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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改变是可能的,但可能的未必良善。如果改变是不良善的,那么就算可能,也不应该改变。如果改变是良善的,那么就算不可能,也应该努力改变。
许多事对人而言是可能的,但却不良善;一样,许多事对人而言是良善的,但却不可能。可能涉及能力。人的能力确实可以做许多事,但这些事却不良善。良善涉及真理。许多真理是我们应该认识与践行的,但我们却无能认识与践行。人之悲惨不幸就在于:「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故此,我所愿意的善,我反不做;我所不愿意的恶,我倒去做」(罗7:18-19)。
能力不可或缺,但非首要。良善不但必要,也是首要的。只有良善能显示我们的价值,我们的能力也才因之有意义。因此,我们首当反问自己是否良善,而不是有无能力;我们应忧虑是有否行善的能力,而不是改变是否可能。
违反良善的能力都是邪恶的,不应存在。魔鬼大有能力,远远超过我们,但他的能力终将被上帝扔在火湖里灭绝(启20:10)。无论如何,微小为善的能力总胜于做恶的大能。良善的上帝看重的是我们的良善,而不是能力,这就是为什么天国最小的总永远胜于这世界最大的。
不错,「在上帝凡事都能」(太19:26),但上帝的能力是良善的,因为他本为善(诗136:1)。对,我们当对全能的上帝充满信心,但我们不可忘记,上帝本为善,他的全能永远是为了实现他的良善且总实现着他的良善。因此,除非我们渴慕实现良善,否则我们无法从他得安慰与力量;除非我们良善,否则他的全能不会成为我们的帮助,反倒必成为我们的审判。
我应永远铭记于心,基督倒空自己,以最无能的方式完成了他的救赎(腓2:5-8)。因此,如果我们效法基督,那么我们就不应害怕无能甚至完全无能,而应忧心自己是否不义。只要我们追求良善,甚至饥渴慕义,则现在虽无能,叫基督复活的上帝也必「照着运行在我们心里的大力充充足足地成就一切,超过我们所求所想的」(弗3:20)。
因此,「改变是可能的」,这话甚悦耳,能激励人心。但这却也同时易迷惑人,叫人只在乎改变的能力与可能性,而轻忽改变是否良善。魔鬼亦甚喜爱这话,他不正以「你们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们便如上帝能知道善恶」(创3:5)这样的美言诱惑亚当夏娃,骗他们有自我改变的能力,甚至可如上帝一般知道善恶,竟致全人类因而堕落沉沦吗?
充满权力欲的野心分子只在乎能力与成功,而不在乎良善与正义;良善与正义只是他们获取权力的手段,而不是权力为之效劳的目的。我们不应是野心分子,但永远免不了野心的诱惑,以致于我们的权力欲总可能包藏在自以为敬虔、圣洁、正义的外貌与自我感觉之下。唯有被钉十字架为我们舍身流血的耶稣基督能帮助我们胜过这个试探,不掉入嗜权如命的恶者手中。
不,离开上帝,人什么也不能改变;离开基督,改变若不是邪恶的,就是徒然的。请看,人类历史里有多少邪恶权势假「改变」、「改造」、「改革」、「革命」之名荼毒人类,残害生灵。我们岂可忘了他们曾以「革命」之名灭了多少人命,又毁了多少良善珍贵的事物?我们岂可陷入这能力与权力的试探之中?
其实,我们连自己都改变不了,我们根本没有能力改变什么。我们永远都需要上帝改变我们,并帮助我们喜爱良善、坚持良善,然后我们才可能改变别人,叫别人为善。
总之,重要的不是改变或不改变,而是良善。改变也好,不改变也罢,总要良善。若良善,就当坚持不变;若不良善,就当努力改变。我们的责任仅仅是宣扬良善、良善的真理、良善的上帝、良善的基督,并以生命见证良善,呼叫世界归向良善,致于世界能否改变,怎么改变,何时改变,这全在乎上帝,而他必按自己良善的旨意改变世界为有义居其中的新天新地(彼后3:13)。
因此,无论福或祸,幸或不幸,成功或失败,赞扬或毁谤,得时或不得时,我们都应当甘心乐意顺服在上帝的最高主权之下,藉着耶稣基督,以他为乐(罗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