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西方宣教士來華後,陸陸續續有許多人投入《聖經》的工作。起初先是各自翻譯,後來又合作出新譯本。鴉片戰爭以後,又有許多譯本。書名除用《聖經》外,亦有用《遺詔書》的。所有文體有文言文的,稱「文理」本,有淺近文言文的,稱「淺文理」本,有官話即白話的,還有各種地方方言和少數民族文字的版本。
當時流通的聖經譯本,不是文言文(如在1852年出版的委辦譯本),就是用南方方言寫的(如廣東話、客家話和寧波話等),沒有一本是用北方方言寫成的。1864年,施約瑟與Henry Blodget、John Burdon和Joseph Edkins組成了北京翻譯委員會(The Peking Translation Committee),開始把聖經譯成官話(普通話)。
今天,我們或許會覺得沒什麼特別,但那時是十九世紀中葉。雖然宋人的語錄,明清的小說,也或多或少是用北方方言寫成,但把宗教經典譯成官話,這是第一次。起初從新約著手翻譯,但很快大家都覺得,由希伯來文最流利的施約瑟(本身即為猶太人)專注舊約翻譯,是最好的分工。
《淺文理施約瑟主教譯本》,顯出施約瑟主教在中國文言文有很深的造詣,特別是在運用排句賶。如《舊約•約伯記》第二十八章形容荒漠莽原的一段:「其境鷙鳥不識,鷹目不窺,野獸未履,猛師未過。」又如描寫智慧可貴的一段:「……寶石,不足與較;黃金琉璃,不足與比;精金之器,不足相易;珊瑚水晶,俱無足論……智慧之寶,逾於珍珠。」語句簡短,音調鏗鏘。考慮到譯文要受原書的局限牽制,不能自由發揮,尤其《聖經》的翻譯更要緊扣原文,一個外國人譯中文能達到這樣高超的成就,不能不令人欽佩。
此外,施約瑟主教在翻譯上所秉持的理念具有相當的創見,這或許多少與他猶太人的出身有關。舉例來說,以前一般譯本皆把希伯來文中「上帝的名字(YHWH)」翻譯成「耶和華」;由於施約瑟深諳希伯來文,他就不採用「耶和華」這個讀音和寫型的混合字來翻譯上帝的名字,而以「主」來代替,這和近代的聖經學者的看法是較類似的。
《淺文理施約瑟主教譯本》,但這部聖經確未曾廣泛流傳。由於在當時眾人所期待的《合和本》已經在進行中;即使許多學者和出版單位喜歡施約瑟的譯本多過於當時未修訂的《合和本》,卻不認為該譯本可以取代《合和本》。因為當時的傳教機構認為,最重要的不是翻譯一部良好的譯本,而是要做出一部能得到參與的各方面接納認同的一個聯合譯本。這點合和本辦到了,但是《淺文理施約瑟主教譯本》無疑在中文聖經翻譯史上有著重要的地位。
附註:上海聖約翰大學即為施約瑟主教所創立,在民國初年發揮了相當的影響。
參考資料:
1. 《聖約翰大學創始人:施約瑟》 許步曾著
2. 譯經王子施約瑟主教和淺文理本聖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