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斯加之死

【作者:Sofia信望爱阅读 2007.06.24


书名:阿拉斯加之死
作者:强.克拉库尔
译者:庄安祺
出版:天下文化


『这是一本很难用三言两语就说清楚的书,就如同你很难用三言两语把生命的本质和人类最潜在的心灵世界描绘完整。』

  1992 年阿拉斯加山脉北缘,一部废弃的旧巴士里,传来阵阵尸臭。睡袋里裹着一个年轻人,身旁散落几本书、和一本简短如谜的日记。他究竟是谁?为什么死在荒野之中?在孤寂而寒冷的阿拉斯加,他在追寻什么?本书触及到人类更内在的神秘呼唤和生命跃动,是一本报导文学作品,更像是一本侦探小说。

  克理斯自大学毕业后,想结束的不单单只是校园生活,也想结束与父母无法交集的生活、结束常人的物质追求空间、结束由人类带来的科技享受。因为唾弃人类所创造的文明;所以把多余的钱捐出去,也放弃了大部分的财产,追求在那社会边缘游走的生活、固执于那种超完美的精神领域。一种你我无法触及的心灵之旅从美国东岸延伸至北美阿拉斯加。

『我想要的是跃动的、而非安逸的生命历程; 为了所爱,我宁可冒险犯难、牺牲自己。 我感到自己有着丰沛无比的精力, 但在我们宁静的生活中,却找不到宣泄之处。』

∼托尔斯泰(家庭幸福)

  其实,克理斯无法建立成熟的人际关系,极端孤立,所以他选择了逃避,他有着很严重的道德上的洁癖,一生追求贞洁无欲的人格,而回归大自然的原始生活,那样才有归属感。别人给他的爱及关心,都令他有极度的罪恶感,甚至瞧不起他,这使得他无法适应现今的社会生活。

  克理斯倾向把事情分为黑白两极,以极端严格的道德标准来衡量自己和身边的人,这也许和他的家庭有关,克理斯发现父亲华特离婚的真相,常想起他父亲多年前的行为,然后默默地在心里将他视为假猩猩的伪君子。他将一切一一记在心上,逐渐地,累积了满腔自以为是的愤怒,再也无法压抑。

  有些读者非常赞赏这个男孩的勇气和崇高的理想;有些人则严词谴责他是个疯子、是个有勇无谋的白痴、是个怪人、是个因骄傲和愚蠢而毁了自己的自恋狂,根本不值得媒体小题大作。有位读者就写,过去十五年来,我在旷野见过几个像克里斯这样的人,故事都一样,充满理想、精力充沛的一个年轻人高估了自己,低估了旷野,最后惹上麻烦,唯一不同的是克里斯的结局是死亡……他冻死是因为他不顾劝告,过于自傲。……

『对厌烦人类和工作的人而言,旷野充满吸引力, 它不止让人逃社会,而且对于浪漫主义者而言, 更是以宗教般仪式试炼性灵的绝佳舞台。 旷野的孤寂和完美的自由,创造了完美的环境, 容许忧郁,抑或狂喜。』
∼纳许《旷野与美国心灵》

  但从另一个观点来看,克里斯追寻人们一生想追求的「美的感动」,在旷野里作孤独的流浪者,远离文明,正如他着迷于托尔斯泰及梭罗的禁欲主义如道德上的刚正不屈,他想充分体验最原始简朴的生活方式。

  最后,他终究没有通过饥饿的考验,误食洋芋种籽而亡,他没有机会再回到人类的文明社会中。

  他在废弃公车上留下一张小纸条:

S.O.S. 我需要你的援助。
我受了伤,濒临死亡,过度虚弱而无法离开此地。 我孑然一身,这不是开玩笑。看在上帝的份上, 请停下来救我。我在附近采浆果,晚上就会回来,谢谢!


  克里斯临死前爬进了一个母亲亲手为他缝制的睡袋,彷佛重新回到生命诞生前的那个原点。


本文原发表于作者的部落格:☆十字架的交叉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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