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北知名夜店的聚眾殺警案震驚了台灣社會。不可否認的,這個案子之所以吸引媒體與輿論的關注並不只是因為治安的關係,而是因為受害人與加害人有許多平常人一時難以聯繫起來的身分場景:富二代、星二代、幫派、醉警甚至現役軍人等。
也就是說,整個案情的背景絕非傳統「官兵捉強盜」的正邪大戰,反而牽連到軍警風紀、夜店生態與黑幫組織間撲朔迷離的恩怨情仇,至今都還未能完全釐清。
本人在這裡不忍牽連怪罪那些更多在崗位上認真服務的員警,也無意過分指責夜店的複雜環境,只是要指出在現代多元化的社會中,人與人之間的關係與職業難再用傳統的觀念來畫分,甚至連令人髮指的「罪惡」都已經不再是可以清楚定義而分別的。
其實這樣的是非混淆的情形早就隱藏在每個當事人對自我身分的定位之中,離你我並非遙遠。例如員警下班後就可以自由地可以在夜店流連買醉?富二代的辜負父母栽培卻寧願混跡幫派?保家衛國的憲兵甘願成為被人使喚的小弟?而其他如立法委員炒房、國會議長關切司法案件、部長晚間長留女秘書家中、大學教授將研究經費洗錢成為個人金庫、公務員上班團購打卡、乃至警消被要求去救狗救貓等等就更是多不勝數。
這些「事件」與我們平日認定的「犯罪」之間最大的差異就在於,當事人在主觀上幾乎都不覺得自己在作錯事(不管道德上或法律上),反而覺得被誤解而深感委屈。
當我們在為這則令人震驚的殺警案投以關注之時,除了希望惡人被繩之以法、案情水落石出以外,也許也能藉此機會檢視我們自己與週遭人的生活與內心,有哪些地方也正交織著身分混淆或灰色僥倖的地帶?如同《聖經》所說的「罪的網羅」。
或許每個人對自己的陰暗面也都有許多的不得已或心酸委屈,但我們如果沒有正視它的存在尋求上帝的潔淨或救贖,這些在人性陰暗面中的所隱藏的,恐怕不會只有在夜店才會成為罪惡。
此文發表於台灣醒報9/23/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