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陳鳳翔 2004.06.20
公視拍攝十部教改紀錄片,《魔鏡》首部播出。內容針對國中常態編班實況報導,經實地走訪彰化縣學校採訪後製作。
這部片紀錄:校長對於採取能力分班的政策,態度非常坦然;家長則非常支持學校能力分班的作法;督學稱許該校辦學績效甚佳、編班正常;上級政府機關對於是否懲處能力分班的學校,不表態度;至於學生,前段班的學生表示能力編班,使他們讀書很辛苦;鏡頭帶到後段班學生,見上課的教室,只有一排燈管,比起前段班燈光多排燈管,顯示其教學資源明顯不足。另外,也採訪一些支持常態分班的老師,他們舉例說明「實施常態分班不會使升學率較差」。
在還沒有教改之前,教育行政單位早已經要求學校不要實施能力分班政策。如今教改施行,對於常態編班的規定,許多學校照樣陽奉陰違。這並非單純只是如片中所述家長、民意代表、校長,三者的利益一致所造成。事實上有不少老師支持能力分班,是因為常態編班學生能力相差太多,難以施教。好比在英文課一班裡面,有一群人連英文字母都還沒背起來,另一群人每次考試都九十分以上,老師如何施教?
目前所知最理想的教學方式是在常態編班之下,配合學科能力分班。這種教學政策很可能是源自大學教育的改良。在大學裡面,有必修與選修課程,每個人可以針對自己的情況,安排課表。例如針對商學院的學生,選讀「計算機概論」時,該門能力強或特別有興趣的,可以去選電機系的「計算機概論」上。至於一般學生,則選自己系上開的即可。至於對這門科目只求及格的,甚至可以去文學院選讀「計算機概論」。大學生自己排課表,照自己的課表跑教室,就是這種「常態編班、能力分組」的雛形。
如今已有國高中施行「學科能力分班」,以英文課為例,將之分出幾個等級,讓能力和學習速度不同的學生,到適合他們等級的班級,有適合他們的課程可上,有不同的考卷可考。這種「學科能力分班」打破傳統班級的觀念。因為每個人各自情況,都各自隸屬好幾種班。有人可能英文A級,數學D級,國文B級,理化F級,外人則很難給他添標籤是前段班或是後段班的學生。比起現行的能力分班,還更能真正落實因材施教的理想。因為目前的能力分班,是將各科目分數總和起來粗分。好比,把英文一百、數學四十;英文四十、數學一百;英文七十、 數學七十的三個總分都是一百四十分的學生編在一班。
甚至還有一種「分級教學」,更是打破年級的觀念。把學科分成廿四級,規定國小、國中、高中畢業的學生應該達到的最低級數。學生在學校上課時,是根據他的能力,到各等級的班去上課;而不是根據他的年級,同年級的學生上同樣的課。這樣一來,能力高的人可以大幅度跳級,不像現在受年級的束縳,能力低的則可以安心的學,不想學太深的也不必受苦,學校也不用花太多心思在補救教學上,輔導課和留級制度可能也消失了。
從《魔鏡》的內容分析,不難發現目前許多人仍停留在「常態分班」與「能力分班」爭執上。支持「常態分班」的以正義之士自居,以消滅殲除支持「能力分班」為職志。反過來,支持「能力分班」的似乎又在嘲笑支持「常態分班」的過於理想、不切實際。這種二分法,就有點類似論到吃祭偶像之物,有一方認為任何情況都不可以吃這種食物,另一方則認為祭偶像之物可以吃。但保羅的建議卻是不是簡單的二分。哥林多前書第八章8∼9節提到:「其實食物不能叫 神看中我們,因為我們不吃也無損,吃也無益。只是你們要謹慎,恐怕你們這自由竟成了那軟弱人的絆腳石。」而回頭看「常態分班」與「能力分班」的爭議,事實上中間的「常態編班、能力分組」是目前較能解決問題的教學政策,當然也是多數人們的想法。
這就如同一句話說:「改革不但需要理想,還要有創意,才能在困境中走出一條活路。」因此該做的,不是一直單方面呼喊前面的「貫徹常態編班」,後面相配的「能力分組」也得趕緊落實才是!
本文刊登於《基督教論壇報》 http://ct.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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