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淑芬(研发部研究专员)】少女守护者 2007.08.26
暑假到了!学生打工潮正式展开,但翻开各县市报纸的分类广告,充斥着色情陷阱的徵人广告,打着高薪、保证日领、免经验或可预支急用等广告字眼,来误导年轻学子落入打工陷阱,实在令人担心。儿少性交易防制条例监督联盟(励馨基金会、台湾终止童妓协会、妇女救援基金会、花莲善牧中心)希望透过「欲望城市排行榜—报纸色情陷阱大调查」的记者会,唤起公部门暨社会大众正视此议题。
「欲望城市排行榜—报纸色情陷阱大调查」系依据儿少性交易防制条例第29条与第33条所进行的报纸监看活动,此调查针对台湾地区(不含离岛)主要四大报纸:中国时报、自由时报、联合报及苹果日报,搜集2007年6月29日(周五)当日之报纸,进行各县市报纸分类广告中色情小广告之监看统计。
本次监看台湾地区主要四大报纸刊登色情小广告之统计结果,第一名为自由时报(822 则)、第二名为中国时报(485则)、第三名为苹果日报(448则)、第四名为联合报(204则)。各县市色情小广告之数量统计调查,入榜前五名为:第一名台北县(325则)、第二名桃园县(246则)、第三名台北市(198则)、第四名由高雄县市并列(各168则)、第五名由台中县市并列(各134 则)。
而根据行政院新闻局今年4月至5月资料显示,目前各县市新闻单位处理情况,以台南市、台中县市、台东县、台北市、嘉义市最为积极,桃园县处理案件少,但罚缓效果最显着。在此次调查报纸色情陷阱前五名县市当中,只有高雄市政府新闻单位没有任何主动查察动作,针对警察局移送案件也没有具体裁罚,有失职嫌疑。
针对以上现象,儿少性交易防制条例监督联盟有以下之呼吁:
1.对于色情小广告刊登数量较多及查察绩效不佳的县市,呼吁该县市的地方首长及新闻单位应主动积极查察。
2.四大报纸在受理刊登分类广告,应确实遵守行政院新闻局呼吁的三项受理刊登原则处理。
3.调查发现 色情小广告常以夸大不实的描述方式来误导求职者,劳委会应主动查察此类之不实广告。
4.警方应主动侦查色情小广告,循线追查不法之情事,将犯罪者绳之以法。
5.为规避儿少性交易防制条例29条及33条的规范,报纸色情小广告皆以徵人的方式进行,内政部儿童局应考量是否有修法之必要。
本专栏与励馨基金会 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