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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的真實故事,是在得到當事人的允許後所講述的。事實上是主角希望我講出來,可以作為別人的鑑戒。美國的稅賦比台灣重,所以很多基督徒常常要問:十一奉獻是課稅之前還是課稅之後?我若一個月賺兩萬二,應該要奉獻二千二,但實際上我拿到的可能只有一萬八,所以我只要奉獻一千八,這樣對嗎?這是與上帝斤斤計較,還是實事求是、凡事精準的科學精神?
實事求是?斤斤計較?
我的基督徒夫婦朋友買了一棟比較貴的房子,房貸很高,到後來有點吃不消,越來越無法量入為出,就動了腦筋把奉獻減少,因為基本生活開銷就是不夠。過了幾年良心不安的生活後,先生遭裁員,最後房子抵押給銀行。
這位太太告訴我,她很清楚自己是受到管教,要我以後講財務課程的時候可以用這個例子──不要在當納的十分之一得罪神。正如瑪拉基書三章8節:「人豈可奪取上帝之物呢?你們竟奪取我的供物。你們卻說:『我們在何事上奪取你的供物呢?』就是你們在當納的十分之一和當獻的供物上。』」
這真是好嚴厲的律法,自己都養不活了,每個月想到要不要奉獻都好掙扎啊…。
我們也許可以思想聖經中的兩個寡婦。
奉獻兩個小錢的寡婦(馬可福音十二章38-44節)與供養以利亞的寡婦(列王紀上十七章8-16節)。
兩處經文都說到「養」字,一個是養生,一個是供養;到底誰養育人,供養人長大,撫養人?神在曠野撫養以色列百姓,約有四十年:「你們在曠野所行的路上,也曾見耶和華─你們的神撫養你們,如同人撫養兒子一般,直等你們來到這地方。」(申命記一章31節)養育之恩無以為報,泉湧以報都嫌不夠。心態出了問題,就會跟神斤斤計較。
奉獻小錢的寡婦,可能早就經歷過神的供應,每一次她奉獻小錢,可能都是把養生的獻上了,但她仍然活著,所以她也仍然奉獻。做小餅的寡婦,也知道自己所有的不足以活幾天,反正吃了死就死吧,何不先試試這位先知的話,或者說試試神藉著以利亞說的話。
不要只把剩餘的拿去奉獻
而當人照著神的話去做,神蹟就發生了,人的性命就存留了!我們若是照著自己的方法,真的就是必死無疑,可是照神的話,就有活命的可能。如果寡婦說:我還是先做個餅給兒子,看看有沒有剩下的,再給你吧!就不會經歷到「罈內的麵必不減少,瓶裏的油必不缺短」的奇妙(列王紀上十七章14節)。
神所喜悅的到底是因為比例原則上算起來很大的小錢,還是優先次序最高的小餅?
我相信撒勒法的寡婦每天都「先」做個小餅給以利亞,雖然這個付上代價的比例很高,恐怕是全家的三分之一,但這不是重點,重點是按照神的話,不打折扣地去行。這就是信心的表現。
一旦失去信心,開始想用自己的方法少奉獻一點去付房貸,先把一點麵與油留給兒子,或是禱告說,我養生都不夠了,這次就奉獻一個小錢吧,反正你也不差我那一個小錢。這樣就不討神喜悅,不會得到耶穌的稱讚。
先照神的話,做個小餅給祂所吩咐要供養或餵養的人,我們自己就得以存活;若不聽神的話,我們也不得存活。在自己不足的情況下,奉獻該奉獻的小錢,會得到耶穌的稱讚,因為耶穌看見我們所投入的;不要只把剩餘的拿去奉獻。
信心帶出態度與行動
寡婦得救不是因為做小餅,而是先「信了」先知的話,這信心是神所賜的,有了信心才帶出後面的順服行動,上帝會養我,我要聽祂的話。不聽話,優先次序不對,就會出差錯。房貸重要,可是不在十一奉獻之前;賺錢重要,可是要取之有道。當相信上帝會養我,我要聽祂的話,就要操練自己培養兩項特質:
1.優先次序:
有衝突的時候才看得出優先次序,沒有匱乏的時候,根本看不見優先次序。先奉獻,還是有餘了再說?月底再說、年底再說的態度,就幾乎保證並不討神喜悅。
2.屬靈紀律:
屬靈操練的最大益處是,即使沒有主觀的感覺,也能使我們客觀地享有神的同在。早早、快快(或是幫助初信者建立、教養你的孩子從小)養成固定敬拜與十一奉獻的習慣,就會帶出星期天早上不必問是否感覺想去教會敬拜?每個月初也不需問是否想要奉獻?
不需要浪費時間做選擇,也不會想要靠感覺做抉擇。當紀律已經養成了,那麼依據所建立的價值觀生活,就成了日後(孩子漸長)做為成熟基督徒的價值系統與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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