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長馬英九前一陣子說生三個孩子比較好。我們這些孩子已經上幼稚園的媽媽們當中,因此掀起熱烈地討論。一些媽媽認為覺得好不容易拉拔到孩子大了,何必再多生一個來累死自己?但也有很想再生的媽媽,她們覺得帶小小孩是件令人快樂的事,雖然累,但是很滿足,很踏實。特別是小孩一出生是何等令人驚喜,餵母奶的成就感、每天孩子不同的發展,更是令人嘆為觀止,忍不住要讚美上帝。接著孩子會叫爸爸媽媽,會表達喜怒哀樂,會體會回饋你的愛,會幫你按摩捶背做家事,會和你聊天,甚至聊未來,會唱歌,會讀神的話語,會禱告,會背詩,會說故事,會玩很有創意的遊戲......真是太奇妙了。也有另一種媽媽是沒有安全感,擔心小孩生太少,萬一發生什麼事情(或早夭、或不孝順),多生幾個比較安心。
我已經有一女一男兩個孩子,我也想有第三個孩子,但不想自己生。可別誤會我想找什麼代理孕母。而是我想要把別人的小孩當成是我第三個孩子,特別是我所接觸到的、那種需要幫助的小孩。就像偶爾我們週休二日出去郊遊時,有時會打電話給一些家裡經濟較困難的孩子,詢問他們的父母,帶他們一起去玩。因為我的先生在成長過程中,也曾遇到這樣的輔導夫婦,在屬靈上面、在生活層面上,關心他們。我先生對我說,他在國中時信耶穌,剛開始讀聖經很多問題,但是他讀得欲罷不能,便半夜打電話給輔導。輔導就像爸爸一樣寬容他,半夜不睡覺用電話跟他分享聖經的真理。這些夫婦人在關鍵時刻進入到他的生活,把他當自己的孩子一樣關心。若我先生今天有什麼成就,很大部分是這些輔導的功勞。
除此之外,我也認識一些基督徒夫婦,他們的第三個孩子更特別,是非洲兒童。在他們家的牆壁上,貼著一個非洲孩子的照片。而且是照順序、每年一張排列,你就看著這個孩子漸漸長大。一起吃晚餐時,爸爸便領著全家人一起為這個孩子禱告。禱告完,他們的孩子爭著對我說「阿姨,這是我在非洲的弟弟喔。」
我那時還沒有結婚,看了眼淚差點掉下來,心中便暗暗決定,等我以後有家庭,我也要這樣子行。不過後來事情的發展,跟我所想的有很多不同。因為跟公婆住,他們連十一奉獻都無法接受,更別提這種把養非洲小孩的觀念。然而最近因為我先生換工作,我們就要搬到別的都市去,我們便可以去世界展望會(或其他跟兒童有關的社會福利機構,好比勵馨、棄嬰收容的基督徒救世會...等等),長期資助一個兒童。金額不會很多,一個月一千元左右。每天一起吃晚餐,全家人一起禱告紀念在遠方所資助的那個兒童,就像第三個兒子一樣。
如果你也想要養第三個孩子,何不把那些需要幫助的孩子當作自己的孩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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