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的愛,重要的關鍵字是『復和』。雖然聖經也出現『和好』的字眼,就是雙方彼此敵對的心態與行動全部停止下來。這就是耶穌要我們『愛仇敵』的心境;不再敵對,開始關心與代禱。可是,復和的意義遠遠超過和好的境界。復和不只赦免與原諒對方,更是『接納』對方像一家人。
赦免與原諒並不像復和那樣強調,恢復彼此的關係到,彼此很要好,像一家人一樣的親密關係。很多人信耶穌只期待得到赦免與進天國。可是聖經卻提醒我們,信徒與上帝的關係有否像彼此相愛的父子呢?
一、羅馬書5:6-10【愛被察覺是在彼此仍敵對的時刻】
羅馬書五章八節「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是我第一次由每日照順序固定讀一章聖經 來經驗到上帝通過印好的、死板的聖經經文,對我活生生的說話。 那天是我大三,在進監獄用詩歌見證傳福音之前讀的,當時我真的讀不懂,我也不知道進去會遇見熟人。上帝讓我經驗到那種願意為仇敵犧牲自己的愛有多深,也讓我深深肯定這樣的愛是一個永不失去的愛。因為,耶穌在我還是罪人,與祂敵對時就愛我了。
有時候,我們會不知不覺中去用金錢、禮物,對待別人好的行為來換取別人的愛。可是,我們都會有沒錢沒力沒心的時刻。這樣,我們所努力換得的不是愛,不是恩典,乃是我們所付出的工價。這種愛與親密的關係,總有一天都會失去;如果,我們與人與上帝的關係都是建立在自己的努力討好與付出的動機上,我們總有一天會通通失去。我們絕對不可能靠我們的好行為,敬虔的宗教行為來換取進天國的門票的。上帝的家只有上帝的兒女才能進入。
每個禮拜堂都掛著的十字架都是在告訴我們,我們生為罪人,也在一生中行出罪來,罪的代價就是滅亡。只有耶穌為我們的罪死在十字架上,相信而接受的人,就必得到赦免,更可以與上帝和好。若接著悔改,日日照著聖經的話去行,去禱告,就可以與上帝建立『親密的關係』就是復和,好到像相愛的父子父女關係。
約翰福音一章12節『凡接待祂的, 就是信祂名的人, 祂就賜他們權柄, 作神的兒女』。正確信仰的關鍵在於關係,不是善行。
二、羅馬書 5:1-5【關係正確,就什麼都開始享受】
您有被上帝的愛澆灌在心裡的經驗嗎?若有,您就能體會,為何這世界上有很多基督徒,為了耶穌承受很多生活上的患難卻仍然是歡歡喜喜的過日子。因為,他們心中充滿了耶穌的愛。何況知道上帝的愛是永不失去的,這些患難只是為了我們的生命生出忍耐,生出老練的目的;知道都是有計畫的,心中就有盼望;不像一般民間信仰的人,遇見苦難就想到被遺棄,只好多拜多獻金多敬虔來挽回被遺棄的孤單情境。您對上帝的愛有這樣的誤解嗎?
婚姻的關係有時跟錯誤信仰很類似。若婚姻的基礎是建立在傳宗接代,鐵飯碗,要人照顧而不願照顧對方,就像只想從上帝得福得利一樣;這樣的婚姻只要有一點點的失誤挫折就整個垮了。不但在患難中經不起考驗,會被遺棄;更會到頭來什麼都失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