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余磊 2013.07.07
世界各地战争、杀人、或虐人事件从未间断,各媒体热衷报导,人们对凶残的犯罪行为和心理也充满好奇。之前在挪威有年轻凶手枪杀夏令营学生,在日本有男台生杀害女台生后自杀,在苗栗有男大生杀害准女主播,近来则有美国丹佛戏院里博士生装小丑的屠杀事件(补注:2013在美国康州发生小学枪杀案,2013波士顿马拉松爆炸案,台湾八里双尸命案);手段怎会都是十分凶残,令人费解。也不禁令人怀疑孟子所云:「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几希。」是褒还是贬?
《路西法效应\The Lucifer Effect》是美国心理学家菲利浦金巴多(Philip Zimbardo)的成名作,此书副题是《了解好人如何变成邪恶》 (Understanding How Good People Turn Evil),颇具话题性,也成为探讨人性及犯罪学的重要作品之一。改编成电影后叫Experiment, 描述「史丹佛监狱实验」,并对美军在伊拉克的虐囚案做出「社会心里学」的解释;中译片名为《叛狱风云》。其监狱实验网站,每年浏览人次颇为可观。
故事中主角崔佛斯刚失业,去参加一场反战的和平示威。讽刺的是,在队伍中,却为一美丽女子被欺负而抱不平,与人大打出手;看来主张和平主义是一回事,实践和平是另外一回事。也许故事有意让读者或观众一开始就感受到人性的冲突:「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圣经罗马书7:18),虽然这不是一部基督福音电影。崔佛斯与该女子相识相恋之后,两人聊到人性的争战,女友摸着心口说:「真正的战争在这儿。」也点出每个人的最大敌人其实是自已和本性。后来两人相约旅游到印度见面。
崔佛斯看报找工作,有一心理学教授要做一实验,应徵录取者,每天酬劳一千美金,为期十四天,可得一万四千元。他为了旅费报名,而教授的目的是为了了解监狱内有无虐囚行为,拿人性当实验品;在生物界弱肉强食,同类也相残,在人类的世界又会怎样?道德或法律的规范有用吗?
教授保证参加者的安全,告知全程监控,并订下类似监狱的规范。如有一人退出或任何暴力事件发生,红灯会亮起,实验便结束,所有参加者都拿不到酬劳。
实验本是一场角色扮演的游戏(role play),像小孩玩家家酒。本来是路人甲乙丙丁…但经过编组,狱警和犯人壁垒分明,包括制服、编号、房舍分配,尤其是阶级对立的态势,hold不住的人性丑陋面使双方冲突逐渐加剧,相互报复。狱警们甚至绞尽脑汁以「非暴力」的精神虐待来摧毁人犯的人性自尊和意志力,甚至在监视器死角,「假人犯,真凌虐」;并且乐在其中。
以崔佛斯为例,他被分配在犯人组,开始是被罚集体伏地挺身,接着是被迫吃光难以下咽的食物,被剃光头,被撒尿在头上,也强被压头冲马桶,被迫说出I am a prisoner.(我是人犯。)其他人也出现暴力性侵、拒绝给予糖尿病者施打胰岛素等不人道行为。种种霸凌,令人惊悚!
最后崔佛斯被关在铁桶内,等到他逃出,率领众犯叛狱,以人数优势追打狱警,险些闹出人命。此时红灯亮起、警铃大作,游戏结束,实验只维持了六天,无法完成预期的十四天。众狱警和人犯有如从恶梦中惊醒,身心受到重创,黯然离去;留给观众的,除了惊吓,对负面人性的堕落与残酷,恐怕也是深深的感慨和无限的迷惘:所谓的好人,若有机会使坏,比一般所谓的坏人,似乎也好不到哪里去。人若坦白省察自己有过的报复之心,多少也会不安与汗颜。
但吾人更需思索的,就像故事结束时提出的问题:「你仍然觉得在进化链上,我们比猴子还高等吗?」 虽然,这是基于进化论的说法,认为人是由猿猴进化而来,(信仰基督者认为人类是上帝的创造物) 如果是进化,那人性的丑陋与残酷,怎会禽兽不如?这不是退化吗?人类堕落以后的罪性(sinful nature)怎至如此?有无出路啊? 可惜这本书或电影并无提供。
如果我们务实一点,不要太浪漫或虚假,圣经的说法或出路,才是活路。《列王纪上》八章46节说:「世上没有不犯罪的人。」For there is no one who does not sin. 这种罪愆或不义,孔子的说法是:「获罪于天,丘无所祷也。」人若逆天理而行,背其道而为,跟上天祈福或祷告,又有什么用呢? 其他宗教对付人性的罪或罪业,其实也十分挣扎,苦寻出路。
信仰, 在信仰基督,我们人若选择不遵守上帝的诫命,甚至选择不愿意认识他,也不接受他的救恩, 而且 「有一宗人,自以为清洁,却没有洗去自己的污秽。」(箴言30:12) 上帝是人类的造物主,他以耶稣的身份,来到人间,提醒世人的「内战」问题说:「所以,你要省察,恐怕你裏头的光或者黑暗了。」(路加福音11:35) 他并且实现在耶稣之前约五百年的预言:「我们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已路;耶和华上帝使我们众人的罪孽都归在他身上。」(以赛亚书53:6)
世人中有一人,明白这些话,也经历耶稣的大光,知晓他的厉害(权柄),领受他的慈爱,也回应他的呼召,从黑暗里走向他的光,并且舍命告知世人,除了耶稣,别无他路,这人就是使徒保罗。他深知「因为罪的工价乃是死;惟有上帝(神)的恩赐,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裏,乃是永生。」(罗马书六章23节)
保罗又坦白承认:「我所愿意的善,我偏不去做;我所不愿意的恶,我反而去做。我的内心原喜爱上帝的法则,我的身体却受另一个法则的驱使―这法则跟我内心所喜爱的法则交战,使我不能脱离那束缚我的罪的法则;这法则在我身体裏作祟。我真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使我死亡的身体呢?感谢上帝,藉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他能够救我。」(罗马书7:19, 22-25a) 人的最大敌人果真是自已和本性,又岂能自救呢?若是能,又岂会有自杀、杀人、恨人的动机或行为呢?末了,成诗一首,与读者共勉之:
十架赦免众罪孽,基督圣爱万古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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