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小學時得過作文比賽第三名,就不曾得過這類的獎項。中學時期的國文老師鼓勵我多看課外書,但一九六○年代的一般家庭仍然窮困,父母為家裡訂了報紙已屬難得,沒有餘錢買課本以外的讀物,或許也沒想過要培養我的文字能力。
大學時投稿到教會所編的刊物,居然有幾個人說期待看我的文章,起了不少鼓勵作用。畢業後去美國讀企業管理碩士,繼續寫些生活見聞與心得投稿到名為《小報紙》的刊物上;同時也在洛杉磯一個機構作義工,開始嘗試寫基督教福音的廣播稿。
結婚生子後,手寫文章的機會不多,卻變為成天用口說故事與口譯的媽媽。因為住美國,不容易買到中文童書,英文童書卻充滿了各鄉鎮的圖書館。於是,除了別人送的舊童書,我每週帶孩子去圖書館借最高額度的二十本書,回來就一句英文、一句中文的翻譯唸給孩子聽。這些書從A借到Z,連孩子都說:「媽媽,這本書已經借過不只一次了!」
一九九○年回台時,我和先生都在大學教書,我教的是本行的會計,但到了二○○四年,已經轉而在大學教翻譯了。這十年之間我變成了口譯人員,在神學院與教會幫忙老師或講員翻譯,也同時翻譯了幾本書。一切都起因於為孩子讀英文童書所賜。
後來開始積極寫作,文章累積到了一定程度,開始朝向出版一本書的夢想前進。利用不教課的一個暑徦,我把過去口譯與筆譯經驗中的小故事集結出版了《我成了翻譯》。從此,陸續出版其他創作,每本書名都有個數字 ,現在已到「七」了。
翻譯和創作很不同,但相同的是都需要對文字敏銳。一位從事翻譯的前輩問我,比較喜歡哪一種?我想想還是喜歡創作,因為翻譯必須對兩個主人負責,一是原作者,一是讀者;而創作只須面對讀者。寫作並不佔據我許多時間,卻帶給我許多快樂;翻譯對我來說是一種責任,時間到了就要交稿,所以是每天的必修課,而創作是選修課,愛寫不寫由我決定,也不在乎成績,反而讓我更樂於創作。
有人說,工作要有熱情才能長久,但我想紀律也很重要。翻譯需要紀律,我每天有固定量的翻譯頁數,才能在截止日期不開天窗。紀律成了習慣,熱情也會慢慢培養起來。在沒有書要翻譯的空檔,我仍然每天接觸英文、吸收新知,這對我的創作也有極大的幫助。每當看了一篇英文佳作或翻譯了佳句,就會湧出創作的熱情,這時候就要及時抓住靈感,在電腦上開出一個新檔案,等有空的時候再把這篇創作完成。
人稱「摩西婆婆」的畫家羅伯森女士,一百歲時成為美國《時代》雜誌封面人物,她一生都與家庭為伍,不覺得自己有什麼了不起,生了十個孩子,丈夫死後以繪畫消磨時光,她說如果不去畫畫,可能去養雞。
如今我的孩子都長大離家了,而令我開心的事,就是把過去寫的文章當作孩子般叫出來排排站好,再想辦法幫他們穿同款式或同色系的衣服,站出來唱首歌、彈個琴娛樂嘉賓。於是,親子相處的文章成為一本書,照顧父母的文章成為另一本書。我的目的不是出版,而是關心別人,希望人人有好家庭、好人際關係,祝福每個辛苦的女人在春夏努力耕作之後,秋冬有豐碩的收成。
我一句話、一句話翻譯給孩子聽;一篇文章、一篇文章去投稿;一年、一年翻譯創作並出版,漸漸有一層書架的成果。我的故事很平凡,但回顧時也覺得不可思議,本來只是在家給孩子念童書,卻從會計師轉行成為翻譯者;本來只是翻譯一本與切身相關全職母親的書,卻從此翻譯了更多書;本來只是信手拈來抒發心情的投稿,卻出版了一本又一本的創作,實現了一輩子要出一本書的夢想。
我繼續作夢、繼續說故事,現在三個孩子有兩個結婚了,五口之家變成七人,以後就會成為一家八口,或者再更多……,我要學習作婆婆或岳母的藝術了。這就是我的故事。
【幸福練習】有什麼是你願意持之以恆、一點一滴累積,等待開花結果的夢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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