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動作這麼慢,我真是看不慣…
他講話沒大沒小,我真是看不慣…
他做事沒計畫,我就是看不慣…
他很愛計較,我實在看不慣…
他花錢的方式,我完全看不慣…
仔細想一想,人與人之間,很大的衝突就是「看不慣」,從生活方式到思想模式,只要看不慣,彼此就很難相處下去…
之所以看不慣,就是因為自己已經有了一種固定的習慣。
通常,人都不會批判自己的習慣,因為既然成為習慣,往往代表我們認為「不必改變」,同時,很多習慣都是祖傳秘方,是長輩傳下來的,我們也沒意識到需要改變。
於是,當二個習慣不同的人生活在一起,就很容易產生「看不慣」的情況,尤其夫妻之間,這就是為什麼專家建議婚後「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看不慣」之所以引發衝突,除了「差異」,更在乎的往往是「對錯」。
我們當然理解「看不慣」當中有許多涉及對錯,但是大家也不能忽略,還是有許多部分沒有涉及對錯,純粹就是「差異」。
舉例來說,許多夫妻吵架的時候都會彼此看不慣,因為一方堅持把話說清楚,一方卻認為吵架的時候不冷靜,所以選擇離開現場,等情緒過了再說,但另一方卻認為情緒過了就不想說了,這就是差異,但是雙方幾乎都會把戰火升高到「對錯」的層次,認為自己的習慣是「對」的,另一個習慣是「錯」的,而且會加註那是「非常糟糕」的習慣。
類似這種衝突,在婚姻中比比皆是!
沒辦法,我們的文化中,「對錯」的順位實在太高,就連阿嬤跟去電影院也要先問「誰是壞人」,這樣她往下看才有頭緒,所以我們只要遇到看不慣的人事物,本能反應就是先把對方歸類為「錯誤」甚至「壞人」。
其實人與人之間差異真的很大,除了性別,還有年代,以及性格再加上家庭,除了生理構造雷同以外,思維與習性真的天差地遠,先從「差異」入門再來評估「對錯」會讓彼此看不慣的傷害降到最低。
下次看不慣某人某事的時候,也許,先從「差異」去理解,不要直接跳到「對錯」,或許對彼此都好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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