無他之別,就沒有痛苦與恐懼。例如有人拿刀要殺你,可以想像無我到他在砍石頭,或者有一天他也會死,他是人。 親人生病或過世就看成花開花謝一樣無我你他之親情,世之常情就不會難過與痛苦。
相反的,基督教在面臨痛苦與死亡的時刻,仍然區分你我他,並緊緊抓緊彼此關係, 而不是淡化關係。那個痛苦的減少不是因為罪惡的減少,卻是[喜樂的盼望]。來生我們確定會在一起,永遠不再分開。 佛教卻因為靈魂如一滴水滴入大海,無法區分你我他,雖然痛苦減少,相見確據也跟著減少。照佛教的說辭,不知幾生幾世之後方得再聚,再聚之時,不知彼此關係為何?
因此這個提問的最大誤解,在於混淆罪惡感與實際的罪惡。去除罪惡並不代表去除罪惡感。同理,去除罪惡感並不代表已經去除了罪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