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氏认为,“浴入爱河”是一种美妙的、深刻的经验,这种高昂的状态使得我们慷慨、勇敢。
春蚕与蜡炬
中国古代的文人,在表达爱情的时候,是不唱爱国歌曲的,他们表达的方式含蓄、婉约,总是以物、以景寄情。就拿李商隐的律诗作例子吧:“相见时难别亦难,东风无力百花残。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晓镜但愁云鬓改,夜吟应觉月光寒。蓬莱此去无多路,青鸟殷勤为探看。”(李商隐〈无题〉)
它写活了情侣离合的心态,真是字字珠玑,感人心弦!中国人写情,最淋漓尽致的就是描写离情的惆怅,所以“恨(憾)”字与“愁(怅)”字,用得比“爱(情)”字要多。在〈暮秋独游曲江〉中,李商隐写道:“荷叶生时春恨生,荷叶枯时秋恨成。深知身在情长在,怅望江头江水声。”这首诗虽然没有春蚕与蜡炬来得悲壮,但是表达情思却更直接,更真切,也更无奈。
除了婉约以外,古人写情都还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倾诉对情人整个人的恋慕,而不是对他所提供的服务,或优点(外在表现)的恋慕。这似乎与好莱坞的文化格格不入,但却是与我们在下文所要讨论的爱观不谋而合!
弗洛伊德与鲁益师都体认,“性”可以带给人极大的满足,也是人类表达最温柔,最诚挚的情感的一种方式。他们也都认爲“性”并不肮脏,是可以公开拿出来讨论的,犯不着脸红心跳。但是,除此以外,他们对性与爱的看法似乎完全相反——这非常贴切地反映了他们迥异的世界观,也与廿世纪的文化景观息息相关。
弗洛伊德对性与爱的看法
维多利亚女王时代,欧洲社会意识地压制(Suppression)“性”,把它看作禁忌。再加上个人无意识的抑制(Repression),产生了许多假道学的病态现象。
绝顶聪明的弗氏,当然看出了其中的弊端。他所提出心理分析的理论,高举着“性爱”(Sexuality)的旗帜,自然遭到卫道人士、甚至科学界同仁的攻击了。他的理论虽然漏洞多多,但却是耸人听闻,言人之不敢言。他被奉为鼓励性开放的鼻祖,和性心理的权威。从无神论的世界观出发,弗氏眼中的人是纯生物性的。他把人类一切形式的“爱”,都看作是“性爱”的表现,只不过有些是明显的性(如性交),有些是下意识的性(升华了的)罢了。他认为,“情爱”(Eros)与“毁灭本能”(Destructive Instinct),是人类仅有的两种本能。他并且认为,性爱的冲动(Libido),是人类交往的基本动力(注一)。
弗氏把所有与追求感官满足有关的功能,都称作“性爱”。这倒也干脆。所以“性欲的冲动”(Sexual Impulse),就包括了友情与亲情。许多人认为这是对“性”字的误用,引起了很多的争议。
但是,他把爱与“生殖”(Reproduction)关系连线,并不完全是偶然的。他认为人类的“性生活”始于新生儿,而且逐期发展(注一)。这种学説,当时连医学界都没法接受。
有人认为弗氏有意利用心理分析,败坏传统道德。这种观点其实缺乏证据。弗氏虽然是鼓励性的“谈论”自由(开放),但是他并没有鼓励性放纵的生活方式。他也强调,要教育孩童遵守严格的道德凖则,控制他们的侵略行爲和性冲动。
就如教授饮食的知识一样,他鼓励父母亲用平常心,来教育孩童性知识,并且要在十岁以前“倾囊相授”,减少不健康的好奇心。
性的神秘性,果真能如此消除吗?现在的青少年,显然比五六十年前懂得多,学校也有生动的性教育。那么,是否他们的性心理更平衡呢?果真如此,海夫纳“绅士”型的《花花公子》色情企业,就不至于正正经经地进入文化主流了!
值得一提的是,弗氏虽然鼓励性开放,但无论对自己,或是教导孩子,他都遵照着传统的道德标准。他对女性的看法也非常保守,他认为女人的天地是在家里,不必在外抛头露脸。他甚至认为,夫妇间的性关系是为了要繁殖后代,否则,就是不正常的(Perverted, 注二)。他自己在卅多岁,有了第六个孩子以后,就与妻子停止了性关系。
鲁益师对爱的归类和独见
鲁氏不同意弗氏的爱观,认爲它过分简化。他按照希腊文的用法,把“爱”分爲四类(注三):亲情(Affection),友情(Friendship),情爱(Eros),和圣爱(Agape)。许多人认为,他不仅给爱下了最深刻的定义,他的洞察力,他的睿智和他的风趣,都带给人们很大的啓示。
亲情(Affection)
这个字源于希腊文Storge 。它的原义是“喜爱,特别是亲子间的爱” ,但也包括兄弟姐妹的爱。它是生物界的通性,这爱并不建筑在对方的优点,或回报上,而且几乎是无条件的。母亲的爱就是其中一种,“他有一张只有母亲能爱的脸”,就是这个意思。
这种爱能牺牲,也常被受方视为当然。有些文化把这种爱,看作是爱的最高表现。因而有人说:“世上最接近上帝的爱就是母爱。”但是鲁氏并不同意这种看法。
鲁氏把爱的性质分作两类:“施予爱”(Gift-love)和“需求爱”(Need-love)。我们常把父母亲的爱,归类于“施予爱”,而孩子对父母亲的爱,则是“需求爱”。
鲁氏认为,事情不是那么简单。“需求”与 “被需求”两者,其实是有相互依存关系的。世上的施予者,不但常“被需要”,也常常有操纵、控制被爱者的欲望,甚至连“自我牺牲”都可能是一种控制的手段。
我则认为,双亲的爱,是幼儿认识自己,建立安全感的基础。幼儿需要从双亲的眼中肯定自己,也需要从父亲和母亲的形象中,对这个世界有健全的认识。这种爱是不可替代的。鲁氏九岁丧母,心灵受到创伤,这就是一个例子。
友情(Friendship)
它源于希腊文Philia。友情是建筑在个别的关系上的。友情没有排斥性,一个人可以有许多朋友。如果说情侣关系是面对面,两个人被对方所吸引,倾诉彼此的爱意,那么,朋友关系是肩并肩,两个人为共同的兴趣所吸引,他们的注意力不在于彼此的仰慕。
所以,如果一个人希望能交些朋友,就应当去寻找共同兴趣。鲁氏指出,友情不只是同伴之情,更不只是利害关系的结合。友情应当是自愿的,不建立在“需求”的基础上,所以更富有“灵性”。
可是,朋友的圈子也容易形成私党,促成圈内人的骄傲(优越感),和对圈外人的排斥。这个圈子容易彼此影响,加强共同点。使好的更好,也使坏的更坏。这或许跟孟子所谓益者三友,和损者三友的道理相通。
我认为,在有些文化中,朋友相互依存的关系非常紧密,甚或比家庭关系还深,这其实是不健康的。健康的友情不企图控制对方,不要求意见划一,并且能给对方成长的空间。就是情侣间,若是只有情爱而没有友爱,也是不会快乐的。
情爱(Eros)
伊若斯(Eros)是希腊的爱神,表达的是“浴入爱河”的感情。虽然旧约《雅歌书》中所描写的就是这种爱,但是在鲁氏所提出的四爱中,唯此一爱在圣经上没有对应的单字。
鲁氏认为,情爱包含性爱,但性爱不是情爱,甚至可以有性而无情。他用英国人的幽默説,一个好色的男人,所要的并不是一个女人,女人不过正好是满足他欲望的工具罢了。
鲁氏用罗马的美神维纳斯(Venus)来代表性爱。他呼吁我们不要对维纳斯太过认真,否则会受到伤害。“维纳斯是一个嘲弄人的精灵,不能算作神祗,她喜欢戏弄我们于股掌之上。”
他认为,如果把性看得太严肃(把金赛博士或是Ruth博士的《性经》,当作认真学习的教材),就会失去性生活中轻松、活泼、健康的乐趣。伊若斯应当在“认真的浪漫情调”,和“轻松的游戏”的间奏曲中进行,缺一不可。
真正的情爱,其对象不是性,而是被爱者的全人;所赞叹的,是爱的对象,而不是自己的需求。这是亲密性最真挚的表现,爱侣融为一体,施与受之间几乎已经无法区别。
新约《以弗所书》用基督与教会,来比喻婚姻中夫妻相爱的关系。鲁氏认为,这表明了情爱是圣爱在地上的影子。虽然人类的情爱,无法从自身发出圣爱那种无私、不变的爱,但它仍然是圣爱在人间的一种投影。
上帝的爱是一种完全的投入,他给人类立下了爱的典范,也赋予我们爱的天性。他赐予我们的情爱,让我们体会圣爱的内涵。好像基督以情爱为喻所説:“你要不计代价的爱我,和我弟兄中最小的一位,要爱到好像浪费一般奢侈。” (注三,110页)因为这正是他所作的。爱侣的危机并非是过份崇拜对方,而是把情爱当作偶像。除非情爱受到上帝的约束,否则,当人们把它当作偶像来敬奉时,它就变成了妖精。
鲁氏认为,“浴入爱河”是一种美妙的、深刻的经验,这种高昂的状态使得我们慷慨、勇敢。它也打开了我们的眼睛,让我们不但能看到所爱的人的美丽,而且能欣赏一切的美,它还是胜过淫念的妙方。可是,“浴入爱河”固然是一件好事,给予人高贵的感觉,但是,感觉是不能持久的。许多的婚外情,就是因为人们继续在追求这种感觉。鲁氏与 Joy Davidman 的恋爱史和短暂的婚姻,是一段非常美丽感人的故事。他曾在《惊喜》书上写到:“在那几年里,我和妻子尽情地相爱 –我们经验每一种样式的爱,没有一处心灵,或是一处身体,没有得到满足的。”所以,她的去世带给他极大的悲痛。或许因爲如此,他对情爱和圣爱才有如此深刻的洞见?
圣爱(Agape, Charity)
激情是不能持久的,它多会逐渐地被一种更深沉,更平和,和更成熟的爱所代替。这种爱不只依靠感觉,更依靠意志。是一种深沉的合一,因着习惯而更为加强。它是从众爱之源的上帝来的。
圣爱是圣经里面对上帝爱的描写,它是一种恒久、无私、牺牲的爱。鲁氏説:“爱是神圣的活力。”这起初的爱,是种“施予爱”,就是在被爱的对象不值得爱(或不可爱)的时候,还能够去爱。
我们所有天然的爱(亲情,友情,情爱),都无法自足。只有当受到圣爱引导时,才能体现出最尊贵的表现。人间的爱并非不好,也非次等。但是需要引导,犹如花园,园中的花树比起野生的并非有什么特出。使得花园特出的,是园丁的修剪,除草,和施肥。这就是圣爱的功用。
有人以为爱上帝与我们天然的爱有冲突,因爲新约説:“人到我这里来,若不爱我胜过爱自己的父母、妻子、儿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门徒。”(《路加福音》14:26)
原文“爱我胜过爱”中,所用的其实是“恨”字。鲁氏认为,人在真正懂得,人与神之间的爱之前,会在人与人的关系上出问题,他已经在恨恶自己的父母、兄弟了。这种人不能因为宣称更爱神而变得靠近上帝。我们不是爱心太多,而是爱心太少。
神学家奥古斯丁,曾因一个好友的去逝而悲伤地説,不要把爱放在上帝以外的地方,因为那些都是暂时的。把爱放在他们身上,至终会让我们不快乐。鲁氏大不以为然,他认为这是希腊哲学的立场,不是圣经的教导。
任何的爱都会使我们容易受伤(Vulnerable),甚至破碎。只有最硬的心,最冷的心,在棺墓里面,才不会受伤。
那种想要保护自己,使得不致于被爱伤害的作法,并不是从上帝来的。所以,想要逃避因爱而带来的伤害,并不能让我们更靠近上帝。我们应当除去一切盔甲,去承受伤害,并把伤害交托给上帝。如果我们的心因此而破碎,如果这是上帝所定的路,那么,就让它破碎吧!可是,圣经为什么要用“恨”字呢?其实这种对比的用法,在圣经上多次出现。当耶稣对使徒彼得説:“撒但,退我后面去罢。”他并不是骂彼得是魔鬼,他是在拒绝一个建议,一个是所爱的人因受到魔鬼误导,而发出的建议。
同样地,圣经説:“一个人不能事奉两个主,不是恶这个爱那个,就是重这个轻那个。”(《马太福音》6:24)明显地,这不是在表明感情上的好恶,而是在表达在为谁效力。
又有一处説:“耶和华说……我却爱雅各,恶以扫。”(《玛拉基书》1:2-3)从旧约的记载我们知道,以扫的日子比雅各好过得多,雅各倒是受尽了失望、痛苦、折磨、流浪,和丧亲之痛。圣经所讲的是,雅各承受了更高的呼召,成为上帝救赎计划的参与者。
鲁氏进一步解释説,虽然在人的天然爱中,包含了“施予爱”和“需求爱”两种,但是人间的“施予爱”,与上帝的“施予爱”,有本质上的不同。人间的爱是有限的,总是倾向于施予者所能的,所偏好的,或是符合他个人构想的。
但是从上帝来的“施予爱”,能够完全站在被爱者的最高利益上。上帝的爱不但施予在所有人身上,还有能力改变人,使人成为更能够接纳,也更能够施予爱的人。能永存到天上的爱,就只有这种(从神来的)。
给我们的啓示
在今天这个“性”趣高涨的世代,但愿我们能以历史的视角,体会一下两性文化。弗氏与鲁氏,正好给了我们鲜明的对照。
Nicoli教授,在研究哈佛大学的学生时发现,人们对性的追求,常常是因为缺乏归属感,并要填补内心的空虚。因为他们渴求亲密的关系,性的追求就是他们的挣扎。然而,弗氏却认为,性冲动是人类生活的动力,这岂不是舍本逐末吗?
弗氏与鲁氏同样认为,人类应当控制性冲动,但是他们的出发点相差很远。弗氏认为,为了维持社会秩序,文明必得约束个人的性冲动。因此,个人会感到不满足,不快乐。
鲁氏却认为,道德律是从造物主来的,这位造物主爱我们,也希望我们快乐。神就是爱,但爱不等于神。我们若是能够遵循这个道德律,就能更有效地去爱,也会更快乐。
从个人生活来看,鼓吹性开放的弗氏是一个寡欲的人,而懂得爱的鲁氏,晚年享受了婚姻中极大的乐趣。这是一个非常有趣的对比。
弗氏观察到,在所有人的组织(家庭、公司、机构、教会)中,最大的问题,不是如何达到该团体的目的,而是如何处理个人间的敌意和矛盾。Nicoli教授指出,终其一生,弗氏对人性的观感非常负面,也常与好友翻脸,总是认为别人亏负他,友情亦不能长久。鲁氏在改变前,也是一个很难亲近的人。但是有了信仰以后,他变得非常随和,容易亲近,而且真心关切别人的需要。这又是一个有趣的对比。
人是有情的,人类的文明中,充满了对爱的礼赞,这个世界也因爱而更美好。但是,我们也看到人类的丑陋,爲了满足个人的野心、利益,而彼此相吞,甚至不惜伤害至亲。这个世界又充满了为爱带来的苦恼。
这説明了,人粗糙的本性中,有天使般的美丽,也有魔鬼般的丑恶。人的心是残缺的,是一块迫切需要受到雕琢的璞玉。那么,谁能是那位有情的匠人呢?
这个世上的爱观,是“你若替我搔痒,我就替你搔痒“,是“只要你改变,一切都美好”,是“你今天为我做了些什麽好事”,是“我比你做得多”……这种爱观能够提升我们吗?鲁氏所提出以上帝的爱为主导的爱观,才能让我们认识到爱的真谛。
如果李商隐也能跨越时空的限制,在残缺、愁怅的后面,看到有一片有情天,在照顾着远方的爱人,他的诗境或许能够突破哀怨的窠臼,而有“千里共婵娟”的气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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