賜生命的主:從瀕死的女兒思想聖靈

【作者:陳世賢舉目 2026.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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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原刊於《舉目》官網言與思專欄2026.01.12

預產期未到,妻子就感覺宮縮,去了醫院無功而返後。半夜在家中卻突然破水,我們火急趕回醫院,數小時後生下老三(小名粉粉)。

孩子沒有呼吸

看似順利的生產過程,卻在粉粉出生後被打破。當時的我沒第一時間意識到發生了什麼事,只見一個灰色的小軀體,無聲息地癱軟在我妻子身上,醫護人員忙著用毛巾搓揉她的身子,力氣大到令我吃驚,而妻子則一聲聲驚呼著她的名字。我過了5秒才意識到,這次生產與前兩次截然不同。

我的孩子沒有呼吸。

現場醫護人員按下緊急按鈕,發出全院廣播,整層樓的醫護人員蜂擁而至(病房中大概有12位醫生、護士),經過兩分半的搶救,以及後續半小時醫護人員接力為粉粉按氧氣罩與抽噎塞物,她恢復自主呼吸,皮膚出現血色,並與我們順利出院。如今,我們每每聽到粉粉夜半時刻那響徹雲霄的哭聲,都為此感謝主。

回想那絕望的兩分半,我牽著妻子,無助地看著在一旁被搶救的粉粉,突然明白,為什麼信經說聖靈是「賞賜生命的主」,希伯來文中靈(ruah)是風(wind),也是氣(breath)。有氣息,才有生命,人有神的聖靈氣息,才成為有「靈」的「活」人(參《創》2:7)。反之,若沒有聖靈,就沒有氣息,亦沒有生命,一切死氣沉沉,我們也無從經歷人生。

聖靈的「不清晰性」

聖靈作為位格上帝,且具與聖父、聖子同質的神性,這兩點在聖經中是確定的。聖經中對聖靈的描述具有性格意志(參《賽》63:10;《約》14:17;《林前》12:11),並且在三一表述中祂與父、子並列(參《太》28:19;《彼前》1:2)。

聖靈的位格是確定的,祂不只是一股能量,神性是確定的,因此祂不是受造物。確定,但似乎不清晰。在教會歷史中,聖靈論的一大難題,就是祂的角色並不明顯。

不但我們讀經時較不容易看到聖靈的角色(英文agency),從大公會議的進程也見到,教會首先討論的議題並非聖靈,而是基督。

源自西元325尼西亞大會的《尼西亞信經》聚焦在基督的神性是否與父同質,當中關於聖靈的宣告只有一句「我信聖靈」,直到西元381年的君士坦丁堡會議,才產出擴充版的《尼西亞-君士坦丁堡信經》,當中告白:「我信聖靈,賜生命的主,由父而出,同父與子受敬拜與尊崇,祂曾藉眾先知說話。」希臘原文從5個字,擴充到了28個字,但份量仍遠遠少於子(耶穌在當中有約110個字)。似乎,關於聖靈,教會也不是很清楚可以多告白些什麼。

我想進一步思考:這「不清晰性」,究竟意味著什麼?

聖靈:顯出上帝甘願被定義

聖經說「神是愛」,又說「神是靈」。靈與愛都是神的本質,既然如此,就有神學家指出:父是愛者,子是被愛者,而靈就是那個愛本身。但這可能帶出一種解讀,使聖靈變成另外兩位格間的「連結」,聽起來似乎失去主動性。結果,神學家為了維護聖靈與父子同本質的神性,從而避免讓此外在於父與子,卻反而使聖靈所屬於父與子。(註1)

所屬(註2),就是「聖靈」的前面,往往加上某個所有格:聖靈是「耶穌基督的靈」、「上帝的氣息」、「父與子間的愛」,靈不自我定義,而是往往被父與子定義。

然而,會不會上帝本身就是甘願成為所屬?

從聖靈我們看見,上帝本身就願意成為「某某的上帝」。上帝本身就甘願被定義,只是,唯一有資格定義上帝的就是上帝本身,於是聖靈樂意藉著自己的被定義,昭告父與子的神能。

聖靈讓我們見到「上帝被上帝定義」,也因此,當聖經啟示上帝是一位「為我們的上帝」(God for us)時,我們知道,這個「為我們的」,是出於上帝在愛與自由中的選擇和俯就,而非出於我們人的偉大。不是人可以用自己的需求定義上帝,也不是我們的功勞讓上帝作上帝。(註3)

聖靈:使父與子自由相愛

從尼西亞到君士坦丁堡大會,先討論「父與子的關係」,才討論「靈的地位」,這也許已讓我們看見:討論「一與二」,比討論「一與三」容易得多。

有愛,就一定有對象;但一旦有了對象,我就會在我的主體意識中「把對方當成一個被我看見、被我認識的對象」。這就是所謂「客體化對方」——我不再只是面對一個活生生的「你」,而是面對一個「被我認識的你」。

當我們彼此相愛時,雙方都會這樣做:我看你,你看我,我們都在對方眼中成為某種被理解、被定義的樣子。黑格爾說,這樣的關係會自然變成一場「主人與奴隸」的爭奪:誰能決定對方是誰?誰的看法才算數?(註4)

有人可能會說:「那我們就互相開放、同時讓對方也能客體化我,不就平衡了嗎?」或有人說:「我面對你,不把你當物,也不把你納入我的觀念裡,愛就是關係的臨在。」(註5)但這樣的關係仍然是封閉的——我們仍被困在彼此互視的二元系統裡,在這樣的系統中,我面對你,不是出於真正的自由,而是因為我別無選擇,只能面對你。

是的,上帝是慈愛的。但在永恆中,父與子之間的相愛,是否只是因為別無選擇?

絕對不是。因為上帝不是一個封閉的二元系統,有位「第三者」在假想中就否定上述的局面。聖靈作為父與子的第三位格,祂顯明上帝的愛是自由的愛,顯明父與子自由相愛。這不是說父與子得靠外界幫助才能發揮神格,而是上帝正是使上帝做出上帝會做的事的那位上帝。(註6)

聖靈是三一生命的空間,一個讓父子自由相愛的空間,但上帝不受限於任何受造的空間,這個空間本身只能發生於上帝。因此,聖靈在使父子自由相愛時,顯出自己是與父子同質的第三方。(註7)

聖靈:賜生命的靈

在前面那種「我–你」的封閉關係裡,愛雖然存在,但它失去了生命力。為什麼?因為那樣的愛變成了一種必然——我愛你,不是因為我自由地要給你,而是因為你是我世界的全部,我無法不愛你。

這樣的愛就像關在玻璃罩裡的花:雖然還是花,但不再呼吸、不再成長、不再有生氣,它沒有「生命的空間」。
聖靈讓愛「呼吸」,就像我的女兒要呼吸才能活,愛也要有呼吸才能是活的。上帝的愛也在聖靈這位格裡持續地是活的、自由的、永不僵化的。

神是靈,神是愛,因此聖靈是愛,並且聖靈是「上帝愛的神采奕奕」(the liveliness of divine love)是讓神愛的關係始終活著、不死不僵化的那一位。(註8)我們甚至可以說,聖靈就是上帝的生命。

這與我們又有什麼關係?

上帝因著愛,憑自己的自由決定創造世界,並賦予我們生命。我們能存活,都是基於上帝的愛、自由、生命。而既然聖靈是使上帝自由去愛的生命,我們所見世界中的任何生命彰顯,都可謂出自聖靈上帝。

我女兒的生命氣息,是上帝賞賜的。我一度想將她取名為「陳靈光」,但為了避免她日後每次考試簽名都手抽筋,我們將她命名為「陳循光」,盼望她一生依循聖靈上帝的帶領。

是上帝將自己的生命分賜給人,人才可以活著,而在人墮落後,上帝又是藉著聖靈的大能,使基督復活,也進而使人稱義、成聖、完全。聖靈從始至終,都是生命的主,祂賞賜生命、恢復生命、成全生命。

《尼西亞-君士坦丁堡信經》:「……我信聖靈,賜生命的主。」

願我們每次見到生命,都意識到這是出於上帝的愛,而每當思想上帝的愛,就意識到上帝是在聖靈的自由中愛我們,我們就因此感謝聖靈上帝。




註:
1. 這類批判常見於一些人對奧古斯丁的解讀。然而,也有許多人指出這類解讀是誤解。

2. 我避免使用有本體論意味的「附屬」,好跟異端「次位論」(Subordinationism)區隔。

3. 或者我們也可以說:「上帝並沒有因做出決定或行動而改變,上帝仍是上帝。上帝就是祂自己做出來的決定。」不過,這需要另外的篇幅來申論。

4. 黑格爾的這套爭競觀點,日後在社會中帶來無數的弊病,也許已經揭露出這套思維的問題。

5. 後者的潛在問題在於:他者一旦被談論,就被轉化為「它」;因此人無法真正言說「你」,只能述說自己在與「你」相遇時的經驗。關於將馬丁布伯的思想做基督教的轉化,賦予這個相遇內涵,藉基督中保給予對方真實的面孔(face, 借自列維納斯),且超越個體進入群體範圍,可見潘霍華的作品,特別是《聖徒相通》及《團契生活》。

6. 一個只屬於人類的類比,就是雙方有爭執時,往往會引入第三方居中調解。

7. 神學家根頓跟詹森都做出這類論述,批判並延伸奧古斯丁的觀點,將聖靈當作某種父與子間的中介、第三者,使父子間的愛向外釋放。關於用空間類比上帝,可參見《啟》21:22。

8. Robert Jenson, Systematic Theology Volume 1, 157.

陳世賢曾為台灣康華禮拜堂傳道,並在台灣中華福音神學院、普林斯頓神學院與牛津大學學習。現於多倫多大學攻讀系統神學博士。

本專欄與《舉目雜誌》、《海外校園》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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