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杖打孩子-原諒七十個七次

【作者:阿米家庭之歌 2015.08.09



「愚蒙迷住孩童的心,用管教的杖可以遠遠趕除。」(箴22:15)
「不忍用杖打兒子的,是恨惡他;疼愛兒子的,隨時管教。」(箴13:24)

孩子的鋼琴老師是一位基督徒,有一個一歲多的可愛小女兒,那天她問我:師母,聖經上說,要用杖打小孩,請問那個界線在哪裡?
我想她的意思是要問,什麼情況之下可以打小孩,什麼情況之下不要打小孩。

我跟她說,「杖」在這裡的意思是要「管教」妳的孩子,但「管教」並不完全等於「處罰」,「杖」是指:有效的引導孩子成為身心靈健全的人,管教的目標是使孩子的智慧,身量並神和人喜愛他的心都一齊增長。

「智慧」是指孩子有知識與才能,
「身量」是使孩子的身體健康,
「神喜愛」是指孩子與神有美好的關係,是個神所喜悅的人,
「人喜愛」是指孩子與人有美好的關係,得眾人的喜愛。

只要能引導孩子的人生走向以上這四個目標,就是有效的管教方法,世界上的每個孩子個性都不一樣,世界上的每個父母也各有各的特質,每一個親子的組合都是獨一無二的,因此,世界上沒有一個管教的原則是適合所有親子關係的,我們需要針對孩子和父母本身的個性特質,尋求上帝的智慧,找出一套適合你和每個孩子之間的管教方式。

在尚未成為一個母親之前,根據聖經的原則,我立志要作一個打小孩的媽媽,但在懷孕的時候,我跟上帝作了一個小小的禱告:「神!祢知道我不會是一個溫柔的媽媽,如果我的小孩太反骨,我一定會每天都氣到抓狂,這樣無論是對我或對我的小孩都不是件好事,求祢憐憫...」。或許是因為這個禱告,所以,從此我就失去了打小孩,處罰小孩的機會了。

隨著孩子的出生,成長,一直到現在她已經五年級了,她是一個非常講理的孩子,從二歲開始,她就聽得懂媽媽解釋給她的事情,在個性上得到媽媽的遺傳,是個在家守家規,在校守校規,凡事規規矩矩的孩子,在學習上得到爸爸的遺傳,成績大都可以保持在班上前三名,比媽媽小時候在學校的表現強太多了,我很想打小孩, 罵小孩,可是一直都沒有機會發揮我這方面的天份。

惟一一次我很生氣的打了她的手心,是在她小學三年級的時候,考數學時,她一直反覆犯同一個錯誤:選擇題要算一個式子,算出來的結果,比如說是4,但是4 是放在第一個選項中,所以括號內應該是寫(1),但是她總是看都不看直接就把4寫在括號內,講了一次,二次,每次考卷發下來,都還是一樣的錯誤,到了第三次,我生氣了,同樣的錯誤,怎麼可以一犯再犯,被扣了這麼多分,怎麼都沒有學到教訓呢?妳沒有聽過顏回不二過嗎?重重的打了她之後,抱著淚流滿面的她說:「下次要小心,不要再錯了,知道嗎?」

隨即,在走出房門之際,神對我說了一句話:「妳有很多錯誤,都是一犯再犯,但我從來沒有處罰過妳!」當下,我忽然明白,我們大人常常犯同樣的錯誤,根本就沒有學到教訓,也不曾想過要去改善,我們能夠原諒自己無數次,也願意學習原諒別人七十個七次,但是對我們的孩子,卻往往只肯給三次機會,這個「三次機會」不知道誰規定的?難道真的是顏回老先生害了我們的孩子?

從那次開始,我便決定絕對不再為分數,成績,作業和無心之過而處罰孩子。粗心大意,考試成績不理想,弄壞、摔破東西,忘記隨手關燈,吃完東西的包裝袋沒有丟到垃圾桶...等,相信絕大部份的孩子都不是故意的,每一個孩子都想拿好成績,誰喜歡故意寫錯而被扣分呢?無論孩子錯幾次,考試拿幾分,我們都要不限次數的原諒孩子,若真的同樣錯誤,犯的次數太多,一錯再錯,我們就要和孩子一起討論,想想有什麼辨法可以具體改善問題,這樣做也比單單處罰孩子來的更有意義,更有效果。

孩子常常ipad用完之後就丟到一邊,沒有放回去充電,講了幾次都沒有改善,「下次再忘記放回去,就罰一個禮拜不能使用ipad。」媽媽祭出罰則,結果有一次我自己也忘記把ipad放回去,被孩子發現了,「妳自己還不是一樣。」「我是偶爾,妳是常常...」我反駁。

但自從被抓包後,這個罰則也玩不下去了,所以,以後就改成互相提醒,不管誰看到ipad 亂丟沒有拿去充電,也不要再互相責怪,誰看到誰就順手拿去充電就得了,這樣的方式就人性多了,也減緩了親子之間的緊張關係。「找到改善的方法」比「處罰」更為積極重要,太多的處罰會讓孩子不敢犯錯,讓他們失去冒險和探索世界的勇氣。

我自己是一個很粗心的人, 教會的週報和PPT是我負責的,即使我都會先檢查過,但幾乎每週的週報和PPT印出來都還是能找出錯來,感謝教會弟兄姐妹,廖牧師和上帝無止境的包容,我從來沒有因為週報一直出錯被處罰和責備過。

感謝上帝!在我管教孩子時給我的提醒,我們每一個人都希望在我們犯錯時能得到原諒與包容,我們也都願意學習饒恕別人七十個七次,所以,讓我們把對自己和他人的愛與包容也擴及到我們孩子的身上,讓他們有更多可以犯錯的機會,讓家能成為每一個家人犯錯後的避風港。

★作者部落格:美美手札

about 【家庭之歌】專欄主要寫手:蔡佩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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