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陈尚仁 2020.09.13
侯活士的《品格的群体》是划时代的作品。它和麦金泰尔的《德性之后》( After Virtue)皆在一九八一年出版。这两本书代表着近四十年来,伦理学趋势的转变。
侯活士领导基督教伦理学转向德性伦理。他提醒基督徒和教会,教会是一个独特的社群,是受上帝呼召从万民中归向他,以上帝的话——圣经——及历世历代的敍事(这包括了旧约、新约及教会史的故事)作为形塑上帝子民的传统。教会中的信仰前辈在这些丰富的传统中,形塑了下一代的基督徒。基督徒在这样独特的社群中,认识上帝及耶稣是谁、自己是谁,也这样地认识这个我们暂时寄居的世界。
对自由主义(Liberalism)的批判
在现代西方社会中,自由主义成为政治学和伦理学的主流。它强调每一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个人要自主地去选择人生的方向、作道德抉择、并且彼此尊重其他人所看重的价值。因为强调个人性,所以社群的重要性就被忽略。既然尊重每个人的选择,多元价值成为理所当然。因此,自由主义对传统、建制、和社群抱持怀疑和批判的态度,认定这些会限制个人的自由。自由主义主张个人应该从传统、建制、和社群中解放出来,自主判断和选择。自由主义深刻地影响着西方世界,也包括教会和基督徒。
侯活士却推崇另一种传统—社群主义(communitarianism)。在伦理学上,也称为美德伦理或德性伦理(virtue ethics)。亚里斯多德和多玛斯阿奎那是这个传统最主要的代表人物,当代哲学家中则包含麦金泰尔和《正义》(Justice: What’s the Right Thing to Do)一书的作者桑德尔(Michael Sandel)。
社群主义强调个人是生在、长在社群之中,价值观和品格都受到社群的形塑。每一个社群表扬他们的典范人物、传颂他们的故事,并在这些故事中,可以体现典范人物身上所具有的美德。惟有在社群中,孩子的美德开始受到培养,经过不断地实践,终将获得美德。而美德是迈向幸福人生不可或缺的。
瓦特希普高原
本书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侯活士的方法论。第一章以一本有趣、值得一读的小说《瓦特希普高原》(Watership Down)作为例子,说明什么是社群、传统、叙事、美德、领袖、同袍情谊。这本小说对照了健全与衰败的社群。他借用这小说,帮助我们检视自己的教会和社会。第二章强调基督论、教会论与基督教伦理学是分不开的。惟有深刻认识耶稣和他的教导,才能建构整全的基督教伦理学。耶稣与门徒的关系成为教会这个社群的典范。第三章探讨争论已久的释经问题:圣经作为正典,到底对于教会具有什么样的道德权威。第四章则直指现代自由主义社会的问题。
美德、敍事、世界观
本书的第二部分是作者和其他的伦理学者之间的争辩。一直以来以康德为首的义务论伦理学主张是非对错的判准是建立在一套能放诸四海皆准的准则,这准则要不受历史情境及个人因素的干扰才是可靠的,康德伦理学的困境是它无法回答如何才能培养出崇高道德能力的人。
然而德性伦理则强调人的本质在先,道德行动在后,惟有具美德的人才能行出道德的行动。且在具历史、传统、故事的社群中,人的美德才可能形塑。德性伦理学虽受限于该社群的历史和传统,故有其相对性,但这不等于是道德相对主义。
在第七章,因为探讨美德,所以侯活士把德性伦理学、灵性神学、与道德发展心理学关联起来。柯柏格(Lawrence Kohlberg)的道德发展心理学假设,一个人在道德上进步之后,会从前个阶段进级到另一个阶段。侯活士质问:「在这人尚未发展到某个阶段的道德能力时,是否该为他尚不具备的道德能力负责任?」在本章中,侯活士从亚里斯多德、多玛斯阿奎那、康德的理论中,不断穿梭,寻求更好的解答。
作者举了一件自己读神学院时发生于他和父亲之间的事作为例子。他深切地自我反省,自己虽然在神学与伦理学的理论上已经研读了许多精深的论述,却尚不具备足够的能力去面对自己原生的传统与自己已学得的学术传统之间的冲突。这个例子特别耐人寻味,值得从事与接受神学教育的人深思。
在本书的第三部分,作者讨论两性、婚姻、家庭、堕胎的议题。他主张堕胎的伦理议题必须要从更宽广的角度来思考,不能只局限于「胎儿的生命是在第几周开始」的问题。他指出堕胎不只是怀孕妇女堕胎与否的个人抉择,更牵涉到男女之间爱与性、婚姻、为人父母,及对生命的态度。这些都与最深层的价值观有关,所以当然也是宗教性的议题。这样的议题在一个多元价值、自由主义的社会中,每个人各自活在道德的断简残篇里,没有共同的传统和敍事,终究是不可能有共识的。也因此,教会和基督徒更应该清楚确认自身的道德传统和身分认同,不该假设美国世俗社会的道德观等同于教会的道德观。
相较于作者之后所写的许多书,此书深具更多的理论基础及指标性。伦理学的初学者在阅读此书时,宜先掌握作者论述的大方向、伦理的基本态度、最重要的对话对象。第一章中所举的小说及其他具体的例子通常可以有提纲挈领的作用。从第三部分先读,再回头读第一部分,最后读第二部分可能会更加容易。
本书主要的贡献是提醒美国的教会和基督徒,不要轻率地假设美国社会的思潮等同于基督教思潮,因美国已经是一个宗教多元、价值多元的自由主义大杂烩。在道德传统这样断裂的社会中,很难培养出具有美德的下一代。活侯士往后四十年得到美国和全球教会的重视,因为他指出了美国原本所谓的「主流」教会的盲点。
一九六○年代以前所谓的主流教会,随着教会的凋零,对社会的影响力已经一落千丈,不再是美国文化和思潮的主流。教会和基督徒应该觉醒,从圣经和所活出来的信仰见证中找到自己的认同,跟随世俗价值只会让自己走到丧失信仰的死胡同。这本书不但是基督教伦理学的巨着,也是对华人教会和基督徒的暮鼓晨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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