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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人完全沒有能力認識善惡,那麼要求他行善、責備他的惡或與他討論善惡就沒意義。這樣,人就與禽獸無異。但事實非如此,雖人有許多惡。
如果人必須要認識與相信基督,才能知道善惡,那麼要求不相信基督的人行善、責備其惡或與之爭論善惡就無意義。但事實非如此,他們當中甚至有許多人比基督徒更良善。
如果人必須先相信基督才能知道善惡,那麼基督徒就全然不可能指出非基督徒之惡並要他承認,也不可能期待非基督徒能知道、認同甚至讚美基督徒的善行。若然,耶穌說「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太5:16)這話根本就是不可信的謊言。然而,基督豈會說謊?不,近二千年來的所有宣教經驗都證實,基督的話是真實可信的。
經驗與聖經都告訴我們,非基督徒有能力知道善惡,也有能力知道基督徒的善行,所以保羅才說:「沒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順著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們雖然沒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這顯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裡,他們是非之心同做見證,並且他們的思念互相較量,或以為是,或以為非」(羅2:14-15);又說:「眾人以為美的事要留心去做。若是能行,總要盡力與眾人和睦」(羅12:17-18)。如果非基督徒全然沒有道德能力,保羅這話就完全不可理解,沒有根據,不可信。
其實,聖經從未告訴我們,一般人沒有認識善惡的能力,也未警告我們不要與非基督徒談論道德。相反地,聖經大量記戴著外邦人知道善惡,知道上帝百姓的善行,且能與上帝的百姓論善惡。彼拉多雖縱容猶太人釘基督十字架,但他不也知道基督無罪並不應如此對待基督嗎?保羅上告凱撒不正承認凱撒有分辨善惡對錯並為他主持公義的能力嗎?
何況我們也常常不知道誰才是真基督徒。不是喊基督「主啊,主啊」的人都是基督徒(太7:21),更不是到教會或自稱「基督徒」的人都是基督徒。這樣,就算與我們認定的「基督徒」講論道德也未必是有意義的,雖然他們出口閉口「上帝」、「基督」、「聖經」等等。這難道不是教會史鐵一般的事實嗎?
人「全然敗壞」的教義並不能作為否定人知道善惡的理由。人「全然敗壞」要指出的是:人無法按著自己的能力明確且正確地認識上帝,也無法認識且接受上帝在基督裡的救恩,更無法憑己力滿足上帝所要求的義,並自我救贖,因而若無上帝主動施予恩典,人絕不可能脫離罪惡、魔鬼的權勢,因而必然「死在過犯罪惡」之中(弗2:1,5)。簡言之,若不藉著基督,人不能認識父上帝,也不能到祂那裡去。
但是,這全然不否認人能認識上帝創造天地萬有時所立下的普遍道德以及自然法則。沒錯,人的道德認識不完全且會有錯誤甚至非常嚴重的錯誤,但這都無法否認人有正確認識道德的能力與可能性。經驗事實表明,人有這種能力與可能性,雖表現得不完全,甚至很糟。凡否認這道德事實者都是爭眼說瞎話,既無知於聖經,也無知於人類事實。
基督徒當然知道且深信基督及其父上帝才是道德之所以可能且有意義的終極基礎,以致於若無基督與父上帝則道德終必虛無。但基督徒不必言及此即可與非基督徒談論善惡、與之道德交往並讓他們知道善惡。基督徒不但可以如此,而且這是他當盡的義務。
基督徒絕不可以不努力讓非基督徒認識道德真理,不努力引導他們過良善的生活,不努力幫助他們建立良善的生活制度與秩序,卻反而以他們不信基督來自我安慰與辯解,說他們無能知善行善,並以他們活在敗德的生活中為理所當然。這根本就是無能、懶惰又自以為義的惡行。
好吧,就算人沒有認識道德真理的天生能力,但難道上帝不能幫助他嗎?上帝不會幫助他嗎?你怎麼知道上帝不會在你向非基督徒傳講道德真理時感動他、改變他而讓他認識良善呢?你怎麼知道上帝不正是要藉著你去改變一個人的道德知識呢?如果上帝能讓「死在過犯罪惡」中的人因聽見福音真理而活過來(弗2:5),為什麼上帝不會讓他們因聽見道德真理而知道良善且願意行善呢?你是誰,竟敢否定這種可能性,竟敢否定聖靈可以藉著任何一個人(尤其基督徒)的善行而在任何一個不認識基督及福音真理的人心裡動工改變他?
其實,根本的問題在於你,對,就是你:你是否真地認識了道德真理,你是否真地明白聖經的教導?這才是問題所在。否定別人有認識道德真理的能力,不能反證你有此能力;非常可能你比那些非基督徒對良善更無知,雖然你自認為認識且相信基督。因此,你應先省察自己是否真地認識了道德真理,更應省察自己是否因高傲自大而陷於無知,而後虛心學習,而不是以未經嚴格察驗的神學理論甚至「神學意識形態」繼續自我蒙騙。
人能不能改變自己的道德知識是一回事,而我們應不應向人傳講真的道德知識是另一回事。如果向人傳講道德真理是我們不可推卻的義務與責任,那麼,就算人不聽、不理解或拒絕,我仍然應當向他傳講。確實,能改變人及其社會的唯獨是上帝,這絕對是真的,但喚醒人的道德良知並幫助人行善、過善生活則是我們永遠不可推卻的義務。
因此,一個真正的基督徒當效法「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的父上帝(太5:45),向每個人盡自己的道德義務,努力在人前見證公義良善,幫助人認識良善並過良善生活,包括傳講道德真理。
只有是似而非、高傲自大的壞神學會否定這個基督徒的普世義務。這種神學既不能善解聖經,也不能善解世界以及人類的普遍道德經驗。
不,基督徒應在世人面前踐行主的教訓:做「地上的鹽」與「世上的光」,竭力以善行善言引導他們認識道德真理,而後相信基督及其父上帝,並歸榮耀給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