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的從不義的而生:耶穌家譜中的他瑪氏(上)

【作者:波波神學 2024.09.29



《猶大與他瑪》(Judah and Tamar ),林布蘭(Rembrandt),1650-1660年。(圖片來源/WIKIPEDIA


前言

這個在《創世記》38章的故事,和34章中底拿被示劍污辱的故事很像。剛開始讀的時候,很多人會感覺非常奇怪,甚至有點莫名其妙。一方面,這個故事記載了很多人性的罪惡,讀起來讓人感覺很不舒服;另一方面,這個故事好像脫離了主線。因為在37章末尾,我們讀到:「米甸人帶約瑟到埃及,把他賣給法老的內臣,護衛長波提乏。」(37:36)而翻到39章開頭:「約瑟被帶下埃及去。有一個埃及人,是法老的內臣,護衛長波提乏,從那些帶下他來的以實瑪利人手下買了他去。」(39:1)這兩節經文完全吻合,為什麼中間的38章偏偏要插進去猶大的故事,而且這個故事還那麼詭異?或許是因為這種種原因,38章這個故事常常被人忽略。然而在神救贖歷史的進程當中,這個故事卻是一個至關重要的環節,是一個不可以越過的關鍵事件。

為什麼這樣說?讓我們仔細來查考這個故事。

故事的大背景

首先,請留意這個故事更大的背景。在先前的章節中曾經提到,神將雅各改變為以色列。神子民的群體已經從雅各擴展到一個有12個兒子的大家庭;這個群體被稱為以色列。神親自立約,應許要建立以色列,使他們成為多族的國,君王要從他們而出。藉此,以色列也要成為萬國的祝福(35:10-12)。經文(37:2)告訴我們,《創世記》的最後一個大段落,是關於雅各的後代們的故事,是關於以色列族的故事。

可是,在故事的開始,雅各所偏愛的兒子、神啟示要設立為以色列領袖的約瑟,卻被他的兄弟們殘忍地賣到埃及作奴隸,生死未卜。雅各以為約瑟已死,就陷入深深的憂傷,甚至感到絕望。以色列的前途陷入黑暗之中。我們不禁要想,雅各不還有11個兒子嗎?還留在應許之地的兒子們會是怎樣的光景呢?

猶大在迦南

就在那個時候,38章第1節說:「猶大離開他弟兄下去,到一個亞杜蘭人名叫希拉的家裡去。」在黑暗籠罩以色列的時候,猶大出場了。猶大在雅各的12個兒子中排名老四。

如果你還記得,長子流便與他父親的妾辟拉同寢(35:22)。那可能是一種政治手段,流便試圖接管雅各領導家庭的權力,而流便因此失去了長子的名分。老二西緬和老三利未,因為以詭計和暴力殘殺示劍人(34:25-26),也失去了領導以色列的可能。

按照順位,下一個領導以色列的候選人將會是老四猶大。但是,猶大會是延續神給亞伯拉罕和以撒的應許、建立以色列家的那個人嗎?一個令人不安的跡象隨之出現。38章第1節說猶大選擇離開他的父家和兄弟,下到迦南去,和迦南人作朋友。約瑟是被賣,猶大卻是自願離開。猶大為什麼會離開父家和兄弟?我想到自己18歲離開廣東來到上海。當時的我有一個執念,無論如何我不要留在廣東上大學,我一定要離開廣東,去另一個地方。猶大是不是對家庭的紛爭感到厭煩?是不是不想留在家中面對憂傷、絕望的老父親?是不是想要逃避他殘忍地和兄弟把約瑟賣作奴隸的罪惡記錄?不管原因是什麼,猶大離開了耶和華的聖約家庭,去與仇敵結交。

我們在教會中是不是也常常聽到類似的故事?基督徒的孩子到了上高中、上大學的年紀就離開教會,不願意再與基督教有聯繫,可能是因為他們看透並厭倦了許多基督徒的假冒為善;可能是因為他們發現教會並不是一個好人聚集的群體,而是充滿了罪、紛爭和麻煩;可能是因為他們沒有在其中感到被理解、被關心、被牧養,等等。我能想到許多和猶大一樣,因為各種原因選擇離開教會、離開神的聖約群體的人。

猶大在迦南交了一個好朋友,是亞杜蘭的希拉,這個人後來會再出現,幫忙猶大做事情。緊接著,猶大被一個迦南女子吸引,我們不知道女子的名字,只知道她是迦南人書亞的女兒。猶大效法他的伯父以掃,娶了迦南人為妻,而這正是他的先祖亞伯拉罕和以撒極力反對和避免的。這兩個人都堅持神的子民不可與迦南人結婚,以保存聖約的後裔(9:25)。但猶大似乎對神的應許已經心灰意冷,或者毫不在意,他隨心所欲地生活著。他看見,就娶妻,與她同房。儘管如此,神仍然賜福猶大,讓他有兒子。他迅速生了三個兒子,珥、俄南和示拉。生示拉的時候,猶大正在基悉。基悉的意思就是「謊言之城」,這個細節預示了隨後的情節。這時候,猶大的後代看起來很有希望。

故事快速進展到這些兒子長大以後。第6節:「猶大為長子珥娶妻,名叫他瑪。」然而猶大延續後代的做法立刻遭遇沉重的打擊。第7節:「猶大的長子珥在耶和華眼中看為惡,耶和華就叫他死了。」我們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但耶和華顯然沒有離場,沒有離開這個家庭。只是祂的同在對珥來說,意味著公義的審判。一位解經家評論說:「自從挪亞和所多瑪、俄摩拉的日子以來,神就不再叫一個祂不喜歡的人死,那些被消滅的人都是群體。珥是聖經中第一個被耶和華殺死的個人。」值得留意的是,這個是出生在神聖約子民家中的人。

珥的死讓他瑪成了無兒無女的寡婦。在當時,這是一個非常嚴重的問題。如果他瑪沒有兒女,不僅會被人視為失敗,而且很可能活不下去。因為這樣的寡婦得不到夫家的供養,也回不去自己的父家(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因此在社會中也沒有謀生的可能。

第8節,猶大對俄南說:「你當與你哥哥的妻子同房,向她盡你為弟的本分,為你哥哥生子立後。」猶大所提出的,是當時古近東地區所流行的一種風俗,稱為繼代婚姻。這種風俗的目的,是為了使死去的人可以有後代存留,也讓寡婦得以存活。這種風俗後來成為以色列人的律法,在《路得記》中,波阿斯之所以可以娶摩押女子路得為妻,為拿俄米(而不是為路得)存留後代,正是基於這個律法。這種繼代婚姻的風俗一直延續到耶穌的時代。但注意,猶大沒有讓俄南和他瑪「結婚」,只是要讓他盡本分,為他哥哥生一個兒子。意思是,生完這個兒子就可以了,與婚姻無關。猶大的目的是讓他死去的兒子可以得到後裔,卻不關心媳婦他瑪自身的福祉,好像只是把她當作生育後裔的工具,生完就可以拋在一邊了。

他的兒子俄南和父親一樣,是一個自私、貪婪、邪惡的人。第9節:「俄南知道生子不歸自己,所以同房的時候便遺在地,免得給他哥哥留後。」俄南不希望為死去的哥哥留下兒子,因為這個兒子會被當作長子,繼承猶大的雙份遺產。只要保持現狀,俄南就可以作為長子得到雙份遺產。於是俄南每次都採取中斷性交的方式,來防止他瑪懷孕。他利用他瑪滿足自己的性慾,卻從未想過祝福他瑪和自己的家庭。第10節立刻告訴我們,俄南的動機在神面前根本無法隱瞞:「俄南所做的在耶和華眼中看為惡,耶和華也就叫他死了。」俄南可能根本不明白,他所想的、所做的,從根本上是在對抗神賜給亞伯拉罕家族的應許。神曾應許要使列祖生養眾多,俄南在此所做的,卻是跟隨撒但的作為,是刻意要攔阻和挫敗這應許。俄南做在他瑪身上的事,是直接對抗神的救贖計劃,因此耶和華「叫他死了」。

於是,猶大只剩下最後一個兒子示拉,並面臨一個兩難的局面。按照之前提到的風俗,他要把示拉給他瑪。但猶大卻心裡害怕,因為他看不到兩個兒子的死是因為自身的罪,用中國人的說法,他只看到他瑪剋夫,他以為問題在他瑪身上。所以他決定撒謊。第11節:「猶大心裡說:『恐怕示拉也死,像他兩個哥哥一樣』,就對他兒婦他瑪說:『你去,在你父親家裡守寡,等我兒子示拉長大。』」猶大並不打算把示拉給他瑪。他害怕示拉死了,自己會變得沒有兒子,沒有後代,於是他給了他瑪一個虛假的承諾。這個承諾讓他瑪處於一種被擱置的狀態。他瑪不能改嫁,而猶大並不是真的要把示拉給她。不僅如此,猶大迅速撇清在這段等待期裡照顧他瑪的責任,把她打發回父家。然而,他瑪順服了這個安排,回去住在她父親家裡。這時候,他瑪仍然相信有一天猶大會把示拉給她,好讓她可以延續後代。(待續)




※本系列文章授權自生命樹輔導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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