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牧職」,意即蒙召全時間擔任服事的牧師、傳道、宣教士,要如何關懷政治?牧職的身分在今天建置性教會的脈絡中,多數需要顧念「可見」的教會所提供的信仰支持來規範牧師的身分實踐。因此,身處牧會現場的筆者,已不再具有學者優先的思考自由,反而需要更多顧念上帝所託付的第一使命:牧職。這無涉二分邏輯,而是呼召與委身的焦點問題。正是在這個基礎上,筆者嘗試對這段時間許多牧師如火如荼所推動的「信心希望聯盟」提出幾個信仰的反省。
一、政治實踐的形式
面對「信心希望聯盟」的醞釀與用心,固然知道其中不少忠心愛主的弟兄姊妹委身在其間,是一件值得肯定的信仰實踐運動,畢竟相對於狹隘、封閉的福音邏輯來看,踏出教會四面牆的佈道會舒適圈,進入充滿爭議與爭戰的立法院是需要格外的勇氣與智慧。當然,這群委身在政治領域中堅守真理的領袖需要我們更多的禱告與守望,因為他們願意在台灣混亂扭曲的政治領域中為主作見證。我們為他們守望,一如為所有職業的會友守望一般!
然而,同為牧職的身分,筆者卻對於牧師們在教會與網路世界中,有計劃地大力鼓吹「基督徒的政黨票應該投給特定政治群體」感到不平安。非僅因為這群牧者的政治領袖、政治導師不是神學家,而是特定政黨的前立法委員;更是因為面對崩壞已久的價值困局,牧師所能提出具體的信仰見證必須窄化到,在立法委員的選舉中得到實踐嗎?在目前缺乏公共神學根基思考的景況下,急於推動不會迷失方向嗎?
如果「聖俗二分」是政治關懷所應該突破的框架,那麼我們為何不能支持具有問政專業的非基督徒呢?牧師如何避免將牧養作為第一要務的信仰實踐,因為過度推動反同性婚姻立法的號召,而將一場政治選舉演變為倫理實踐的聖戰呢?
關於政治,關於基督徒與政治之間的錯綜複雜,需要論述,卻遠非論述所能完全。因為政治,絕非一個封閉的現代性場域─立法院,或是一個特定的政治身份─立法委員、總統,更非單向度的參與活動─選舉行為,所能夠決定。
美國當代的倫理神學家侯活士(Stanley Hauerwas)指出:「『教會』乃是一個抗逆主流文化的社群結構,它嘗試以『成為教會』來影響世界,就是成為某個世界所不是、也永遠無法成為的東西。」
當牧師努力地以政治行動作為信仰實踐的具體指標,我們致力所建造的社群焦點是「社會」,其背後的神學意圖乃是:「改變社會使之成為教會」。面對一個文化價值錯謬的世代,牧師應當如何教導真理,使人作主門徒呢?難道是大張旗鼓地以「代議政治」作為「牧養罪人」的形式嗎?然而侯活士指出,「教會最重要的政治任務,就是要成為十字架的群體。」(侯氏,《異類僑居者》,44~45)
二、為候選人「背書」與「作保」之間的差異為何?
究竟教會的牧者站在第一線為基督教的候選人背書,是一個適當且合乎真理的做法嗎?這個問題我們或許可以試著從另一個角度來思考。如果我們教會一位愛主、忠心事奉的長老,要爭取政府工程的重大標案,作為牧者是否應當參與在第一線為這位長老向評審委員積極拉票呢?
當牧師說,他要「監督立委」的時候,我思考的是,我們是否也有「監督作生意的商人長老」呢?我們如何「監督」?作為牧職,我們應當「守望生命」,還是「監督立委」呢?牧師作為「公民」,的確應該監督立委的問政表現,關注參與議會的出席率、分析贊成與反對之議案的神學基礎為何;但是當牧師用己受託付牧養生命的「牧職」搖旗吶喊支持特定候選人時,絕對要再三警惕這個不一致的危機。
如果一般總統選舉的時候,我們不會在講臺上高喊支持哪一位候選人,那麼又為何在立委選舉的時候,我們的原則可以因為對方是「基督徒」就可以轉彎了?是因為這些候選人的政治素養充足?還是因為這些候選人在處理公共事務有顯著的恩賜?
什麼是我們高聲吶喊支持的原則呢?會否是因為這批候選人支持所有反同性婚姻的相關立法?雖然「信心希望聯盟」訴求是支持青年就業、環保、健康、家庭等重型議題,但參選的候選人是否能夠提出深刻的政見?還是只能主打道德號召的大旗呢?作為牧者的我們,有足夠的政治神學素養作為教導的基礎嗎?
親愛的牧者,就算沒有基督徒政治家之前,我們在青年群體中所委身的福音宣教就是最好的青年夢想計劃;我們以全教會弟兄姊妹響應關心生態、落實環保的具體行動,來回應上帝要我們管理世界的責任。牧者的職責並不是引導弟兄姊妹依靠代議政治,而是以信仰團體第一人稱的具體形式關心環境與生態、委身青年生命的更新。牧師要帶領弟兄姊妹深信上帝的掌權,而不是將上帝掌權的真理,置換為立法院爭取權力的道理。
三、先知信仰的終極實踐在於「批判」亦或是「建構」?
許多牧者認為,參與政治,就是先知精神的具體實踐。這個問題不只是「信心希望聯盟」的思考盲點,也是長老教會總會在支持建立「新而獨立的國家」時所面對的神學困局。
究竟以色列作為應許之地的意義在哪裡?是物質性的物產豐饒?看看年降雨700毫米不及台灣的1/3,全國1/2的土地是沙漠。今天當我們嘗試將舊約的「國家」構思應用在現今的教會實況時,我們需要思考的是,「耶和華作王」才是「聖經中統治的核心價值」,絕對不會是任何政治制度的建立,或是合乎聖經原則的法案被制定。
我們信仰的實踐如果必須落實在政治立法的制度之中方能榮耀上帝、阻擋邪惡,那麼看看被上帝揀選的國家—舊約的以色列,為何依然記錄了那麼多不虔不義的君王?這些原本應當是被揀選屬神的聖潔領袖,卻個個軟弱跌倒令人搖頭歎息;如果聖潔的國家、公義的國家才是上帝所喜悅的信仰實踐,為何耶和華不喜悅以色列百姓立王呢?如果國家才是信仰實踐的場域,為何上帝讓以色列亡國、猶大被擄於巴比倫呢?
當我們看見同性婚姻法案即將以鋪天蓋地的方式席捲立法院的時候,牧者應採取什麼樣的信仰實踐模式?預防家庭價值崩壞的關鍵究竟在於立法的決戰場─立法院;還是體悟到不論是但以理被擄的信仰實踐模式,或是耶穌運動的信仰實踐典範,都不是君士坦丁式的訴諸國家政治。
當舊約象徵「體制內」的君王體系崩壞之後,唯一保留下來的職份是「體制外」的先知;當新約的基督努力地批判著體制化的律法主義與道德窠臼—法利賽集團時,我們今天卻期待藉由委身體制內身分,作為抵擋錯謬真理的實踐?
事實上,當我們回顧從戒嚴到解嚴一路以來長老教會對台灣政治參與的積極身影,乃是一種「體制外」的抵抗行動,而不是讓自身成為「體制內」的建制結構。筆者深信愛鄉土、愛人民與是否取得結構性的身分、是否取得國家機器的補助無關。
上月民進黨總統候選人蔡女士參與台南教會日活動時,長老教會總會總幹事「脫口」高喊「凍選」,立即被地方教會的牧者嚴厲批判,為此,總幹事還特地出面為這個不合宜的舉動致歉。作為深愛台灣的教會群體,長老教會有著為數眾多的弟兄姊妹,但多半思考的並不是如何「善用會友的向心力」組織政團,由牧者出面固票、催票,好讓教會所支持的基督徒候選人得以「進入體制」進行改革。如果在各別的教會曾經發生這樣的事情,無疑需要批判與指正。
究竟先知的精神是什麼?我們不會看到哪一個舊約先知實際參與指定法案的「政治改革」,我們看見的就是「批判政局的荒謬」,然後經歷著「狗吠火車」的扼腕與痛心。大部份的時局沒有因為先知所領受的啟示性話語而得著更新與改變,先知奉召並不是去「扭轉一個不利於信仰的環境」,而是在一個「不利於信仰的環境中為真理作見證」。但以理沒有使用他與皇帝之間密切的關係改變任何法案,反而是以肉身承受了這個荒謬法案的通過,卻在其中見證了上帝超越的主權與信實的保守!
容許我再次引用神學家侯活士對教會本質的反思來為這篇信仰的反省作結。侯活士指出,認信教會(confession church)的傳統認定自身主要的政治任務,不像是封閉自我的歸信教會僅止於「轉化內心」的世界,認信教會的信仰實踐傳統也不像是致力去「改變社會」的行動型教會,鎮日參與社會各項議題的抗爭。
認信教會鼓勵會友有決心在一切事物中都敬拜上帝。當牧師徹底明白教會上佇立的十字架代表著上帝永遠向死的權力說「不」,以及上帝永遠地向人類說「是」。上帝絕不會撇下我們,任由我們自生自滅。
當牧師面對台灣社會價值的扭曲與混亂,我們要相信的不會是基督徒立法委員能夠守住真理,管理國家。我們應當宣告:是上帝,而不是國家統治著這個世界。上帝的國度遠比凱撒的國度遼闊,教會主要的政治任務乃是要建立一群清楚看見作門徒的代價,並願意付上代價的人。
感謝上帝,為教會在這個混亂的價值困局中預備一個練習題,考驗著教會對於自身作為真理見證人的決心,更考驗著牧者對於自身職分的理解與委身。
◎作者為磐頂長老教會主任牧師、台灣神學院系統神學兼任助理教授。本文曾刊登於基督教論壇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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