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nica Augustine Chen】神學 2024.12.08
《十童女的比喻》(The Parable of the Ten Virgins),揚·范特霍夫(Jan van't Hoff)。(圖片來源/Gospelimages)
「十童女的比喻」(太廿五1-13)是基督徒再熟悉不過的故事,但這故事的部分情節卻也讓讀者感到困惑。例如,那五個愚拙的童女只是因為油不夠去買油而遲來,最後卻被「拒於門外」,新郎還說「我不認識你們」,這是不是太無情了呢?
更常被提出的問題是,沒有預備油的童女因為燈快要熄滅,請求聰明的童女分一點給她們,卻遭到婉拒。有人不免覺得這些聰明的童女是不是太小氣或太自私?像這樣「不願分享」、「沒有愛心」的童女怎麼反而可以參加婚宴與新郎一同歡樂?
首先我們要注意「十童女的比喻」被放在《馬太福音》五篇講論的最後這篇「橄欖山講論」(太廿四1-廿六2)中論「信徒在耶穌再臨前警醒的必要性」(太廿四37-廿五46)這第二部分。
其中包括「挪亞的日子」、「兩個人在田裡工作」、「夜間的賊」這三個短喻(太廿四37-44),與「惡僕與善僕」(太廿四45-51)、「十個童女的比喻」(太廿五1-13)、「按才幹受託」(太廿五14-30)與「山羊與綿羊」(太廿五31-46)這四個長喻[1]。
這幾個比喻雖與基督再臨有關,但重點略有不同。如「惡僕與善僕」(太廿四45-51)警告我們「天國可能比預期的更快降臨」,但「十個童女的比喻」(太廿五1-13)則說「天國可能比預期的更慢降臨」[2]。因此,能肯定的只有降臨的「確定性」,但「那時辰,沒有人知道」,「有智慧」與「預備妥當」是我們唯一能做的。
進入比喻的細節前先要了解背景,這故事與巴勒斯坦婚禮的習俗有關,新郎結婚那天是全村的喜慶之日,「新郎要由兄弟與朋友陪伴走遍全村,接受所有人的祝賀」。
這些童女是在「新娘父家」與新娘一起等候新郎來迎娶,或是在「新郎家」等候新郎護送新娘回自己的家舉行婚宴,學者看法不一[3]。
但有較多人認為這裡是指新郎到女家迎娶後,把新娘從女家伴以遊行列隊帶回男家。因此這十個童女是「在男家等候正從女家返回男家的新郎與新娘」,好「照亮他們一隊人回家的路」:有抄本也在新郎之後加插了「與新娘」這些字[4]。
至於童女手上所拿的「燈」(太廿五1),有不少學者認為是「火炬(把)」,也就是「將碎布蘸飽油綁在一個棍子上」,因為太五15與六22講到「座燈(油燈)」時用的是另一個詞[5]。採此說的《新漢語譯本》與《呂振中譯本》就把「拿著燈」改譯為「拿著自己的火把」。
但《環球聖經譯本》指出:「燈」的原文λαμπάς源於動詞「發光」,可指「燈、火炬或流星」。雖然這詞較多指「火炬」,但路十二35的相似經文用了一個只能是「燈」的同義詞λύχνος,早期教父著作《十二使徒遺訓》引用太廿五8也是用這同義詞,顯示這裡所指比較可能是「燈」而不是「火炬」,所以仍譯為「拿著她們的燈」[6]。
不論是「火炬(把)」或「燈」,都必須「添上油」才能使燈火保持明亮。那五個愚拙的童女面臨的困局便是當「半夜」新郎的隊伍將到之際,她們的燈(火把)卻「快要滅了」(太廿五8)。
在進入這緊張時刻前還有一段插曲,就是因為「新郎遲遲未到」,她們「全都打起瞌睡來,睡著了」(太廿五5,新漢語譯本)。
不過,耶穌並沒有責備這些等候的童女因不堪久候而睡著。因此這細節沒有要談警醒等候的問題,只是提醒讀者:等待的期間甚長,甚至得照常睡覺,差別在於聰明的童女是確實預備好了,就安心睡覺。
重點來了,當愚拙的童女因「燈火將滅」求同伴「分一點給我們」時,卻遭到婉拒,表明「恐怕這油不夠我們大家用,你們不如自己到賣油的地方去買吧」(太廿五8-9,新漢語譯本)。
聰明的童女不願分油給同伴,是否不近人情、太小氣、太自私、太沒愛心或見死不救呢?其實這無關愛心,因為這些童女是愛莫能助。
由於童女們的職責是當新郎與新娘到來時,提燈照亮這條通往筵席的喜樂大道,一旦把油分給同伴,最後的結果必是兩頭落空,所有的燈火都在黑暗中熄滅,但慶祝不能在黑暗中進行。
聰明的童女不能分油的另一個重要理由是:「有一些東西是你不能向別人借的,你自己必須要擁有它,你不可能倚靠別人為你提供這些東西(例如聖潔)。假如你名不副實,沒有人能夠幫助你」[7]。
有人說得很好:「燈裡要有油,別人有油不會給你。這不是說別人小氣,而是說每個人都要獨自、面對面在那一位你的主面前交帳。」「別人燈裡有油,代替不了你。你媽媽燈裡有油、你爸爸燈裡有油、你的哥哥重生信了主,都代表不了你。從小生活在一個基督徒的家庭,只是相當於你有燈,但不等於你有油。」[8]
楊牧谷博士也說:「那五個童女不知道,人生中有些條件是不能到最後時刻才張羅的,人生中有些條件是不能借來的。就如我們與神的關係,有就是有,沒有就是沒有。你不能借別人與神的關係當作你與神的關係,你不能借講台聽來的與神的關係當作你與神真正的關係。」
「你不能借一個愛主的人對神的愛來等同於你自己已經愛主。你與神有怎樣的關係是絕對私有的,你一定要自己去追求、去預備、去添上你的油,準備好你的燈。關係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建立起來的,你不能盼望拖延到最後一刻,你就能恰恰預備好了。」[9]
同樣的,這五個愚拙的童女最後被拒於婚宴門外,不是新郎冷酷無情,而是她們表面上在等候新郎,實際上卻沒有把提燈照亮以迎接新郎這件極重要的事放在心上,準備好歡迎祂。就算祂再來一次,抱持這種心態的人也不會預備好。
缺少油的童女「沒有忠心等候」,就像「不忠心的僕人在主人離家時不做主人交代的事」、「惡僕不好好運用主人託付的銀子」,又如那些「不給饑餓的人吃、不給赤身露體的人穿、不照顧生病或囚犯的人」,被拒其實是「不忠心」和「不順服」的人「應得的結局」[10]。
康來昌老師也說:「如果有一半的賀客預備了油,那麼沒有預備油的,就是看輕了新郎的來到。人可能常常輕慢神,但總要有覺醒的一天。總有關鍵時刻,我們不能指望任何人替我們緩頰。我們的油要自備好」[11]。
最後簡單談一下比喻中的「燈」與「油」是否有特殊的寓意?由於耶穌沒有進一步解釋,所以有些學者認為不必在這方面多做鑽研。但若從《馬太福音》的上下文來看,「燈」不外與基督徒外顯的生命有關,因為「登山寶訓一開始就勸勉跟隨祂的人要發光發亮,讓他人能看見他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天上的父(太五16)」。
至於「油」,馬丁路德主張代表「信心」,有人認為是「靈性上的虔誠」,有人相信這是指「好行為」[12],更多人認為是指「聖靈」,這些推測也都各有一定的道理。如謝溪海長老就說;「凡信主的人,本當成為神的見證人,要為主發光,而主也把燈發光所需要的油——聖靈,賜給我們。」[13]。
不論如何解釋,如果要想照亮黑暗,我的「燈」都需要「油」。因此,「預備油」可以理解為「與神建立親密的關係」、「時時保持與聖靈的連結(依靠聖靈)」,進而「活出基督徒的見證」。
但「預備油」不是靠自己的努力進天國,而是信心的表現,同時也是聖靈在我們身上更新的工作。是藉著聖靈不斷的充滿,讓我們「不被這世界同化,改造我們,更新我們的心思意念,好明察什麼是祂的旨意」(羅十二2,現代中文譯本),能夠「活出耶穌基督的生命」。
盼望以上的討論,有助於大家更認識「十童女的比喻」。有人說得好:「在黑暗中,你一定要預備好燈」,「油」所代表「與聖靈連結的關係」卻不能「轉讓」給別人,我們是不是神的兒女、真實的光景終將如這些童女在主再來時揭露。
我們若「誠實悔改、獻上自己、願意讓祂管理一切」,「把每一天當作在世最後一天生活」,我們就「做好了準備」。當祂再來的時候,我們就可以「從容交帳」。我們沒有甚麼事「必須隱瞞」,反而會「切盼祂的再來」[14],因為「我像個智慧人,我活出與天國一致的生活,我忠心到底」,我的燈到末了還有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