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的社會是「結婚容易,離婚難」,現代的社會則是「離婚容易,結婚難」。雖然現代的社會比起過去開放,科技帶來各樣互動管道增多,人們的交友圈無遠弗屆,但因著工作壓力大、閑暇時間少、社會複雜、互信降低,結婚人數反倒呈大幅遞減趨勢。越來越多的男女,選擇晚婚、甚至不婚,結婚越來越不容易。
離婚反倒越來越簡單。最近司法院通過家事事件法,增訂「和解離婚」的新規定,讓離婚更簡便。只要兩造在法庭裡,當著法官的面表示離婚的意思,筆錄作成,離婚即生效,是否到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登記,都不影響離婚的法律效力。甚至如果一方實在不能到場,還可以透過視訊電話,讓法官看到當事人也能辦理。
當然,不能因此倒果為因地抨擊政府新規定會導致現代離婚率增高。因為對於要離婚的人,手續是複雜或簡單,實在不會對決定有多少改變。真正導致現代人離婚率大增的主要因素,莫過於「只剩下責任、沒有愛的婚姻,何必勉強相守?」的時下流行觀念。
這種觀念在各樣的愛情劇、與媒體對名人情愛故事渲染下,漸次地將許多人洗腦。就拿電視劇《人間四月天》將詩人徐志摩交錯於三個女人之間的愛情故事包裝唯美浪漫,甚至美其名「挑戰中國封建婚姻制度」。徐志摩所寫的『我將在茫茫人海中尋訪我唯一之靈魂伴侶。』更讓許多男女奉為圭臬。
基督徒也活在這個唯美浪漫文化下,沒有警覺、不察這種觀念有誤,導致基督徒比起非基督徒,離婚率並沒有比較低。少數抱持「聖經只是參考、不再是用來改變自己歸向上帝」觀念的牧者,講究心靈的相遇相知,自詡為高尚文藝男女,不僅身體力行,也向會眾宣講「自由追求更幸福的愛」的信息。造成許多牧者站主日講台,面對台下越來越多的單親家庭者,避免提及耶穌所講的「婚姻是上帝所配合的,人不能分開」信息,以免被會眾攻擊是冷酷的律法主義者。
律法主義不好,但不表示律法不好。耶穌也說:「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馬太福音五章17節)律法實在有其恩典的一面。這就像醫生囑咐「吃過多、過油,對身體不好」,照著這句話(律法)來生活,乍看之下喪失吃的自由,但遵守這句話(律法)的人,卻會獲得真正吃的自由以及身體的健康。反倒沒有控制地追求無限制的吃的自由,卻是自取滅亡。因此,表面看來持守律法的基督徒是笨蛋,但事實卻是,若人類受造就是出於上帝,律法就應該是我們活著最好狀態的陳述。
耶穌說:「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馬太福音十九章6節)實在是上帝要給夫妻更豐富的恩典—更深邃、至死不渝的愛。婚姻關係與其他的人際關係,最讓人深深感動的,就是經歷到有人甘心捨己的來愛自己,並於中學習到怎樣甘心捨己來愛別人。朋友間的信實誠懇,親子間的溫暖支持,夫妻間濃烈的愛情昇華做更深邃的情誼,人間所有情感最寶貴的質地,就是彼此託付給彼此,相互承擔起對方的順遂與患難,這種綿密的關係,能夠經歷時空、身份的轉變,而始終依舊。
相較那種宛若春風、拂面而來、瞬間及逝、捉摸不定的文藝愛情,上帝要給人們的是真誠踏實、夠用一輩子、更雋永的身心靈滿足。這種綿密的愛,與不需學習、憑空而得的文藝愛情不同,需要夫妻下功夫,透過不斷地學習,彼此委身、接納、包容、饒恕,漸次成長。當婚姻走到沒有愛的時候,雖然不知道真實情況如何,但有一點可以確定,所有情侶在紅毯上宣誓時,一定是彼此相愛,才願意廝守終身。從濃烈到微薄的過程起伏,可證「愛具有變化性」。既然愛會變少,當然愛也會變多。對應上帝要夫妻學習彼此委身,那是可讓愛增加的功課。
一首多年前的流行歌《最浪漫的事》:「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你一起慢慢變老,一路上收藏點點滴滴的歡笑,留到以後坐著搖椅慢慢聊。……直到我們老得哪兒也去不了,你還依然把我當成手心裡的寶」,幾年後這首歌已不符時下潮流,但是卻唱出每個人對婚姻的期望,那種雋永深邃的韻味早已刻在每個人的心版上,卻是誰也奪不走的。
本文刊登於《基督教論壇報》 http://ct.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