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作家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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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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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為了愛,遠赴美國。現在在舊金山、矽谷那一帶讀大學,音樂系。大家總是羨慕著我,有別人沒有擁有的機會。但即使家裡經濟許可,供我出國讀書,自己身在國外,還是很多事情還是得自己處理。美國大學,比美國高中、研究所更難讀,更別說跟台灣比了。

在我來之前,我早已知道要過這種生活,我卻放棄了政大商學院、出門就有食物吃、不用開車的地方(開車其實很危險),來到要用英文打理所有事情的新環境。你說我瘋了,我說,我在尋找真愛。

我相信,人的受造,是為愛而生、為愛而死的,而我們這生的目的,就是在明白真愛。最近,我又對這「愛」有新的瞭解了。那天,我在看一本外文書「Redeeming Love」,講著一個妓女與一個老實農夫的故事。那農夫雖然是一個農夫,但他的品行、為人,配得上更好的妻子。因著一些原因,他決定要愛這一位美貌非凡的妓女讓她明白什麼是愛。那農夫不是因為性所以愛妓女,那妓女也不是因為做了什麼事所以配得農夫的愛,但那農夫就是定意要這妓女從情感麻木的人生中甦醒過來。好幾次,妓女因著害怕、覺得自己不配擁有愛情,所以做了一些很卑賤的事情(像與農夫的朋友亂倫)、或逃跑,要使農夫心灰意冷、想放棄追求她,但農夫就是咬著牙,即使心在淌血,也一直不放棄他對妓女的愛。當然,故事是很美滿的收場,可是這中間有許多的坎坷。

就像Fireproof這部電影裡面的一引言:「You can’t just follow your heart. Your heart can be deceived. You have to lead your heart.」(你不能只跟著你的感覺走,你的心有可會被感覺蒙蔽。你要引導你的心。)愛,就是即使再怎麼過不去,但還是憑著意志走。愛,不是一個感覺,是一個委身、一個決定。 我說「我愛你」,代表著我願意不論發生什麼事,不論我感覺怎麼樣,我還是會選擇愛你。就算吵架、或者被背叛,我仍選擇用愛來挽回你。

愛,好像被這速食的世界定義的很膚淺,性=愛。但從前的人,常高歌愛的堅貞,羅蜜歐與茱莉葉的故事,那種勝過死亡的愛,不只是一個感覺,而是一個決定。最後再提一件事,前天,有人問一位牧師,我怎麼知道這個人是不是我對的伴侶。牧師回答:「要是你願意這一生都尊敬他、甚至願意為他而死,那人就對了。」這讓我想到,每場婚禮上總是會有的台詞:「我某某某,願意在順境、逆境、健康、疾病…時, 都愛你、保護你、珍惜你、尊重你。」


在順境中…



在逆境也一樣。


★本文原發表於部落格:阿穌共和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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