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導文學─《蘭花賊》,時報出版。
主角約翰•拉若許因為帶著當地原住民,進入佛羅里達州的沼澤地保護區採集野生蘭花(華盛頓公約組織禁止這項活動),當場人贓俱獲,被檢方起訴。這個案子引起作者的好奇,開始注意和這個事件有關的人事物,最後她寫下這本書。在這個圈圈,她看到很多受到慾望驅使的人。
比如像約翰•拉若許這樣的蒐集狂─9歲時爸媽給他一隻小烏龜,他再要了九隻小烏龜繁殖賣給小朋友,他蒐集各種品種的烏龜─連加拉巴哥大象龜他都要,然後有一天,他突然不迷烏龜,就像汽車炸彈爆炸般的結束,改成迷珠寶,後來是化石、古董鏡子,作者認識他的時候是迷蘭花。他想掌控、擁有蘭花,蒐集大量的品種、雜交、繁殖新品種,希望有一天能賺大錢。
古早一點、維多利亞時代的英國人也染上的蘭花熱,上流階級為了表達自己有「世界觀」,試圖在家裡養殖熱帶的蘭花。由於早期蘭花的運輸、溫室栽培以及繁殖的技術非常差,蘭花幾乎是死的比活的多, 必須要靠許多採蘭人為主人賣命前往東南亞、南美洲採集。
採蘭人像獵人一般,進入險惡的山地、懸崖、熱帶叢林採蘭,如果幸運地沒有死在惡劣的環境、沒有被當地原住民宰了,最好不要遇上別家的採蘭人─因為激烈的惡性競爭,使得採蘭人的叢林相遇也有生命危險。採蘭人不喜歡讓蘭園老闆說他有什麼品種沒有採集到,因此往往把一片山地搜括一空,若是帶不走的就放火燒山,有人形容他們經過,就好像一陣颶風吹過。
不過,這個圈子裡也有不少可愛的人。在佛州許多大蘭園的老闆當中,馬丁•莫慈先生在入行前原是英國文學的教授,人家介紹他是「唯一會對蘭花吟誦密爾頓的人」,待人接物都充滿詩意。
而約翰•拉若許的案子是發生在佛羅里達州的沼澤地,這裡除了有許多人進入「採集」各樣的動植物,也曾發生過欺騙投資人的「黃金門」弊案:1950-70s 房地產業者草草將部分的沼澤地弄乾填平, 謊稱附設許多俱樂部、餐廳、休閒設施等,許多買了地的民眾一來才發現,這裡連個水電都沒有。在人們紛紛退去之後,富有生命力的沼澤再度擴張自己的範圍,廢棄的住宅區又成為荒野。而在沼澤地拓荒和在西部拓荒不一樣,在一望無際的西部,必須忍受孤獨;而在生物種類已經過多的沼澤裡尋寶,人們必須忍受自己消失其中的感覺。
作者在訪問過愈多的養蘭人,參觀各地的蘭展、觀察養蘭業者和趣味者的生態,他認為,蘭界具有家庭的溫馨感,也有家人互鬥的氣氛, 蘭花界提供人們在世界上安身立命的管道,將自己放到一個擁擠、互鬥的圈子,而小圈子外有大圈子,外面有更大的圈子,最後才被整個世界包住。藉著棲身的小圈子,才有機會在「做自己」和「做團體中人」之間取得危險的平衡─儘管作者到現在還在困惑「怎麼平衡」。
聽說有人把《蘭花賊》改拍電影,主角是尼可拉思凱吉、梅莉史翠普,也許過一陣子會演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