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我,少了「們」;只學加法,拒絕減法?

【作者:吳鯤生越過急澗山嵐 2007.03.04


追思聚會結束,臨走時在禮拜堂門口領了一盒餐點。回到家,打開餐盒,裡頭的西點全都只墊一張油紙,沒有用小塑膠袋裝著。

沒有機會了解是家屬的意思,還是麵包店的用心?那天傍晚,追思故人的心緒,因著餐盒添加了幾許暖意。

我們包含「我」;珍惜我們,同時也珍惜了我。能這樣思考的人,一定比較開朗,比較容易開心。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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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公園裡只有一個鐵製的垃圾桶,逢週三、週日,園子不見得人特別多;可是這兩個晚上,垃圾桶一定滿,滿到連桶子旁都是一袋袋的垃圾。

星期三和星期天,垃圾車不出動,各個家庭生產的垃圾要隔一天才能清理。少數市民卻無法容忍家中垃圾超過24小時,變通的辦法就是讓公園來負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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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斯福路三段的耕莘文教院,有新、舊兩棟樓。三年多前,臨街那棟新樓拆了;剛拆那段日子,從古亭方向往台電大樓走,穿越辛亥路的時候,頓時神清氣爽。天主教耶穌會拆掉一幢高樓,等於送給台北市民一片天空。

可是還是提心吊膽,會不會負責人又去羅馬募一筆款,再把大樓蓋起來?

好消息。到現在那兒還是藍天。

同一段時間,台灣國有財產局招標出售一塊地,位置靠近台北市最大的那個公園。

競標結果,新光金控集團用超過底價許多的價格搶到「最後」一塊大面積鑽石地。

像世界上其他大都市一樣,台北是個水泥森林,台北市最不缺的就是大樓。「新光金控」花那麼多的錢買這塊地,為了什麼?

——蓋辦公大樓?蓋高級住宅?
——送給台北市民一塊空地?

前者是加法。
後者也是加法——不過對財團是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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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學、企業理論都很高深,外行人如我,不該說風涼話。企業家的本分是向大小股東負責,不能憑一己之意決策。股東希望企業努力學加法嗎?有沒有哪個企業的股東倡議加法、減法一起學呢?

新光集團有沒有機會在歷史上留名?眼前的機會是其他財團沒有的——把驚人價格買到的地,送給全台灣的人,作為公共空間。

要留名?很難。但也不難,關鍵是——擁抱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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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法和減法是大老闆人生的重心,也是升斗小民每天的生活。

水果賣場裡,我用台幣三塊錢買了三包青菜。正準備離開,聽到店員甲向同事求證,「哈密瓜什縻時候改成一個三元?」我走回賣場挑選瓜果;旁邊一位男士吩咐員工,「你下班時,改成一個一塊錢,把哈密瓜清掉。」

加,和減;天天在我們生活中上演。有時賺到,有時大賠;我們是凡人,灑脫不來,損失巨大時,心裡某個位置會痛。

保羅的境界也許太高了:「我先前以為與我有益的,我現在因基督都當做有損的(減)。」不過心痛時,這段經文多背幾次還是有安慰的效果。沒有基督,平凡人難以欣賞減法;有基督,理論上價值概念會起變化。

理論什麼時候成為實際?我問自己。

本專欄與《校園出版社《書饗》校園雜誌》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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