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張大虹 2020.05.31
曾被美國《時代》雜誌評為「美國最好的神學家」的侯活士,並非泰斗型人物,也非主流型學者;而是以獨到的神學見解、積極投入世界的宣講行動,讓教會界、學術界以及一般社會人士「看見」的一盞明燈。
侯活士在北美及全球的神學界極具盛名及影響力,有人如此評論:「若二十世紀神學界是尼布爾兄弟的世紀,二十一世紀就會是侯活士的世紀。」有位編輯這麼形容侯活士:「一位激進犀利的和平主義者;他講話很大聲,說話像彈斑鳩琴般快速又清楚;他是一位忠誠的丈夫,也是一位貓奴;他是一位反對自由主義者,一位固執卻可靠的朋友;他有著驚人的才智,是忠於信仰絕不後悔的人;他表現出對基督信仰的嚴肅,卻用世俗了解的話語表達。」這位被美國收視率極高的「歐普拉脫口秀」(The Oprah Winfrey Show)請上節目、侃侃而談的神學家,在美國以及世界各地都是不多見的。
侯活士學習的經歷完備,大學拿到文學士學位,之後讀到神學學士,又去攻讀文學碩士、哲學碩士,最後在耶魯大學拿到哲學博士,再到杜克大學神學院教書,一教就是三十年。他也在英國極富盛名的吉弗講座(the Gifford Lectures)作過研修學者,同時獲得英國愛丁堡大學的榮譽神學博士。其著作不下五十本,研究發表文章無數,是多產的學者。
他寫作的主要議題是基督教倫理學,次要者如教會學、哲學神學、政治神學、系統神學等,多有涉獵。侯活士的神學思想,受到亞里斯多德古典倫理學、湯瑪斯.阿奎納中世紀經院哲學、祈克果基督信仰存在哲學、卡爾.巴特新正統神學的影響極多,屬於偏向中間保守的立場;但同時也受到近代維根斯坦及尤達的語言哲學影響,對語言在信仰詮釋的功能多所著墨。這樣一位學問淵博的神學家,卻不住在象牙塔內,而喜好到處趴趴走,分享其研究神學所得。
如果要問侯活士的神學思想核心是什麼,他肯定會回答:「讓教會成為教會。」他這麼說,是因為基督信仰的關鍵呈現,就是在教會。如果教會給世人的印象是建築、組織、排他、中產階級、名人聚集、保守、宰制社會,那麼「教會」就不是教會。教會是耶穌基督在世俗社會中的見證,教會是一群人以美好的信仰生活活出基督的樣式,從而展現基督信仰的真諦。
侯活士認為,現有基督教會在所處社會中有兩個不同的方式展現:一是自由神學之不確定真神計畫為何,只憑歷史經驗來界定教會,逐漸讓教會走到人道主義,使之成為神國降臨概念;另一個是保守神學之走向理性,認為啟示是透過人所了解的自然神學即可獲得;因此透過科學來理解信仰,不多談啟示神蹟,以此知識形成的信仰,就成為可隨意解釋及教條化的信仰。
對此,侯活士提出第三條路:基督教神學必須講出一個大故事,這個故事是基督徒信仰的本源、依據及生活指南。透過基督徒活出信仰故事,讓世人看見基督信仰的美好,從而看到基督教向這世界生活方式的「新提案」,從而願意接受並跟從。這才是教會的樣式。
因此,基督徒需要清楚知道自己的信仰故事:知道故事從哪裡開始,知道故事的歷程,知道自己在故事中的位置,並且知道故事的結尾。只有在清楚聖經的敘事(而非解經分析、神學理論),並且相信這故事、實踐這故事,教會才能成為教會。
這是什麼概念呢?想像《魔戒》中的佛羅多和僕人山姆,走向魔多那艱難的終點,前途未卜。突然,佛羅多得到一本托爾金寫的《魔戒》,他知道了他所處世界的故事全貌,也知道他是誰,知道所遭遇的問題,以及該如何面對。那麼,《魔戒》就是佛羅多可接受並相信的故事。他照著托爾金的故事去行,就能走往人生道路的正確方向。聖經之於基督徒亦是如此,我們如果沒讀懂聖經是個大故事,抑或知道了卻不相信,那我們就無法真正成為教會群體,也無法活出福音的大能。
在台灣的環境,教會被視為少數團體,除了一些名人,一般基督徒都不太能夠對社會發出一定的聲量。侯活士在《品格的群體》告訴我們,從初代教會開始,基督徒群體就是社會的一小部分,基督徒由耶穌的教導與耶穌的故事,會產生不同於當代社會的倫理價值觀。只要我們正確認識上帝國的故事,就會對自己群體的理念有信心,進而向周遭的百姓彰顯「生活新提案」。
這不是要強迫不同群體來接受,而是讓他們看見基督信仰的美德之後,有新的想像,與選擇的可能性。就像約翰福音第一章所提及的,門徒問耶穌住在哪裡,耶穌回答說:「你們來看。」耶穌的故事打破人與人之間專斷虛假的界限,教導我們尊重別人,將他們視為上帝國裡的同伴。當教會活出應有的品格,才能吸引人來一探究竟。
讓每個孩子都有機會是神學家!
向神學家學禱告
牧師,敬拜讚美一定要舉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