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罗曼史小说或浪漫感人的爱情电影,常会为相爱的男女在身体亲密接触而感动不已。但当自己结婚,第一天就发现我跟我老公之间的亲密接触,怎么跟小说或电影描述的不一样?一点也不浪漫,一点也不愉快,反倒是有种壮烈成仁的感觉。
什么人生四大乐事之一「洞房花烛夜」,把自己的贞操交给那在上帝与众人面前宣示爱我、照顾我一辈子的人,非常不容易,痛得要命,老公也是手忙脚乱、满头大汗、于心不忍尽量要帮忙减少痛苦。我脑中只想着辅导在婚前送我们的那本基督教夫妻宝典《闺房之乐》大光出版,为何我们全书读毕,画满红线重点,但真实情况跟书上的差距这么大?
终于成功的时候,我不禁流下眼泪。那倒算不上是痛苦的眼泪,而是像跑马拉松夺得冠冕欢欣的泪水,为自己成功地奉献委身,感到真是太佩服自己了。
结婚头几年,性并没有给我带来什么快乐,特别是那时两人非常忙碌,读书时间不够,睡眠时间不足,老公没时间照着《闺房之乐》忠告,在办事前花上二、三十分钟时间对我说什么甜言蜜语,营造什么气氛,我则希望办事时间越短越好,好早点睡觉。
糟糕的是,我看过一部电影《当哈利遇上莎莉》,里头最经典的一幕就是哈利与莎莉在餐厅用餐那段。哈利突然吹嘘自己床上功夫多厉害,莎莉摇摇头说:「小子,让我给你上一课,告诉你实况,我们女人每一个都有假装性高潮的本事。」当场在用餐的席上,莎莉就开始表演,从平静无波到性高潮发出的嗯阿兴奋声,邻桌的客人纷纷投以异样的眼光,哈利则是惊吓得下巴都快掉下来。
夫妻办事时,为了不想让老公扫兴,我就学莎莉一样假装。还记得那时看到电视卖药广告,什么「强、猛、持久」,我心里想着:「拜托喔,不要让我们女人这么累好不好?来个弱、软、速高潮的药吧。」
别以为只有我有这种观念,身旁很多同事、朋友、亲戚、基督徒姊妹,不少人跟我一样。还有一位护士对我说,根据调查三分之一的女人,这辈子从来没有性高潮的经验。这个数据准不准,我是没有去查证,但是我相信我母亲或阿嬷那个年代的女人,很有可能就是这样。因为那个年代,也没有《闺房之乐》这等现代观念,传统的性是被视为让男人泄欲、让女人生产的工具。三、四十年前,大概没几个丈夫会花时间用心讨好老婆,以让老婆享受性高潮为做爱的目标。更别提当时认为,性是一种不洁的罪恶。对于修道的人,不管是哪一种宗教,禁欲者往往比起凡夫俗子的层次高。
但,到了现代,佛道可能仍保有这种观念,但人本或是基督信仰,这种观念已经被推翻。如今多认为性是人类基本的需求,就像吃饭睡觉一样,不需要以有色眼光视之。基督信仰则从圣经创世记,看见「性」是上帝所造的,也是甚好,「性」是上帝为夫妻所设的丰盛宴席。至此,终于还「性」一个清白,性不再是罪恶、羞耻,亦非肮脏。
甚至,从圣经以弗所书来看,夫妻间的关系竟用耶稣与教会的关系来比拟。于是夫妻间的「性」成了一种神圣的密契,夫妻两人怀着感恩的心,享受上帝所赐身心灵合一的神秘礼物,亦是一种荣耀上帝的敬拜。
后来,我是因着圣经以弗所书这段,看见自己的错误,知道我不能再学莎莉一样假装性高潮,对丈夫有所欺瞒。就像教会怎能欺骗耶稣呢?我开始学习坦诚地告诉老公自己的感觉,自己什么时候情况比较好,什么时候不想要。他非常尊重我,并逐渐学习把某段时间保留出来亲密用,两人不再急急忙忙,而能彼此认真地对待。
《Christianity Today》杂志2007春季版有篇文章"Spirituality and Sex?"提及,很多夫妻有个错误的观念,以为性方面的问题是出自生理缺失(胸部太小、阳具太短……),但问题其实没那么单纯,心灵更是对「性」有着重大的影响。这点我非常认同。回顾结婚十多年,我们夫妻之间若有嫌隙,即使是心头一点小疙瘩,「性」保证一点也不美好。俗谚「床头吵,床尾和」那绝对是骗人的。哪一个正常人会跟吵架、冲突的人,还能发生愉悦的亲密关系?反过来,当我们夫妻在工作上、服事上、生活大小琐事里,越来越有默契,我们的性关系就越渐融洽甜美。
上帝的创造,奇妙可畏。现代主流观念认为人类的性跟动物一样,所以只能在性技巧、性道具、性姿势上打转,了无新意,不过让商人赚的荷包满满。但,真实的情况却非如此。圣经告诉我们,人类是照着上帝的形象所造,我们人类的性,不像动物那样单纯,只有生理上的满足。夫妻间的性,是如同生命,可以渐次成长。随着夫妻两人身、心、灵逐日密契,得以享受更美好、深邃的性愉悦。
回顾着十多年的婚姻生活,惊讶彼此的亲密关系,竟然也可以在上帝的带领,因着个体信仰生命成长、两人默契增加,而有所进步。夫妻关系在主里面,不仅各方面都可进步,连「性」都有着令人想像不到的进步空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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