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期《亚洲周刊》杂志的一名报社实习生侯正昕发表短文「中国基督徒有多少?」,开宗明义对「基督教」一词交代了其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就是这词仅指基督新教,广义则包括天主教。
笔者在此要强调,广义更应包括东正教,例如千百年流传于希腊、俄罗斯、保加利亚、罗马尼亚、塞尔维亚等国的传统主流教会;此外,广义也应包括一些「东方教会」,例如笔者近期发表文章提及的埃及科普特教会、埃塞俄比亚教会、亚美尼亚教会、格鲁吉亚教会、存在于敍利亚和黎巴嫩的东方教会、马龙教会、雅各比教会、亚述—迦勒底东方教会(即唐朝景教)等等。自十六世纪,这些教会当中又有些分了家,一派归附罗马宗大公教会,一派保持独立。无论怎样,这些教会都信奉基督,以耶稣基督为信仰核心,严格来说都是「基督教」。
因此,西欧主要语言例如英文的Christianity和少见的Christendom,法文的Christianisme Chrétienté、德文的Christentum、Christenheit等词,所指的都包括以上所有的教会及其信仰,但一翻译成中文时,通常只作「基督教」,可以说是有点偏差和误导之嫌。因为中文「基督教」一词,绝大多数都是指基督新教,尤其中国官方对新教一般都只称作「基督教」,以此和「天主教」区别。故此,在广大中国民衆心目中,「基督教」所指的,只局限于基督新教,例如内地的「基督教两会」,所指的也单是基督新教的三自爱国会和基督教协会。本周刊的名称,主要也是指基督新教。
英文称基督新教为Protestantism,源自动词protest,具抗议之意,直接翻译可作「抗议教」、「抗议宗」,也曾经被译作「抗罗宗」,即意指「抗拒罗马天主教之宗派」;以上几个译法贴近Protestantism之原意,但中文这样表达却嫌太负面,因此鲜有采用或出现。
把「基督教」一词局限指基督新教,对天主教徒和东正教徒来说,也许有点不公平,因为他们也相信耶稣,也称耶稣为「基督」。记得数年前,一位天主教圣经学者在跨地区性学术会议中,就「基督教」一词一贯用法作出评语,认为拿这个用词单指新教不妥当。但是,由于「基督教」一词具有「基督新教」的涵义既已约定俗成,把英文的Christianity单单翻译作「基督教」,就多必使读者误会以为只指「基督新教」,而不是英文一词所指的所有信奉耶稣基督的人,包括天主教、东正教和一批东方教会。
该学者旋即提议,应该注意Christianity一词的翻译,为避免表达错误信息,此词或许适宜翻译作「基督信仰」或「基督宗教」,正如英文原词可涵盖上述的天主教、东正教和一批东方教会。笔者同意这位学者的论点和建议,本人在写文章时也格外小心,注意「基督教」一词是用在甚么论述文字当中。例如谈及埃塞俄比亚的教会、古汉语称为「景教」的亚述—迦勒底东方教会时,都尽量回避「基督教」一词,而宁愿罗嗦地称之为「基督教会」或「基督信仰」。
另外,那位学者也建议,当同时谈论天主教、东正教、基督教时,或许适宜准确地清楚区分:前者可考虑称作「罗马公教」、「大公教」;第二者可称作「东方正教」;第三者则可称作「基督新教」。为求一致性,更可分别称作「基督公教」、「基督正教」、「基督新教」,或更可以简称为「公教」、「正教」、「新教」。笔者觉得这是不错的建议,可避免用词混淆误导。
关于「天主教」一名,由于英文称Catholicism,故准确名称应为「大公教」。把「大公教」俗称为「天主教」,是因为在其圣经及宗派中,把God中文译称「天主」。假如要平等对称地去处理这个名称问题,新教既然在其圣经称God为「上帝」,「基督教」是否也可称为「上帝教」?这又牵涉到新教中进行了百多年的「上帝」和「神」译名之争,不过撇开某些如闽南方言不能接受「神」的问题,在一些跨宗派对话和聚会中,采用中立性的名称「神」而舍用「上帝」,确实可以回避「上帝」和「天主」两个不同名称对峙而造成的隔阂。
笔者最后要提的,就是在谈论十六世纪初宗教改革以前的西方教会时,适宜只称「大公教会」或「罗马公教」,绝不应称为「天主教会」,不然会有时空错置之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