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之?害之?

【作者:徐敏雄自我与社会的对话 2009.12.27


前天晚上无意间转到公共电视台正在播放「纪录观点:唱歌吧!」,这是一部感人肺腑的纪录片,主要描述南投县信义乡的东埔国小,有一个不懂五线谱、体育专科出身的小学校长,为了增添孩子自我肯定的机会,于是想到透过组织合唱团的方式,让原住民部落的孩子们表现自己的歌唱长才。

银幕中这群原住民小朋友纯真、快乐的歌声深深地吸引了我,更别说纪录片中所叙说这群原住民小朋友和马校长的生命故事。这部纪录片中有一段故事让我很感动:有一次东埔国小的孩子到台北参加合唱比赛,当原住民小朋友听到都市里小朋友的歌声跟他们不一样的时候,心慌了,因为他们觉得自己唱的是错的。于是小朋友跟校长说:「我们回去吧!」当下校长跟他们说:「我们的歌声只是跟都市里的小朋友不一样,不代表我们错。」校长希望孩子可以对自己的「独特性」建立信心。

让学生发展自己的「独特性」,相信是很多教育工作者的理想。但问题是:是否学生所有的独特性应该被鼓励?我经常也在问自己:在学期间我让学生尽可能地发展自己的独特性,但踏出校门后,职场上的老板是否会肯定这些独特性?还是会认为这些独特性只会带来麻烦,倒不如「配合度」和「服从性」来得重要?倘若外在市场机制强调的是服从、竞争,而非个人的独特性,我在学校里让学生们的独特性受到尊重,究竟是在害他们,还是帮助他们?

就像很多人批评七年级或八年级的学生是草莓族,无法承受压力,确实,我也发现到很多年轻一代的学生对于压力的处理能力比较弱,但「这是个问题吗?」如果是的话,「谁该负责任」呢?

三十年前的学生,没有深厚的人文主义教育思想告诉他们可以「发展自己的本质」、「show出自己独特性」;文化上,也没有缤纷多样的网路媒体吸引他们,有的只是高压专制的政治和教育制度,不断地告诉学生们「别想太多,只要书念好就好」。在那个强调「服从」的年代里,「教育」和「就业」具有较高的一致性,学生们自我表现、自我肯定的内在动力,多半被引导到制式的考试或职业表现上头。

三十年后的今天,后现代理论或人文主义教育思想不断告诉老师和学生应该尊重学生的独特性和多元性,他们有权「做自己」、「show自己」,甚至包括部落格、摄影工具在内的网路媒体,也提供学生展现自己感受或想法所需的媒介。就在这个看似强调多元化、独特化的教育机制下,学生们许多自我表现与自我肯定的动力被允许放在身体装扮、特殊兴趣发展、透过部落格或其他网路媒体表达不同意见上,可是踏出学校进入职场后,却又被业界老板嫌弃「太自我」、「无法承担压力」。

换言之,三十年前的学生需要面对的「矛盾性」其实是远低于当前的学生。三十年前的学生或许因为不知道自己有哪些权利,亦或是压抑的时代压根不允许他们从事外显性的自我发展,以致他们自我实现的大量动能可以被充分地引导致体制内允许的活动上;但三十年后的学生,不仅要面对变化更加快速的竞争压力,还得去处理存在于内在动力与外在社会制度之间的「矛盾性」。就此来看,七年级的学生所承担的压力其实不比三十年前的学生少,如果他们真的要被称为「草莓族」的话,责任也绝非全部在他们身上。

回到前面提到公共电视所播放的「唱歌吧!」我觉得这群原住民孩子要处理的「矛盾性」,一定会比一般汉族的小朋友更大,因为他们的独特性和差异性与主流社会和就业市场之间的落差,比起汉族的小朋友更加明显。我们的「社会」和「市场」机制真的能够真心接受、甚至鼓励多元文化吗?还是只是让我们的孩子陷入我们自己都没想清楚的矛盾中?这似乎是「大人们」应该好好想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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