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內容:我這是假設性的問題。最近又看到一位政務官因為男女情事而辭職,雖然至今真相未明,但我想問的是:長官與部屬真的不可以譜戀曲嗎?辦公室真的不適合談戀愛嗎?假設男未婚、女未嫁,且兩情相悅,即使年齡有些差距,又有那裡不好呢?
答:
基本上沒有人規定辦公室不可以談戀愛,至少公家機關應該是沒有這樣的規定的,不論是憲法或公務員服務法,應該都不會有如此不通人情的規定。至於民間機構,即使有些企業可能不是很贊成辦公室裡的同事彼此談戀愛,但大概也只能私下形成不成文的壓力,大概還沒有那家企業敢於公然形諸文字,明文禁止同事彼此間談戀愛。
為什麼呢,因為這樣的規定明顯的違反人性,不夠人性化,不夠尊重個人的權利與隱私。
事實上,雖然大家對辦公室裡的戀情比較不看好(容易受到干擾,不容易有好的結局),可是我們還是到處可以看到成功的例子,現在的內閣閣員中,就有人娶的是他的學生,好像也擔任過他的秘書為妻呢。
所以我們還是應該回歸基本面來探討辦公室的戀情,基本上每一個戀情都應該要被祝福,每一個戀情也都應該以最後能夠走入禮堂、白頭偕老為目標,正因為如此,在辦公室裡譜戀曲,就要特別注意以下幾件事:
一、 一定要合乎公序良俗,不能是不倫之戀
不要說是辦公室裡的戀情,即使是一般的戀情,如果是不倫之戀,尤其若是破壞別人的家庭與幸福,都很難被大家所接受,更何況是在同一個辦公室裡,如果雙方各自已有家室,或者至少其中一方已有家室,都要絕對避免,否則只要消息傳開,千夫所指、無疾而死,到時候一定是悲劇。所以若是要在辦公室裡、眾目睽睽之下談戀愛,就一定要合乎社會公序良俗,不可以有不倫之戀。
二、 一定要低調行事,更要避免公私不分
在辦公室裡譜戀曲,即使不是不倫之戀,是完全合乎社會公序良俗,是經得起大家檢驗的,也還是要儘可能低調行事,不要樹大招風,否則難免還是要惹來閒言閒語。因為辦公室裡談戀愛,難免有些地方會顯得公私難以分明,若是不刻意低調行事,真的會招惹很多的閒話。
特別是,如果談戀愛的雙方,互有長官與部屬的隸屬關係的話,更要儘可能低調,最好完全不要曝光,不要讓別人發現,要不然,閒話就更多了,明明沒事也會被傳的很難聽,最後你們雙方自己都會覺得很難再交往下去,這豈不是很可惜。
三、 一定要先約法三章,雙方都坦然以對
談戀愛沒有保證一定會成功的,如果最後雙方分手了,最少有一段時間最好彼此先不要再碰面,否則實在會很尷尬。
可是,若是辦公室裡的戀情該怎麼辦呢?萬一失敗了,雙方還天天得見面呢,甚至為了公事還得常碰頭、常溝通呢,這在在都是萬分尷尬的事。
所以若是要近水樓台先得月,要譜出辦公室裡的戀曲,最好在談戀愛之前,彼此先約法三章,如果最後能有好姻緣,那就謝天謝地同心攜手偕老;萬一不能有好結局,大家至少要好聚好散,不要纏著對方不放,更不要刻意在辦公室裡製造出異樣的氣氛,以逼使對方離職,大家一定要有最佳風度,否則寧可不要開始。
總之,辦公室裡譜戀曲真的不是不可以,但是比較辛苦就是了,所以能不要,最好就不要,如果要,也要把很多事先想清楚,並且雙方彼此都自我約束一番,這樣才不會損己又傷人。(2005.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