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個人,非常的有錢。凡是他用錢能夠得到的,都買來享用。然而,他自己卻沒有覺得快樂和幸福。他很困惑。於是,有一天他突發奇想,將家中所有貴重物品、首飾、黃金、珠寶通通裝入一個大袋子中,開始去旅行。他決定只要誰可以告訴他如何使他得著幸福的方法,就把整袋財寶送給他。
他不知走過多少地方,也不知聽到過多少方法,可是,沒有一個能是他幸福快樂。有一天天色已黑,夜已降臨。他卻不幸遇到一個強盜,將他袋子搶了就不見了。他又急又哭急忙追跑,但他畢竟是外鄉人,那強盜很快不見了。他一生的心血頃刻就化為泡影。他沮喪的遊蕩,感到一貧如洗,也不知今晚能在何處落腳。此刻,他只要有哪怕幾塊錢能夠讓他今晚充饑和有一個草棚能睡覺就好了。於是,他挨家挨戶乞討請求,又度過一段可以想像的艱難日子。有一天,他實在餓得不行了,就走進一個小飯館,跪下向一個食客求賜飯菜。猛然間,看見他的財寶袋子。當他抬頭看到食客正在向他大笑,就將袋子還給他。他見到失而復得的袋子,立刻將其抱在懷裡。原來食客是他的好朋友,食客看到了他「不幸福」的原因。於是,就製造了一個搶劫的過程。他的朋友問他:「你現在覺得如何?你有幸福了嗎?」
其實,得到幸福並不是需要什麼特別的方法。只是人對於自己所擁有的一切都視之為理所當然,沒有對擁有覺得是一種滿足。也沒有從中去理解那份滿足的喜樂和幸福。結果,就不覺得有幸福。其實,得到幸福需要一個契機,一個失去的機會。這樣就馬上就會知道,我們所擁有的會讓我們從中得到何種的滿足和喜樂。現在我們懷裡所抱的袋子與之前的其實是同一個,可是我們的心卻是一個是尋求幸福一個卻是擁有幸福。我們在生活中常常忽略我們擁有的卻奢想沒有的。以為擁有越多,幸福越多。這個故事告訴我們內在的真諦。
聖經《路加福音》中有個浪子回頭的故事。浪子與哥哥和父親生活的有滋有味。可是他生在福中不知福。在父親仍健在時卻要求分家產,這分明是宣告與父的關係一刀兩斷。當他拿到從父親那裡分得家產,就離家遠走浪蕩耗盡了所有的錢財。結果流落在一家財主家養豬卻仍無法填飽肚子,時不時以偷吃豬食果腹。一天他突然想起在父的家裡,衣食無憂,家裡有雇工。於是,他就鼓足勇氣一定要回家,寧願為父親打工也好過在這裡餵豬。經過爬山涉水快要到村頭時,就看見 父親遠遠的張望,顯然他每天在那裡等待著浪子的回家。父親確認是浪子後,就三步並著兩步跑了過來不顧浪子身上的髒臭抱著我連連親嘴,並給他戴上象徵恢復父子關係的戒指和穿上主人長袍。並吩咐家裡的管家殺牛宰羊歡慶浪子失而復得。
前面的故事是擁有財產和丟失後複得認識到要滿足擁有的東西。而後者也是在父的家有吃有喝不得滿足,帶著家產浪蕩耗盡,一無所有時才想到在父的家裡那份溫暖美好,那有衣有食的滿足幸福。前者是恢復得到擁有的財物後對擁有的一個新的認識,而後者卻是浪子得到他不該得的滿足喜樂,那就是父親賜給的恩典。雖然浪子無臉見父,父卻以愛相待,恢復父子關係,重新以兒子的身份回到家,享受家裡的一切,滿足體會父親的愛和恩典。他對父親重新體認不僅讓他再一次回家享用家產的豐富,更是因著父親恢復生命的關係,他會以永遠感恩的心服侍父親。這份喜樂滿足幸福不僅僅是一時的,更是從浪子生命“死而復活”的改變中流淌出來的。那是永永遠遠的。
我們每一個人與神的情形,就如浪子一樣。我們每一個人本應在神的家裡享用無盡的福樂美好。可是始祖亞當夏娃卻為了得自己的智慧而選擇背離神,從此人類與神的美好關係遭到割裂斷開。人在罪中滾打以為得到自由卻不知反被捆綁。罪性(貪婪自私驕傲)導致我們想做好卻無力去做。不想做的卻偏偏去做。靠著自己無力擺脫罪的糾纏。可是罪的工價就是死。無力走出和靈裡的必死重重地壓在每一個人生命深處。那份無力感不得不讓人們思想出路,思想人在地上活著的意義。浪子在外流浪,花天酒地,辛勞苦痛正是反映了我們每一個人的情形。有罪必須擔當罪的懲罰。可是人若自己擔當就是死,這種死叫我們無法回到天上的父神面前,無法重新恢復與神和好的關係,無法進入神裡面享用永永遠遠的美好。於是神自己從天而降道成肉身,也就是耶穌基督。為要向我們顯明祂的愛,祂自己死在十字架上,承擔我們罪必死的刑罰,讓我們通過十字架上的死才得以將罪挪去,清潔公義罪得赦免地進入神裡面。恢復與父神的關係,神因我們回到家歡喜快樂。
在與父神的同行中,更加完全地明白父神的心意,更加享受神那永恆的美好。在平安喜樂中過一個討神喜悅的生活。這就是福音,好消息。進入到神裡面,我們將不在勞苦愁煩,擔驚害怕,沒愛無望中生活,而是信心,盼望和愛中自由的生活。等待與神合一在永恆無限之中。
願你得到這從神而來的福份得享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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