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陈凤翔 2006.05.28
小S、陈孝萱、陈怡安等演艺圈名人,或「先有后婚」、或「先有不婚」,掀起这类话题持续发烧好一阵子。媒体更扩大追着其他政商名流表态,是否可能也尝试「先有后婚」等滋味?
表示想要「先婚后有」传统答案的,对媒体而言了无新意,或草草一句带过,或刊登在不起眼的小角落,甚至懒得刊登。但对于表示「不接受也不排斥」或「好幸福哦!」就大书特书。若是这些名人可以讲出挑战传统、惊世骇俗的答案,好比「目前没想过结婚一事,但这辈子我一定要生个小孩,小孩子好好玩、好可爱。」就给它硕大篇幅、头版报导,加油添醋翻。
「先有后婚」在刻意包装下被营造成一件浪漫而幸福的事,多少不太深思、照单全收的男女,起而效尤。但,揭开真相的石头,底层潮湿阴暗爬出一堆蠕蠕而动的丑陋蛆虫。原来这些浪漫的「先婚后有」或「先有不婚」,美其名什么现代人讲求独立、隐私却又重视家庭的新新婚姻价值观,背后可能根本不过是充满铜臭气味的金钱问题!
不少高所得的名流人士,赚得多,两造结婚会不得不让自己的所得,一目了然在对方面前曝光,这是比脱衣服还更感赤裸、更严重大条的事。爱情的浪漫在金钱的实际考量下,瞬间烟消云散。为了延续爱情的浪漫,宁可保持美美的安全距离,选择「先有不婚」。
不少高所得的名流人士,赚得多,却不会有蜘蛛人的想法,认为「能力越大、责任越大」得多缴税回馈社会尽义务,他们花钱请财经顾问会计专家帮忙节税、甚至是逃税。在专家建议下,男女双方若都是高薪者,「先有后婚」报税会比传统的「先婚后有」更省税。因为唯有分别申报,男女双方各自的所得才不用加总申报,以致适用较高的税率。加上过去的税制有「惩罚结婚」的结构缺失,夫妻结婚的标准扣除额竟然比单身少,当然更得选择「先有后婚」。
然而,税制在多人智慧与努力下,终于多所修正。如今有配偶的纳税义务人标准扣除额,按单身者的标准扣除额加倍扣除,结婚的人不再受到惩罚。甚至有人建议,目前结婚率、生育率下降,是否有可能反其道,让结婚的标准扣除额比单身的高,以鼓励结婚与生育?
这年头,婚姻价值观已然被颠覆,一波一波接力般上演着「先有后婚」、「先有不婚」的剧情。然而你我不妨在报税的五月,细心观察,破除假象,看见选择「先有后婚」、「先有不婚」的人实际背负着一般市井小民所不了解的难言之隐。同情他们尚且来不及,怎会羡慕呢?
本文刊登于《基督教论坛报》 http://ct.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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