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肢體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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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高興,聽到一位多年的基督徒好友,體察到過去自己信仰的自我中心,決定要改變自己的信仰生活,從回到教會、固定聚會、學習服事開始。

聽到她如此的分享,我差點從椅子上跳起來!

這是很大的改變,也是個很好的改變。

事實上,自己在兩年前也才經歷到這種祝福。從前我也一樣,覺得不一定要在教會裡才能有信仰生活;在教會外,也可以有許多好的基督徒朋友,甚至「屬靈同伴」還有不少人呢!但是,有一本書卻改變了我的想法,讓我想試試看回到教會、並委身於教會。

這本書叫《再思教會真義》,裡頭有一章討論到為什麼基督徒一定要去教會?為什麼不能有一群自己的屬靈同伴就好了?這題目似乎是為我量身訂做的。因為在教會外的的朋友是可選擇的,我們總是選擇相處起來比較舒服,跟自己比較合的一群。的確,我那時是有一群朋友,我們都沒有固定教會的生活,也不覺得需要有固定教會生活。但是,這不是神設立教會的心意。

雖說,「教會」的概念不是那間建築物,也不是那個組織,是「屬基督的那群人」,但是,若我們以這個想法為理由,卻不願委身在這群人裡,似乎沒有實踐《聖經》裡對「教會」的真理。

但是,真正吸引我回到教會的原因,是因為作者說,在「教會」中的人際關係是沒得選擇的,你得面對各式各樣的人,跟各式各樣的人一起敬拜、聚會、分享、服事;在這個「沒得選」的群體當中,你隱而未現的問題才有機會被突顯出來,你也才有機會進步。

基於「想要學習跟不同的人相處」以及「想要在屬靈生命上長進」,我決定冒險一試,試著有固定的教會生活,試著委身於教會,委身於一群跟我很不一樣的人。

但經過兩年的「實驗」,雖然中間有些不愉快或衝突交戰,但實際上,在教會中的好處多得不得了。除了以上所說,可以跟不同的人相處外,你還可以經歷到許多你不曾經歷的「別人的故事」,然後你卻可以參與其中。

最近接二連三,有幾個教會的朋友的媽媽過世,一個是我在詩班和團契裡的姊妹,她母親因為車禍而突然過世;另一個是一位宣教士的母親,她已屆高齡,本來身體就不是很好,但最近發現得癌症;本來治療得好好的,卻突然惡化。在外地的宣教士女兒,想盡辦法要趕回國看媽媽最後一面,但終究還是來不及。所幸的是,這位宣教士媽媽已經信主,將來她們母女可以在天上見面,也不算是太大的遺憾。但另一位契友的媽媽,卻還沒信耶穌。我想到如果我是她,心裡一定很難過...

回想自己聽到這兩個噩耗時的反應,其實我根本沒見過那契友的媽媽,跟宣教士的媽媽也不熟,只見過一次面,但卻好像我跟她們很熟似的,也因為心裡在乎這兩個朋友,也在乎她們所在乎的(媽媽)。連續幾週禱告後,發現她們還是過去了,心裡還是有種失落和難過...

你的事就是我的事。

這就是教會肢體的真義,不是因為我跟你好,或者我看你順眼,只是因為我們在同一個「身體」裡,我們在同一個「國」裡,我們同屬「神的子民」,所以我關心你所關心的。

同樣的,不只我關心別人,我也受了別人很多關心。不論在前往英國讀書的計劃上,甚至是我現在成了無業遊民,沒有收入的日子,教會裡的弟兄姊妹都支持和供應我日常所需。他們把我要出國讀書的事當作他們的事,甚至每個禮拜願意把薪水中的一部份分出來支持我在英國的需要。每次想到能有機會接受這些「照顧」,真的是不可思議。

以前的我無法接受自己需要被關心,但是現在卻是學會了欣然地接受別人的關心,也因此,我也能更欣然地付出我的關心。

這是我開始教會生活後最大的學習。也希望還在教會外流浪的人們,趕快靠岸吧!


★本文原發表於作者的部落格:海娃娃的精神病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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