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9歲時,我成功
我做了什麼呢?
是當上了名列前五百名公司的總裁嗎?是駕著我的第一部朋馳車回家嗎?
是中了彩卷嗎?
都不是。
我只是有了一個簡單卻深奧的發現──在生命裡成功指什麼。
這項新發現,使我開始比以前更加享受生命!
那麼,這個偉大的發現究竟是什麼呢?
你不會在一個包裝精美的電視節目或廣告中發現,因為它是非賣品,它十分簡單又單純,
但是卻能叫能叫你真正享受成功
首先,成功在於做,而不在於得,這是最重要的觀念。
生命每日向我們發出挑戰,使我們將能力發展到極至;當我們貢獻了我們的所有,我們就踏出成功。
第二,成為金錢的主人,而不是成為它的奴隸。
金錢原來沒有錯,想賺錢也沒有錯,關鍵乃在於你如何賺錢,如何花錢。
人以為擁有金錢就擁有一切,但很多億萬富翁看似擁有一切,卻看不見什麼是人生的基本要素,他們耽溺其中,成為金錢與金錢附加物的奴隸。
我們所處的社會經常視金錢為成功賺錢,人在追求成功裡,毀了自己,也毀了別人,終至迷失方向,失去了那些使生命更有樂趣、更有意義,更有價值的東西。
第三,享受成功,接受生命的困難與挑戰。
他們知道「天色不會常藍,花香不會常漫」,他們並不因此抱怨,也不製造藉口,反倒去適應這一切,去扛負生命的責任。
他們對生命發展保持一個肯定的態度,他們在別人身上及世界當中尋找美好的一面;他們將生命視為一連串的機會與可能,也總是努力地去發掘這一切。
其次,成功有良好的人際關係。
他們留心察覺別人的需要與感受,體諒又尊重別人;他們有能力使別人發揮出他的長處。
成功的人有一種方向感與使命感,知道活著不只是為了自己,還有更高的生命價值。他們往往付出最多,也就得到最多。
最後,成功對生命、世界、自己本身有不斷的學習欲望。
他們認為學習不是責任,而是享受;藉著學習新的事務和改善自我,他們豐富了自己,也豐富了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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