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过急涧山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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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的良善与人的受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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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上帝的良善,我们现 在的意思几乎全指他的爱。而所谓「爱」,放在这样的脉络,大多数人指的又应该是「仁慈」——也就是乐见别人而非自己开心,而且不一定要这样或是那样的开心,单单开心就好。

我们真正要的上帝,是不管我们爱做什么他都会说「他们开心就好,有什么关系呢?」所以,我们要的与其说是「天上的父」,还不如说是「天上的祖父」——一位慈祥和蔼的老人家,像大家常说的,「喜欢看年轻人开开心心的」;这老人家为宇宙所作的打点,不过就是一天将尽之时可以真心慨叹:「大家过得都很开心!」

我承认,没有多少人会真的用这样的字句来说神学:但不少人心底潜藏的想法其实与此相去不远。 我自然也不敢妄称例外,世界要是循此法则运行,我一定甘之如饴。只不过,我生存的世界并非如此,这一点昭然若揭,加上我还是大有理由相信上帝是爱,因此,我得出的结论便是:我对爱的想法需要修正。

爱里是有仁慈,但是爱和仁慈并非毗连相续;而且要是将仁慈和爱的其他成分划分开来 。仁慈对其投注的对象在本质上是冷淡的,甚至有一点像是轻蔑。仁慈不会反对除掉仁慈投注的对象,而且轻易之至——我们不都见过有人因为对动物仁慈,反而因为不忍心动物受苦而杀死动物的吗?单是这种仁慈,不会去管对象变好还是变坏,只要不再受苦就好。圣经不就指出私生子都得享有溺爱,而嫡子由于要传递家族香火,需要严加管教。惟有我们一点也不在乎的人,我们才会只求他们开心快乐而不计其他。不过,要是朋友、爱人、子女,我们就会比较严格,宁可他们吃苦,也不愿他们开心但走上卑鄙、偏差的道路。

假如上帝就是爱,想当然他绝不仅是仁慈而已。而且,从所有的文献记录来看,尽管上帝不时就训斥我们、责备我们,但他始终未曾轻视我们。他爱我们,是以最深、最苦、最难教人忘怀的爱,而给了我们担当不起的恭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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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说神爱世人,意思就是神爱世人:不是神对我们的福祉有「不带私心」的关切——因为在他根本就无所谓——而是万难想到、教人悚然而惊的这一件事:我们真的是他爱的对象。你要有个爱你的神,你就有个爱你的神。你随便召唤伟大的神灵,「有怵惕之状」的神就出现了——不是慈祥和蔼的老人家,两眼蒙蒙只愿你万事如意;也不是但求尽责的地方官,依法行善、不带感情;也不是宴会主人自认有责任让宾客尽欢;反而是他——他是吞噬一切的烈焰、创造世界的爱,执着如艺术家对作品的爱,专制如人对狗的爱,是父亲为儿子未雨绸缪、可敬可佩的爱,是两性善妒、不渝、苛求的爱。

何以如此,我不知道:这要跳过理智,才有办法解释何以会有受造物竟然在造物主眼中拥有非凡至此的价值,遑论还是我们这样的人类。这般荣宠,当然也是无上的重担,不仅超乎我们所应得,而且,除了罕见救恩降临的时刻之外,也非我们所愿。

人类受苦,却又有一位普爱世人的神存在,两者之间的捍格之所以无法化解,就在于我们将「爱」套上了浅薄的意涵,以人为中心来看待万事万物。人才不是万事万物的中心。上帝不是为了世人而存在。人类不是为了自己而存在。

「你创造了万物,万物被造、得以生存,全凭你的旨意。」上帝创造我们,主要的目的不是为了我们可以去爱上帝(虽然这也是上帝创造我们的目的),而是为了上帝可以爱我们,我们也得以成为神的爱所「喜悦」的对象。若要上帝的爱以我们的现况为满足,等于是要上帝不再当上帝:因为,他就是他,所以,依万事万物的本性,他的爱必受阻、被拒于我们现有性格中的一些污点之外,也由于他已经爱着我们,所以他必须下工夫去让我们足以为他所爱。

摘自《痛苦的奥秘》〈第三章:神的良善〉

本专栏与《校园出版社《书飨》校园杂志》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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