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創傷者最嚴重的問題之一,是「自我控告」。加深重大創傷後的創傷,好像啟動自我毀壞的程式,催促自己走向毀滅——自殺。
重大創傷者的心,是個非常複雜的世界,最可怕的是失去至愛之後,產生的自我控告。這些控告非常多樣,給人「失敗」的謊言、「羞恥」的責備、「照顧不力」的控告、「做錯決定」的欺騙、「要以死謝罪」的誤導、「做什麼都已經沒有用」的絕望、「自己真是沒用」的定罪、「要趕快死,你的執愛在天上等你」……等,讓人自我毀滅。
我如此的分享,絕對沒有想用自己的經驗,套在別人的身上。每個人的重大創傷都是獨特的,請不要給他們標準化的公式,否則容易窄化重大創傷者的掙扎空間,加深當事者的自我控告。
因為他人的經驗與被標準化的說法若不相和,又會加深重大創傷者的控告。例如我的妻子安息後,有人說3個月,我就會心情平穩;我還是痛苦。3個月後,有人說說3個月的人是亂講,應該是6個月。6個月後,有人說6個月的人是亂講,應該是一年。一年後,有人說一年的人是亂講,應該是2年……這些人不知道這些話,是一次又一次加深我的自我控告。既然大家都說會好,為甚麼我沒有好?
重大創傷像是一張畫布,自己在畫布上慢慢的畫,慢慢的上色,慢慢的……慢慢的……沒有人知道,畫布的畫哪一天會完成。也許,沒有完成的一天。
誰是我的審判者?不是別人,不是自己,是主。誰是我的決定者?不是別人,不是自己,是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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