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明白圣经?

【作者:彭彦华神学 2022.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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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教徒诠释圣经的原则,这次先介绍三项原则,下一篇再介绍另外两项原则:

1.经文的字面意义

我们必须了解天主教在中世纪解释圣经时,几乎都采取寓意解经法。寓意(allegory)是指经文含有比字面意思更深的意义,而这些意思通常听起来都很属灵,所以寓意解经也常被称为灵意解经。

例如,天主教的释经者说,亚伯拉罕的仆人去找利百加时,利百加为这个仆人打水,这动作的意思是我们必须每天来到圣经面前遇见基督。在迦拿婚宴上的六个水缸,暗示神在六天内创造世界。雅歌说:「我以我的良人为一袋没药,常在我怀中。」(雅歌1章13节)被解释为在旧约和新约之间站着基督。这种寓意解经法的特色就是非常主观,而且几乎没有什么规则和根据,完全依靠释经者个人的喜好去解释圣经。

对清教徒来说,这种寓意解经是不可靠的。他们认为经文通常必须按照字面意义来解释,而这种解经法考虑的是经文的文法和历史背景。丁道尔说:「圣经经文只有一个意思,就是字面上的意思。」不过,清教徒坚持按照字面意义来解释圣经,并不是说圣经「只有」字面意义,而没有任何其他比喻性的意义。他们知道圣经有许多比喻和预表,而不全部都只有单单字面上的意思。但解释比喻和预表性质的经文,与用寓意的方式来解释每一段经文,是完全不同的两件事。

2.圣经的清晰性

经文的字面意义很自然与圣经的清晰性有关,因为我们能清楚从字面意义看出经文的意思,而不用像寓意解经一样去寻找经文背后那看似奥秘的含义。

当然,清教徒知道圣经有一些难解的经文,但他们仍主张圣经里有关救恩和道德的一切基本教导,对任何读者来说都是清晰的。

正如清教徒编写的威斯敏斯特信条第1章第7条,论到圣经的清晰性也说:

圣经的内容并非每处都同样的清楚,也并非对所有人都同样的明白,但凡是关于得救所必须知道、必须相信、必须遵守的事,都已经在圣经的某些章节中解释得非常清楚明白了,不但是有学问的人,就是无学问的人,只要用正常的方法去读,就能得到充分的了解。

3.圣灵的光照

清教徒主张每位信徒读经时,都可以蒙圣灵光照。有清教徒说:「每位敬虔的人里面都有属灵的亮光,可以引导他理解上帝所启示的话语。」汤玛士.古德恩(Thomas Goodwin)说:「圣灵指导众先知和使徒们写下圣经,也必然指导上帝的子民理解经文的意思。既然圣灵赐下圣经,就必定帮助人理解圣经。」

清教徒之所以强调圣灵在我们读经时的光照,乃是因为天主教的寓意解经法模糊了经文的意义,并指称只有神职人员才能理解圣经,因为只有他们才能看出经文的奥秘含义。但圣灵的光照打破这种看法,并指出每位基督徒都可靠着圣灵的光照,正确明白经文的意义。

对今日的基督徒而言,这三项原则可说是耳熟能详,但在16世纪当时却是极大的突破,因为它们打破了只有神职人员可以诠释圣经的观念。当清教徒将圣经交还给每位平信徒阅读时,他们也指出正确诠释及理解圣经的路,以致人们能真正从神的话语获得属灵的智慧,正如诗篇所言:「祢的话语一解开,就发出亮光,使愚人通达。」(诗篇119篇13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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