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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你問我:「在媒體流行的世代,傳福音是不是需要重視廣告或宣傳?」
答:「傳福音,重要的不在宣傳,而在福音。不在廣告讓更多人知道,而在聖靈在人心中的作工。
若不是聖靈的作工,一切的活動,不過是熱鬧一場,事過就散,來一百個,後來走一百個。傳的是耶穌基督的福音,即使是只來一個,就為上帝的國度得一個。
1972年1月29日,在臺北市中山北路會幕堂的一場高中生佈道會,只來一個慕道友聽福音,那一晚的講員,講羅馬書。感謝主,慕道友會後信主了,那就是我。我的信主,是我的同學為我長期禱告。
傳福音是有人跪下去,從禱告的膝蓋開始,而不是周邊的花花絮絮,場面的熱鬧。傳福音是為耶穌基督「作見證」(使徒行傳二十二:15),上帝就為所傳的福音作見證,這將是宣傳、廣告,真正的實質。
我不是不重視廣告、宣傳,但是我祈求主,預備人心。合適的人,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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