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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消防人员登山失联,民间救难队队员搜寻过程中,不幸落水遇难。这位救难人员曾是我的同事。他民国95年想退休时,刚好有股长缺,他曾询问我如果考虑让他接股长,他就不退休继续贡献,结果我并没有考虑他,于是他就申请退休了。他是一位认真负责的人,回想起来,我当初真是太年轻,只考虑到年龄,事实上他活力充沛,罹难时66岁,还在从事登山救难等活动。
事件发生后,我与同事谈及此事,也曾怀疑自己,如果当初升迁的是他,也许今天不会有这事情发生,而且重点是,以现在的我评断过去这个决定,没有升迁他似乎不是一个周密的思虑。我是否应该为此感到自责?这是所谓的「蝴蝶效应」吗?一个不经意的决定,竟有决定性的影响吗?不过,我很快地想到,如果每件事都有蝴蝶效应,那我决定的那件事不过是人生千万事的其中一件罢了,而且谁能判定那个蝴蝶效应,总体来说是好,或不好。
同事的过世,也让我想起自己的孩子,她在国小五年级罹患血癌。经历了--两次移植、三阶段化疗、数度的标靶治疗……,在国小六年级仍离开了人世。带给我和全家人很大的冲击与不解。她在呼吸衰竭极度痛苦时,竟倾尽全力说出一句话留给我--「要受洗、对上帝要认真、我们要在天堂再相聚~~我们要在天堂再相聚!」
后来我在圣经中读到,「我们晓得万事都互相效力,叫爱上帝的人得益处」(罗马书 8:28),我至今仍未明白他这么早带走我的大女儿的旨意是甚么,但在这经文中我得到一丝盼望与安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