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nica Augustine Chen】网路作家Ⅱ 2024.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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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一篇谈基督徒主内联婚的文章〈我过得还不错,除了……〉引起不少注意,获得好评的原因是此文没有从传统强调「信与不信不可共负一轭」的角度切入,而是以「自身经验」分享她婚姻中因夫妻信仰不同产生的许多矛盾。
例如,孩子生病住院,她请教会代祷,另一半的「家人听到孩子住院,连忙从老家赶来,还带来庙里祈求的平安符挂在病床前」;「今天我带小孩去教会,隔天他们带去庙里」;「我今天讲耶稣的故事,他明天介绍释迦摩尼」,「家人帮我点光明灯、以我的名字捐香油钱」更是她未曾想过的。
也因此这位姊妹虽觉得「我的家庭真可爱,我的配偶也很优质」,然而,「我们可以品酒论时事,只是不能谈见证、谈圣经、谈盼望;我们可以环游世界,足迹遍及五大洲,只是不能踏足教会,一起服事、奉献、承受恩典;我们可以尝尽米其林餐厅,只是不能一起领圣餐」[1]。
我也欣赏这篇过来人的经验谈,因为作者在婚后感觉到另一半的信仰差异给自己带来不少「压力」,说明了基督信仰对她的重要性,否则她就不会有这些「为难」了。
相较于有人为了证明自己婚姻对象的选择没有错,不认输的把「嫁娶主内也没有比较幸福」挂在嘴边;这位姊妹除了勇于揭露自己婚姻生活的难处,也坦承「我不禁纳闷,是不是真的做错了!」、「如果人生有Reset键,我应该会有不同的想法」,无疑是有反省能力也勇气可嘉的。
我不反对类似「千金难买早知道」的分享,就像有人与非基督徒分手后才意外发现对方在双方关系还在蜜月期时就已劈腿与第三者上床,除了庆幸自己没和这样的人走入婚姻,如此惨痛的经验或许也有助于青年男女更严肃思考未来另一半对夫妻互负的「忠实(贞操)义务」是否也有相同的认知。
我相信就像父母为了孩子的好处才殷殷叮嘱「别把手伸进电扇里」,主绝对不会有误的命令更是为了我们的益处而设,尽管我们不都明白有甚么好处。
也因此我们不该误信蛇的谎言,以为神是因为心胸狭窄所以禁止人吃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或像反律法主义者认为神颁布他的律法「只是为了要剥夺我们的享受,要毁掉我们的喜乐」[2]。
不过,我还是认为基督徒的信仰若越成熟,越该避免从利害衡量的逻辑去决定要不要遵守主的命令。因为我们之所以遵守主的命令,不是由于对我有好处,而是因我们信靠他也爱他,所以乐意顺服他的命令。
我不否认分析利弊得失能鼓励人做出正确的选择,一如「原谅别人,就是放过自己」这谚语有助于帮助受害者放下仇恨与愤怒,领悟到宽恕所释放的那个犯人其实就是你自己。
只是,不是所有主的命令都有「一望而知」(一看就明白)的「好处」,对于那些看似没有立即或明显好处(如爱仇敌),甚至可能要使我们蒙受重大损失的命令,我们难道就不遵守吗?
如果亚伯拉罕以一己的利害得失来衡量主给他的命令,他还愿意献上以撒吗?且许多基督徒不正是因为自认「不守」比「遵守」更有利,所以才选择性遵守主的命令吗?
事实是,基督徒最大的试探就是试图取代神,自己来判断或决定要不要遵守神的命令,一如亚当与夏娃在伊甸园因为「看见那棵树的果子好看好吃,又能得智慧」(创三6,现代中文译本),所以就「摘下果子,吃了」。
我还是要肯定这篇勇于直面自己婚姻生活的文章,因为作者的亲身体验确实能帮助基督徒明白保罗「只是应该以信徒为对象(只是要嫁这在主里面的人)」(林前七39,现代中文译本)这吩咐,其实是为了基督徒婚姻的益处。
就如盖瑞•汤玛斯(Gary Thomas)所说的,你(你)该思考的是:「这人能否激励我更敬虔?当我走偏路时,敢与我正面对抗;当我犯错时,愿意饶恕我;当我对未来迷惘时,能用智慧鼓励我。」、「在跟随神的道路上,这个人是否能与我同行?」,能否「与你一起先求神的国,并一起追寻称义的生命?」[3]。
但我们仍须认识,我们不是根据「主的命令对我是否有好处」决定要不要遵守,而是因为他已经爱我们,我们也爱他、信任他,所以守他的命令;就像主对门徒说的:「你们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约十四15)[4]又如《约翰壹书》所说的:「无论谁遵守他的道,爱神的心就真的在这人里面得以完美。」(约壹二5,环球圣经译本)
正如柴培尔(Bryan Chapell)博士在《成圣靠恩典》这书所说的:「真正的基督徒不会容让自己的心来决定什么是对的,这颗心必须被神的律法引导」,且「正因为我们与救主已经联合了,我们就会渴望走在他为我们安排的道路上,以至于我们受益于与他的联合,并得到他的保守」[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