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工作任务 看能力不看性别

【作者:纪惠容少女守护者 2013.03.04


台湾在2004年实施两性平等教育法,实施状况如何呢?

  职业妇女白天上班,忙碌直到下班之后,上班有上班的责任,尽量在上班时间内完成工作,但职业妈妈最遗憾的就是,没有办法陪伴孩子成长。根据统计,台湾职业妇女,下班之后平均花五个钟头照顾孩子,将近八成的家务负担也落在女性身上;直到小朋友入睡后才有时间处理家务,年龄30到50的女性是所谓的三明治世代,上有父母下有儿女,在职场中不受欢迎,薪资待遇也比男性少。

  劳委会统计,过去十年女性投入职场比例增加,但比男性少。励馨执行长纪惠容表示:女性劳参率一直没有超过五成,而男性约六成多,尤其结婚生子后劳参率更低,很多女性就此放弃职业生涯。女性结婚生子后无法回到职场,但女人其实还可以贡献国家,劳委会鼓励增加女性劳参率;但牵涉到企业界歧视问题:认为特定项目不适合女人。女性薪资水准也低,因女性职涯中断,二度就业年资也中断,导致整体平均薪资较低。

  也有许多职场,男女职位相同薪资待遇不同;劳委会统计,女性平均薪资为四万出头;男性则是五万多;两性薪资平均相差近两成,这就是场域的性别不平等。尤其是百货业,临柜者多是女姓,薪资又低;男性担任管理职,不只是薪水多,阶层的选才也以性别区分。

  女性面对的职场问题,如生子后要兼顾家庭与工作,而男性主管的同理与谅解不够,所以女性升迁或调薪的最大障碍是怀孕生子。现在台湾生育率是全球最后一名,因为女人要照顾家庭又要在职场有表现,蜡烛多头烧;但男人有妻子支持 ,能在职场拚命,可能也不用做家事,这是另一种女性在职场的障碍。

  女性二度就业,职场待遇并不友善,台湾职场有年龄歧视,如台湾的空姐都年轻貌美,但在美国有阿嬷级空姐,而且服务相当周到。再者企业以结婚与否为选才条件也是歧视;劳委会一再宣导去除歧视,但企业界依然制式规范性别与年龄区分。

  另一种对女性的职场歧视为,评选容貌与身材,而此标准不适用于男性。选才应该看脑袋而非身材,企业应该培训员工的态度与工作能力,过去有国家机关解雇怀孕妇女,后来该机关受到纠正,但现在民间企业还有此问题,用尽方法让员工主动请辞。有些相当勇敢的女性,透过职场性别歧视申诉管道,最后赢得表面上的好结果,实际却影响女性的职涯发展。

  女性有保住工作的压力,可能选择不怀孕,统计上,有超过65%女性,希望公司提供「薪资教育训练」、「升迁管道没有性别限制」;超过60%女性希望公司提供「孕期完整代理人制度」; 83%女性有职场被歧视经验, 57%女性希望公司提供「全薪生理假」。公司提供生理假;但员工会顾虑考绩与同事观感而不敢请;尤其担心工作完成一半交给代理人,考绩势必受影响。

  完善代理制度其实可以降低企业风险,女性生子只是短期几年要分出心力照顾家庭,也有许多女性以加倍效率完成工作,很少因孩子而影响工作表现。女性怀孕,男性也可以负担家事责任,因男性的原生家庭影响他成家后的角色,对男性的固有教育,父母只训练女儿做家事,也有婆婆要求媳妇工作家事一肩扛;所以妇团鼓励年轻妈妈,教儿子做家事,学习身为家庭一份子要担起的责任,从小教育让未来社会更能性别公平。

  最后就是职场性骚扰问题,男女都会遇到,当事人面对较不严重的言语或小触碰觉得不舒服,也是性骚扰,一定要当场说出来;女性要坚定地告诉对方停止,并要留存证据提出性骚扰申诉,特别父母要从小教育如何面对性骚扰,培立她们拒绝的能力。

本专栏与励馨基金会 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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