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的说起来,大概没有什么教义是摆明了支持或反对战争的。怎么说呢?好比有个希特勒出现,要灭掉所有的华人,没有信仰教义百分之百会要人「不可战」而乖乖地束手就缚。至于基督教,虽然有不少基督徒认为绝对不可以参与战争,但是「可否发动正义战争」也是另一大群基督徒认为可以从事。第二次世界大战时,德国有个出名的神学家「潘霍华」,他的神学观点促使他明知身陷险境,也还是慷慨就义去暗杀希特勒。
因此,简单的说,宗教教义是「绝对可战」或「绝对不可战」,大概不容易找到,基督教也是。即使佛教虽然有「割肉喂鹰」的例子,星云大师对于九一一事件所导致的反恐怖战争也视为「慈悲的杀生」。
关于战争,基督教的核心经典:「新约」,几乎是完全不提到战争,对于暴政的统治,也完全是采取「不抵抗」的方式来处理的。但是旧约(既有个「旧」字就表示那是「被视为尚未完全」的东西)则记录上帝曾经命令以色列人执行审判,发动战争,上帝也参与这个战争。如果我们对基督教正典记载作正常的归纳,应该得出一个结论就是「如非是上帝特许的,或明显危及上帝的正义规范,否则应以『不可战争』为原则」。也因此许多人甚至连「正义战争」也不接受,因为他们认为没有什么「为爱而战的」,总不能以剥夺对方的生命还说爱对方吧!?但,就是有人还是可以发动十字军东征。详细去看十字军东征的「信仰根据」,会发现根本谈不上什么基督教的思想。靠一些剪刀糨糊的技术来把过去的历史当成是未来的应许与现在的命令,这样的手法也算是「教义」的话,那要搞什么教义都可以了。
这样说不是要规避基督教历史上发生过「宗教战争」的事实,而是要说明「教义」本身的复杂性。其他的野心利用偏差的宗教理由,就可以产生不可思议的「宗教战争」。这的确是基督教等一神教应该去注意避免的问题,但却不是一神教的必然趋势,无神论、多神论也不能避免一神论所遭遇的困难(希特勒、共产主义就是无神论,印度教就是多神论,中国也搞过灭佛运动)。所以,与其宣扬别人的问题以证明自己所信的高超,不如哀矜而勿喜。因为「偏差」、「被利用」并非是一神教的专利。
好比「伊斯兰教」,真的鼓励并要求他的信徒要反对美国打击恐怖运动?真的鼓励并要求他的信徒劫持客机撞世贸大楼?如果不是,那这种行为是「利用宗教」还是「宗教因素」?所以,我们应该批判的是「利用宗教的手段」,而非「宗教」。我不是说一神教一定对,但是单单用一神教的某些信徒的偏差行为来否定一神教,这种逻辑是错误的。
另外,据我观察,许多人在平静的日子里面,会倾向「过度的理想和平主义」,拒绝任何形式的战争与争吵。在罪恶纵横的时候,则会倾向「过份的报复心态」(例如:陈进兴的例子)。怪的是坚持「绝对和平」与「绝对报复(当然用的词一定是『讨回公道』啦!)」的人,常常是同一批人。这样的想法是「互相矛盾」的,而不自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