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兩年來,我的臉書收到讀者來信,他們都分享自己在教會裡遇見的悲慘經歷。每一封來信都有血有肉、真情流露、黯然無奈,最後都問到同一個問題:「我應該離開我的教會嗎?」
「離開吧。另找一間更好的吧。」
「千萬不可離開!離開就是錯!」
這兩個答案明顯都不是絕對的。事實上,每個情況都盡皆不同,每個處境都不大相似。因此,我實在要承認,我無法遙遠地為別人提供答案。不過,我想,或者,在決定離開或留下之前,或者可以有以下考慮。
其實,你從來都無法離開教會。你或許可以離開某個信仰羣體,但是,你從來都無法離開教會。「教會」從來都是基督徒在基督裡面的身份——只要你一日在基督裡,你就無法不是「基督的身體」、「基督的新婦」、「基督的羊群」。因此,不要忘記,其實你也是教會,你就是教會的肢體。更重點的是,所謂「肢體」不僅是構成教會的部分,肢體更是實踐教會的部分。前者只是被動的存在,後者卻是不斷付出的過程。
因此,問題的重點不是「離開」或「留下」——因為無論「離開」或「留下」都不是肢體的行動——「純粹的離開」沒有實踐肢體的任何功能;「純粹的留下」也只是被動的存在着。然而,在「離開」或「留下」的選擇中,基督徒作為教會的肢體從來都背負着一個更高層次的命令——這命令就是更新。
如前文所言,軟弱是教會的本體。然而,軟弱卻非宿命性的不可改變。原因是:「更新」同樣是教會的本體。 「教會是在不斷的改革中」(Ecclesia semper reformanda)。若說教會在地上無法脫離「不完美」的命運,教會卻同時被應許不致永遠墮落。教會能夠藉着永不止息的改革讓自己離開腐敗的宿命。因此,教會作為一個「活祭」的羣體,必然掙扎於死與生之間,軟弱與更新之間,失望與絲絲希望之間。
因此,在思想去或留之前,或許我們更應該思考自己在教會的角色:究竟我是教會的消費者還是教會的改革者?我要尋找一個更合心意的教會?還是應該實踐出一間理想的教會?認識一間教會,雨傘運動後,教會一班二十多歲的青年人對教會的體制不滿,他們沒有選擇離開,反倒參選教會的堂委會,嘗試進入教會的建制中力求改變。誠然,面對教會的軟弱,一個人不能作甚麼。唯有在教會中彼此結連、互相支持、共同努力才能改變。
當然,我要再強調,離開從來都是合法的選擇。重點是使命——帶着使命的離開,帶着使命的留下——活出肢體的角色。
(原載於《時代論壇》「時代.粉紅」專欄)
★作者專頁:神學是粉紅色的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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