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陳尚仁 2020.09.13
侯活士的《品格的群體》是劃時代的作品。它和麥金泰爾的《德性之後》( After Virtue)皆在一九八一年出版。這兩本書代表著近四十年來,倫理學趨勢的轉變。
侯活士領導基督教倫理學轉向德性倫理。他提醒基督徒和教會,教會是一個獨特的社群,是受上帝呼召從萬民中歸向祂,以上帝的話——聖經——及歷世歷代的敍事(這包括了舊約、新約及教會史的故事)作為形塑上帝子民的傳統。教會中的信仰前輩在這些豐富的傳統中,形塑了下一代的基督徒。基督徒在這樣獨特的社群中,認識上帝及耶穌是誰、自己是誰,也這樣地認識這個我們暫時寄居的世界。
對自由主義(Liberalism)的批判
在現代西方社會中,自由主義成為政治學和倫理學的主流。它強調每一個人都是獨立的個體,個人要自主地去選擇人生的方向、作道德抉擇、並且彼此尊重其他人所看重的價值。因為強調個人性,所以社群的重要性就被忽略。既然尊重每個人的選擇,多元價值成為理所當然。因此,自由主義對傳統、建制、和社群抱持懷疑和批判的態度,認定這些會限制個人的自由。自由主義主張個人應該從傳統、建制、和社群中解放出來,自主判斷和選擇。自由主義深刻地影響著西方世界,也包括教會和基督徒。
侯活士卻推崇另一種傳統—社群主義(communitarianism)。在倫理學上,也稱為美德倫理或德性倫理(virtue ethics)。亞里斯多德和多瑪斯阿奎那是這個傳統最主要的代表人物,當代哲學家中則包含麥金泰爾和《正義》(Justice: What’s the Right Thing to Do)一書的作者桑德爾(Michael Sandel)。
社群主義強調個人是生在、長在社群之中,價值觀和品格都受到社群的形塑。每一個社群表揚他們的典範人物、傳頌他們的故事,並在這些故事中,可以體現典範人物身上所具有的美德。惟有在社群中,孩子的美德開始受到培養,經過不斷地實踐,終將獲得美德。而美德是邁向幸福人生不可或缺的。
瓦特希普高原
本書分為三個部分。第一部分是侯活士的方法論。第一章以一本有趣、值得一讀的小說《瓦特希普高原》(Watership Down)作為例子,說明什麼是社群、傳統、敘事、美德、領袖、同袍情誼。這本小說對照了健全與衰敗的社群。他借用這小說,幫助我們檢視自己的教會和社會。第二章強調基督論、教會論與基督教倫理學是分不開的。惟有深刻認識耶穌和祂的教導,才能建構整全的基督教倫理學。耶穌與門徒的關係成為教會這個社群的典範。第三章探討爭論已久的釋經問題:聖經作為正典,到底對於教會具有什麼樣的道德權威。第四章則直指現代自由主義社會的問題。
美德、敍事、世界觀
本書的第二部分是作者和其他的倫理學者之間的爭辯。一直以來以康德為首的義務論倫理學主張是非對錯的判準是建立在一套能放諸四海皆準的準則,這準則要不受歷史情境及個人因素的干擾才是可靠的,康德倫理學的困境是它無法回答如何才能培養出崇高道德能力的人。
然而德性倫理則強調人的本質在先,道德行動在後,惟有具美德的人才能行出道德的行動。且在具歷史、傳統、故事的社群中,人的美德才可能形塑。德性倫理學雖受限於該社群的歷史和傳統,故有其相對性,但這不等於是道德相對主義。
在第七章,因為探討美德,所以侯活士把德性倫理學、靈性神學、與道德發展心理學關聯起來。柯柏格(Lawrence Kohlberg)的道德發展心理學假設,一個人在道德上進步之後,會從前個階段進級到另一個階段。侯活士質問:「在這人尚未發展到某個階段的道德能力時,是否該為他尚不具備的道德能力負責任?」在本章中,侯活士從亞里斯多德、多瑪斯阿奎那、康德的理論中,不斷穿梭,尋求更好的解答。
作者舉了一件自己讀神學院時發生於他和父親之間的事作為例子。他深切地自我反省,自己雖然在神學與倫理學的理論上已經研讀了許多精深的論述,卻尚不具備足夠的能力去面對自己原生的傳統與自己已學得的學術傳統之間的衝突。這個例子特別耐人尋味,值得從事與接受神學教育的人深思。
在本書的第三部分,作者討論兩性、婚姻、家庭、墮胎的議題。他主張墮胎的倫理議題必須要從更寬廣的角度來思考,不能只侷限於「胎兒的生命是在第幾周開始」的問題。他指出墮胎不只是懷孕婦女墮胎與否的個人抉擇,更牽涉到男女之間愛與性、婚姻、為人父母,及對生命的態度。這些都與最深層的價值觀有關,所以當然也是宗教性的議題。這樣的議題在一個多元價值、自由主義的社會中,每個人各自活在道德的斷簡殘篇裡,沒有共同的傳統和敍事,終究是不可能有共識的。也因此,教會和基督徒更應該清楚確認自身的道德傳統和身分認同,不該假設美國世俗社會的道德觀等同於教會的道德觀。
相較於作者之後所寫的許多書,此書深具更多的理論基礎及指標性。倫理學的初學者在閱讀此書時,宜先掌握作者論述的大方向、倫理的基本態度、最重要的對話對象。第一章中所舉的小說及其他具體的例子通常可以有提綱挈領的作用。從第三部分先讀,再回頭讀第一部分,最後讀第二部分可能會更加容易。
本書主要的貢獻是提醒美國的教會和基督徒,不要輕率地假設美國社會的思潮等同於基督教思潮,因美國已經是一個宗教多元、價值多元的自由主義大雜燴。在道德傳統這樣斷裂的社會中,很難培養出具有美德的下一代。活侯士往後四十年得到美國和全球教會的重視,因為他指出了美國原本所謂的「主流」教會的盲點。
一九六○年代以前所謂的主流教會,隨著教會的凋零,對社會的影響力已經一落千丈,不再是美國文化和思潮的主流。教會和基督徒應該覺醒,從聖經和所活出來的信仰見證中找到自己的認同,跟隨世俗價值只會讓自己走到喪失信仰的死胡同。這本書不但是基督教倫理學的鉅著,也是對華人教會和基督徒的暮鼓晨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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